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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市金融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 2023-01-30 访问量: 收藏.png


景德镇市金融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景德镇市金融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景德镇市金融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景德镇市金融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景德镇市金融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景德镇市金融服务中心是市政府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根据景编办发【2021】111号文件规定,主要职能为: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金融工作的各项决议、决定和重要工作部署;研究分析金融形势、金融政策和金融运行情况;协助起草地方金融业发展规划,提出改善金融发展环境、促进金融业发展的建议。

2.承担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江西证监局、中央金融管理部门驻我市派出机构、各类金融机构及驻我市分支机构联系和协调工作。

3.为全市企业上市、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发行债券等提供咨询和服务。

4.协助引导银行机构开展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创新,开展银企对接工作。

5.配合推进政策性保险试点工作;支持地方社会管理工作引入商业保险机制;引导保险业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6.配合推进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引导地方金融中介机构和地方性金融业行业协会健康发展。

7.为金融人才引进、培训做好服务工作。

8.承办市委、市政府及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景德镇市金融服务中心共有预算单位1个,即部门本级。编制数为12人,其中全额补助事业编制12人。实有人数4人,其中在职4人,包括全额补助4人。



第二部分  景德镇市金融服务中心2023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景德镇市金融服务中心2023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收入预算总额148.5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3.5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148.5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3.52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支出预算总额为148.5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 增加73.52;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38.52万元,较上年预算 安排增加38.5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3.4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06万元。项目支出110.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5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97.46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54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金融支出138.3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3.3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3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1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1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6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68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33.4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3.4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2.5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4.52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2.5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54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48.5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3.52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金融支出138.3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1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68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38.52万元,较上年预算 安排增加38.5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3.4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06万元。项目支出110.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5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97.46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2.54万元。

)政府基金收支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本部门无行政参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1.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3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政府采购预算为79.9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政府采购服务预算79.96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部门共有车辆 0 辆

防范金融风险打击非法集资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

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江西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加强金融风险防范知识宣传,积极构建金融安全区建设,打击与处置非法集资案件进度加快,民间融资管理进一步规范,防非打非宣传教育进一步深入社区及乡镇,让广大民众了解非法集资的危害,自觉远离。

2)立项依据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江西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

3)实施主体

景德镇市金融服务中心

4)实施方案

根据业务需要,主要工作涉及举办防范金融风险主题宣传活动,以及开展风险排查活动等方面。

5)实施周期

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

年度预算安排20.00万元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景德镇市金融服务中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00万元,比上年增加2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景德镇市金融服务中心未安排“三公”经费支出。


第四部  分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 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年(上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对部门预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明细到项级),结合部门实际,参照《**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范说明进行解释。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 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 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 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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