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景德镇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景德镇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景德镇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景德镇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景德镇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为景德镇市人民政府直属单位,接受省交通运输厅、省综合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行业管理,为正县(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本部门的主要职责有:贯彻执行国家的各项公路管理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结合公路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和措施,主要承担景德镇市专养公路2条国道、13条省道公路的规划、建设、管理和养护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市局机关内设10个职能办公室:办公室、人事科、养护科、工程科、规划科、财务科、桥梁设施科、路产保卫科、安全生产科、智慧公路科;下辖六个下属单位:浮梁分中心、昌江分中心、乐平分中心、珠山分中心、应急服务中心、公路建设保障中心。本部门2023年共有预算单位7个。事业编制人数为657人,2022年年末实有人数1035人,其中在职610人、退休425人。遗属人员135人。
第二部分景德镇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入情况
2023年景德镇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收入预算总额为7091.3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减少2240.65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7091.30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100%。
(二)预算支出情况
2023年景德镇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支出预算总额为7091.3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减少2240.65万元。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7091.3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0%,包括工资福利支出6352.6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65.8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72.79万元。
按支出功能项目科目划分:交通运输支出5002.3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86.5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3.9%;卫生健康支出609.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6%;住房保障支出493.2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6352.6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9.6%;商品和服务支出565.8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72.7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4%。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景德镇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7091.3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0%,与上年预算相比增加3989.35万元。具体支出情况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986.56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3.9%;卫生健康支出609.1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的8.6%;交通运输支出 5002.36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的70.5%;住房保障支出493.28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的7%。
(四)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为53.82万元,其中:部门集中采购27.24万元,分散采购26.58万元。
(五)政府基金收支情况
无政府基金收支预算。
(六)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31.3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公务接待费1.8万元,比上年减少28.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29.5万元,比上年增加98.42万元。
(七)整体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 ||||||
(2023 年度) | ||||||
部门名称 |
景德镇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 |||||
当年预算情况(万元) | ||||||
收入预算合计 |
7,091.3 | |||||
其中:财政拨款 |
7,091.3 |
其他经费 |
0 | |||
支出预算合计 |
7,091.3 | |||||
其中:基本支出 |
7,091.3 |
项目支出 |
0 | |||
年度总体目标 |
目标1:搞好所管养公路日常养护和维护工作 目标2:搞好所管养公路大中修工程、安保工程、水毁工程及危桥加固工作。 目标3:强化安全监管,确保生产安全。 目标4:搞好所管养公路交通设施的管理、建设和维护工作。 目标5:搞好所管养公路的绿化工作。 目标6:加强公路应急救援建设。 目标6:确保行车安全,降低事故发生率,减少灾害风险 | |||||
年度绩效指标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目标值 | |||
产出指标 |
产出指标 |
经费执行情况 |
按预算计划拨付各项经费,按时完成下达经费。 | |||
质量指标 |
三公经费控制率 |
≥95% | ||||
公路路况优良率 |
≥90% | |||||
时效指标 |
工作及时性 |
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道路管养工作。 | ||||
效益指标 |
效益指标 |
促进经济发展 |
做好管养工作,保持道路通畅,节省通车时间,促进公路事业可持续发展 | |||
社会效益指标 |
保障道路安全 |
及时排除道路障碍,做好路面修复,确保群众通行安全,消除安全隐患。 | ||||
提升公路形象 |
提供“畅、安、舒、美、洁”的道路行驶环境 | |||||
生态效益指标 |
及时排除道路障碍,做好路面修复,确保群众通行安全,消除安全隐患。 |
≥90%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95% |
第三部分景德镇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各部门结合实际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填列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2023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2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2140106交通运输支出-公路水路支出-公路养护:反映日常公路养护。
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公消费,指政府部门人员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招待费产生的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