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2023年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景德镇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景德镇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景德镇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景德镇市市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赣厅字〔2018〕96 号)、《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景德镇市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景办发〔2019〕2号)精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正县级。加挂市文物局、市版权局牌子。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关于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化事业、广电、新闻出版、
旅游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起草相关地方规范性文件。
(二)统筹规划全市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广电事业、新闻出版业、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负责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领域体制机制改革,推进文化和旅游强市建设。
(三)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活动和旅游活动,指导全市重点文化和旅游设施建设,组织全市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市场推广,制定全市旅游市场开发规划并组织推进、实施全域旅游,协调假日旅游、红色旅游和陶瓷文化特色旅游工作。
(四)指导、管理全市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各品种艺术发展。
(五)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智慧旅游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组织实施全市广播电视领域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扶助全市贫困地区广播电视建设和发展。指导全市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
(六)指导、推进全市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七)负责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八)统筹规划全市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指导推进广播电视领域产业、新闻出版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九)指导全市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实施依法设定的行政权力事项,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十)指导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组织查处全市性、跨区域文化、文物、广播电视、电影、出版、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十一)指导、管理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对外及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港澳台交流活动,推动陶瓷文化走出去。
(十二)指导、管理全市文物保护、文物考古、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开展文物、博物馆安全督察工作,负责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的监督工作。
(十三)负责对全市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监督管理审查全市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指导、协调广播电视重大宣传活动,指导实施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
(十四)负责推进全市广播电视科技发展和促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监督管理全市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指导和推进全市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广播电视系统安全和保卫工作。
(十五)承担电影行业管理和市场监管,指导和组织实施农村、社区电影公共服务工作,指导基层电影队伍建设,监督管理电影专项资金。
(十六)负责对全市新闻出版行业进行监管。负责对全市出版物市场和印刷业经营活动进行监管。负责全市著作权管理,调解著作权纠纷,依法组织查处全市著作权侵权案件。负责受理出版物的鉴定。组织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
(十七)指导、协调、组织全市“扫黄打非”工作。
(十八)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本部门共有预算单位9个,即部门本级和8个二级单位。编制数为368人,其中行政编制42人、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编制31人、全额补助事业编制253人、部分补助事业编制42人。实有人数784人,其中在职427人,包括行政34人、参照公务员管理23人、全额补助329人、部分补助41人;离休2人,退休357人。
第二部分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入情况
2023年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收入预算总额为8546.9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增加25.1%,主要原因:行政单位绩效奖纳入年初预算,单位项目预算有所增加。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8299.83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97.1%;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0%;当年其他各项收入247.07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2.9%;上年结余结转收入0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0%。
(二)预算支出情况
2023年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支出预算总额为8546.9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25.1%,主要原因:行政单位绩效奖纳入年初预算,单位项目预算有所增加。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6041.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0.7%,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473.7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89.5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78.57万元;项目支出250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9.3%。债务利息支出0万元、基本建设支出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其他相关支出0万元;事业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的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
按支出功能项目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6736.79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的8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5.56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的8.6%;卫生健康支出478.22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的5.8%;住房保障支出369.26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的4.4%。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8299.8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7.1%,与上年预算相比增加1710.25万元,主要原因:项目支出增加与行政单位绩效奖纳入年初预算。具体支出情况是: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6736.79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81.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5.56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8.6%;卫生健康支出478.22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的5.76%;住房保障支出369.26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的4.48%。
(四)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为1355万元,与上年政府采购预算相比减少535万元,主要原因:2023年度项目经费增加。具体采购是:部门集中采购700万元,分散采购15万元,政府购买服务640万元。
(五)政府基金收支情况
无政府基金收支预算。
(六)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市市文化广电新出版旅游局“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17.5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27万元,主要原因:没有计划安排出国。
公务接待费15万元,比上年减少1.2万元,主要原因: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减少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9万元,比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
(七)整体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3年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以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抢抓国家试验区千载难逢的历史机遇,聚焦“两地一中心”战略定位,全力实施“五新”战略行动,助推国家试验区建设“三年上台阶”,加快推动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奋力打造世界著名陶瓷文化旅游目的地。
部门预算情况:年初预算收入总计为8546.9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为8299.83万元,其他收入为247.07万元;预算支出总计为8546.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为6,041.9万元;项目支出为2,505万元。
本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详见附件。
(八)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3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一级项目1个,涉及资金2,505万元,其中:二级项目13个(部门预算中100万元以上的,且进行了绩效评审的项目 4个,涉及资金2120万元),涉及资金2505万元。
(九)文化和旅游一级项目中各二级项目情况说明(部门本级)
一级项目概述:我部门共有一级项目3个,分别是文物经费,场馆运行经费,文化市场管理。
1.文物保护二级项目
1)项目概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相关条例,按照市委的“复兴千年古镇、重塑世界瓷都、保护生态家园、建设旅游名城,打造一座与世界对话的城市”要求,进一步加大文物资源保护力度,提升文物的利用力度,提升文物的利用水平,切实保障文物安全,着力改造文物保存状况,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支持。
2)立项依据:
详见《文物专项资金投入情况》、《市级文物保护项目经费》、《关于申请5.18国际博物馆日和中国文化遗产日活动经费的请示》《“镇窑”主体消防设备日常维护申报》
3)实施主体:景德镇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
4)实施方案:按照“抢救第一、保护为主、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方针,分批对部分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进行抢救性修复,改善保护状况,加强文物保护工作检查,开展年度文物安全状况评估工作。普及文物法律法规宣传,提升全民文物保护意识。
5)实施周期:一年
6)年度预算安排:100万
7)绩效目标和指标:详见附表
2.景德镇市图书馆购书经费二级项目
1)项目概述
为不断丰富市图书馆馆藏文献资源,提高馆藏文献质量,优化馆藏结构,不断满足读者基本阅读需求,更好的服务读者,形成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浓厚氛围。
2)立项依据
依据《副省级、地市级(含直辖市所辖区县)公共图书馆评估标准》3.2.2条。
3)实施主体
景德镇市图书馆
4)实施方案
确保外借室、报纸期刊室、少儿室、陶瓷文献图书馆、多媒体阅览室(电子阅览室)等纸质文献资源、数字资源的购买,以满足读者借阅、检索与咨询。
5)实施周期
一年
6)年度预算安排
70万
7)绩效目标和指标
详见附表
3.景德镇市图书馆运行经费二级项目
1)项目概述:市图书馆新馆开馆运行以来,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维护费提高,为更好的做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推动我市公共文化发展,提高我市公共文化服务水平,保障全市人民对阅读的需求,使图书馆服务成为政府的重要民生项目和公共文化服务品牌,同时树立公共图书馆的良好社会形象。
2)立项依据:依据《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市长专题办公会议会议纪要(24)》2019年4月20日精神。
景德镇市财政局《关于对图书馆<请求解决市图书馆公用经费请示>的办理意见》景财文〔2019〕26号文件精神。
3)实施主体
景德镇市图书馆
4)实施方案
确保图书馆新馆大楼全年开放365天,积极开展文化活动、公益讲座以及培训服务。项目经费还将用于物业、水电、设施维护、网络、计算机设备等维护费以及人力资源经费。使得我馆各项工作能够无后顾之忧井然有序地进行。
5)实施周期
一年
6)年度预算安排
150万
7)绩效目标和指标
详见附表
4. 国家试验区陶瓷文化旅游发展专项资金-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经费二级项目
1)项目概述:积极实施景德镇陶瓷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对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展普查、研究、保护、交流、展览等工作。
2)立项依据: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管理办法。
3)实施主体:景德镇陶瓷文化传承创新中心
4)实施方案: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陶瓷文化挖掘、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等提供服务。
5)实施周期:一年
6)年度预算安排:40万
7)绩效目标和指标:详见附表。
5.景德镇市中国陶瓷博物馆运行经费二级项目
1)项目概述:景德镇中国陶瓷博物馆开馆以来,市政府作为重点项目,由财政列入每年预算的市级专项。
2)立项依据:市政府作为重点项目,由财政列入每年预算的市级专项。
3)实施主体:景德镇市中国陶瓷博物馆
4)实施方案:依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有《财务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预算管理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等各项制度,为项目实施提供了财务制度保障,博物馆共有预算单位1个,编制数为45人,编外人员38人,内设有8个部门,分别为:办公室,物业管理部,财务科,安全保卫科,藏品保管部,陈列展览部,社会教育部,档案资料室。
5)实施周期:一年
6)年度预算安排:970万
7)绩效目标和指标:详见附表
6.景德镇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运行经费二级项目
1)项目概述:扫黄打非”专项经费,强化文化市场日常监管,开展集中行动和专项治理,严密查堵各类非法出版物和网上有害信息,坚决打击各类非法出版活动和侵权盗版行为,有效地维护了文化市场和新闻出版行业秩序,为营造我市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提供有力保障。
2)立项依据:1、赣办字〔2018〕6号 2、景办发电〔2019〕26号 3、赣扫黄打非办字〔2020〕22号
3)实施主体:景德镇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
4)实施方案:强化文化市场日常监管,开展集中行动和专项治理,严密查堵各类非法出版物和网上有害信息,坚决打击各类非法出版活动和侵权盗版行为,有效地维护了文化市场和新闻出版行业秩序,为营造我市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提供有力保障。
5)实施周期:一年
6)年度预算安排:20万
7)绩效目标和指标:详见附表
7.景德镇美术馆运行经费二级项目
1)项目概述:景德镇美术馆是公益性国家文化事业机构,成立于2012年10月,隶属于景德镇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坐落于景德镇市珠山大道1979号(原财富大厦),一、二楼总建筑面积5400㎡,展厅2000㎡,藏品库房400㎡。具有展览美术、书画、陶瓷、摄影等各种艺术作品,收藏艺术精品,组织学术研究,开展文化交流,进行公共教育活动等多种功能。景德镇是世界闻名的瓷都, 景德镇美术馆以突显陶瓷美术为办馆之特色,本项目即保证全馆全年运行运转顺畅,各项业务工作能够顺利开展,不断提升市民艺术素质,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增强城市综合竞争能力。
2)立项依据:详见《中央对地方公共图书馆 美术馆 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3)实施主体:景德镇美术馆
4)实施方案:保证各岗位功能齐全,不断优化环境,提升硬件设备,使得展览及学术交流等业务活动不仅能够正常运转,且观众的观展体验逐年提升。
5)实施周期:一年
6)年度预算安排:60万
7)绩效目标和指标:详见附表
8.考古及外展运行专项(非税收入)二级项目
1)项目概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考古调查、勘探、发掘经费预算定额管理办法》、《景德镇市基本建设考古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及相关文件的规定及指导精神,按照市委的“复兴千年古镇、重塑世界瓷都、保护生态家园、建设旅游名城,打造一座与世界对话的城市”要求,为配合景德镇国家陶瓷文化传承创新试验区建设,进一步加大文物资源保护力度,提升文物的利用力度,提升文物的利用水平,切实保障文物安全,着力改造文物保存状况,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支持。
2)立项依据:详见《文物事业单位财务制度》、《中共中央宣传部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文物局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文物工作会议精神的通知费》、《考古勘探发掘经费申报》
3)实施主体:景德镇御窑博物院
4)实施方案:按照“抢救第一、保护为主、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方针,对景德镇全域内(含乐平市、浮梁县)窑业遗存的分布状况与文化内涵进行较为系统的考古调查勘探工作,摸清分布范围、文化内涵、发展脉络等情况,并通过对发现的考古遗存进行修复研究,并系统进行对外展示,提升全民文物保护意识。
5)实施周期:一年
6)年度预算安排:900万
7)绩效目标和指标:详见附表
9.景德镇市群众文化活动中心免费开放运行经费二级项目
1)项目概述:举办公益性讲座、展览、开展宣传活动,组织公益性群众文化活动以及业务活动和设施设备的小型修缮、维修维修保养、设备更新等。面向基层,面向群众提供公益文化服务,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大力开展公共文化活动,为传播先进文化、丰富我市精神文明建设做出贡献。
2)立项依据:按照《江西省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免费开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以及《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的预算通知》等。
3)实施主体:景德镇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
4)实施方案:不断加强群众文化活动中心剧场的硬件、软件水平,同时保障其他免费开放设施设备的正常维修维护,保障群众文化活动中心正常运转,免费开放活动的正常稳定的运行,满足市民的基本文化需求。
5)实施周期:一年
6)年度预算安排:35万
7)绩效目标和指标: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景德镇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各部门结合实际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填列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2023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1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对部门预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明细到项级),结合部门实际,参照《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范说明进行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