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景德镇市交通运输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景德镇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景德镇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景德镇市交通运输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景德镇市交通运输局是主管全市交通运输工作的市政府组成部门。承担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交通行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有关地方性政策措施。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框架内,拟定全市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及枢纽、站场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提出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三)承担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贯彻执行国家和省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准入制度、营运规范、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
(四)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贯彻执行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工作,按规定负责港口规划和岸线使用管理工作。
(五)承担水上交通运输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运运输、港口及渡运安全监督管理、海事管理(船舶检验)工作,负责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工作。
(六)承担所辖公路路政管理和超限超载治理责任,依法维护路产路权,加强公路保护;指导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
(七)负责全市所辖水域的水上交通安全和所辖道路运输企业客货运输安全监管工作,负责道路、水路等交通运输建设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输。
(八)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依照法定权限,指导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有关工作;负责处理行业投诉和行业仲裁纠纷;维护交通运输行业平等竞争秩序。
(九)指导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负责公路、水路运输行业生态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负责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防止污染及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十)承担交通战备及国防动员委员会有关工作。
(十一)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景德镇市交通运输局共有预算单位4个,包括局本级和3个所属二级预算单位。编制数为181人,其中行政编制21人、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编制40人、全额补助事业编制120人;实有人数296人,其中在职人数为175人,包括行政人员24人(含纪检组派驻3人,编制在纪委)、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编制29人、全额补助事业人员39人、部分补助事业编人员83人;离休人员4人;退休人员114人;遗属2人;其他1人。
第二部分景德镇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入情况
2023年景德镇市交通运输局收入预算总额为2697.94万元,与上年预算2393.51万元相比增加304.43万元,增长12.72%,原因为:新成立1个事业单位,且增加了工资福利预算经费。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697.94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100%;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0%;当年其他各项收入0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0%;上年结余结转收入0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0%。
(二)预算支出情况
2023年景德镇市交通运输局支出预算总额为2697.94万元,与上年预算2393.51万元相比增304.43万元,增长12.72%,原因为:新成立1个事业单位,且增加了工资福利预算经费。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237.9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2.9%,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971.6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8.8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7.44万元、资本性支出10万元;项目支出460万元,占支出总额的17.1%,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4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债务利息支出0万元、基本建设支出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其他相关支出0万元;事业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的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
按支出功能项目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6.1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64%;卫生健康支出116.2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30%;交通运输支出2261.8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3.84%;住房保障支出113.7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22%。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971.6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3.08%;商品和服务支出178.8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6.6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7.4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87%;资本性支出1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37%;特定目标类支出46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7.05%。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景德镇市交通运输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697.9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0%,与上年预算2372.79万元相比增加325.15万元,增长13.70%,原因为:新成立1个事业单位,且增加了工资福利预算经费。具体支出情况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6.1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64%;卫生健康支出116.2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30%;交通运输支出2261.8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3.84%;住房保障支出113.7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22%。
(四)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为16.45万元,其中:集中采购6.45万元,分散采购10万元。与上年预算56.98万元相比减少40.53万元,减少71.13%,原因为:上年因机构改革,需要购置办公设备。
(五)政府基金收支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基金收支预算。
(六)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景德镇市交通运输局“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43.4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没有因公出国(境)。
公务接待费9.9万元,比上年减少3万元,主要原因:厉行节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3.67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
(七)整体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3年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设置详情看附表。
(八)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3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1个,涉及资金 80 万元。
(九)景德镇市交通运输局二级项目情况说明(部门本级)
1.景德镇市交通运输局保运转工作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推进我市交通强市建设,提升12328服务质量。
(2)立项依据: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进一步提升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运行服务质量的通知》(交办运﹝2021﹞37号)、中共景德镇市委办公室《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交通强市建设的意见>的通知》(景办字﹝2021﹞20号)要求,为更好发挥交通先行引领作用,推动交通强市建设,充分发挥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作用,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化解问题矛盾,经测算需要财政拨款80万元,支持交通强市建设和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平台提升。
(3)实施主体:景德镇市交通运输局本级
(4)实施方案:①完成农村公路项目建设;②提高城乡区域交通一体化水平;③搭建市级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平台;④提高乘客投诉回复率;⑤提高乘客出行满意度。
(5)实施周期: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8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目标①、确保完成农村公路项目建设里程85公里;目标②、完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目标③、建成市级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平台;目标④、乘客投诉回复率100%;目标⑤、乘客出行满意度≥90%。
第三部分景德镇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填列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2023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2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2140101交通运输支出-公路水路运输-行政运行(公路水路运输):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140105交通运输支出-邮政业支出-行政运行:反映与邮政业有关的基本支出。
2140199交通运输支出-公路水路运输-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路水路运输方面的支出。
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