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负责市政府会议的会务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二)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三)办理党中央、国务院及其各部门和省委、省政府及其各部门,市委公文呈(传)阅,提出贯彻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四)研究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请示市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五)根据市政府领导同志指示,对市政府各部门间相互协商后仍有争议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六)督促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对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以及市政府领导同志有关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市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七)负责与市人大、市政协联系,组织、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办理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市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省政协委员、市政协委员提案。
(⼋)根据市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九)指导、监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公共节能监督管理工作。
(⼗)贯彻执行中央、省“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加强政务服务工作的方针、政策以及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依法实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负责牵头拟订全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加强政务服务的政策、制度、办法、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推进、指导协调、督促考核全市政务服务和政府职能转变工作。指导并推进全市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推进行政权⼒依法规范公开运行。指导、开展对全市“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政务服务的教育培训和业务工作的调查研究、评估分析。负责市本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对县(市、区)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指导工作,组织编制规范市政府部门权责清单;承担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日常工作。
(⼗⼀)负责群众来函来信办理工作,及时向市政府领导同志报告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和反映的重要问题,办理市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有关信访事项。
(⼗⼆)负责市政府值班工作和全市政府系统信息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督办省政府和市政府领导同志指示,负责市政府指挥中⼼管理维护。
(⼗三)研究拟订全市金融发展中⻓期规划和工作计划,研究分析经济金融形势,提出优化金融环境、改善金融服务、促进金融发展的政策建议。负责与金融机构的联系、协调;负责全市企业上市工作;负责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机构等其他地方金融中介组织的管理;配合有关部门整顿和规范金融秩序,防范化解地方金融风险;协调推进地方法⼈金融机构的设⽴和规范发展;推进全市金融⼈才队伍规划与建设工作。
(⼗四)负责市政府后勤保障,负责办公室工作⼈员、离退休⼈员的管理和市政府参事选聘和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十五)办理市政府和市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3年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共有预算单位1个,即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本级。
编制人数共计73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59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14人。实有人数共计144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69人,包括行政在职人数58人,全部补助事业人员在职人数11人。离休人数小计2人,退休人数小计73人。
第二部分 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收入预算总额为2088.1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31.66万元;财政拨款收入2088.1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31.66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支出预算总额为2088.1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31.66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827.1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68.5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572.4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18.8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5.86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6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6.9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1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资本性支出5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64.5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63.3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5.7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1.4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0.2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4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7.5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40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572.4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52.2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29.9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5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5.8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74万元;资本性支出50.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5.64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2088.1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31.66万元;其中: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64.5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5.7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0.2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7.56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827.1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68.5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572.4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18.8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5.86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6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6.9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1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资本性支出5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3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218.81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17.29万元,下降7.9%,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进一步压缩经费。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9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2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8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业务用车实有数3辆,特殊业务用车实有数0辆,执法执勤用车实有数0辆。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未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九)xx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
为凝聚党政机关的组织人心,传递党建优良传统,促进我市城市和经济建设,推进社会全面和谐发展,市政府办负责组织开展我市重大决策课题研究、党政公务、城市发展等工作,并将主要工作成果编制成政府公报,市政府办特设立政府公报编制项目。
2)立项依据
根据市政府办“三定⽅案”⼯作职责以及市领导指示要求。
3)实施主体
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4)实施方案
根据业务需要,全年出版 12 期政府公报,费用包含材料起草、审核、拟办、印刷等相关费用。
5)实施周期
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
年度预算安排 50.00 万元。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19.77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用2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费5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77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xx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xx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
1.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保险费支出。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4.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员、红军老战士待遇⼈员的医疗经费。
5.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6.其他行政事业单位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以外的其他⽤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7.住房公积⾦(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例为职⼯缴纳的住房公积⾦。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