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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景德镇市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 2023-01-20 访问量: 收藏.png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景德镇市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景德镇市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景德镇市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景德镇市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景德镇市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联系和服务经贸界人士、企业、团体,根据有关对外经贸工作的方针政策,开展促进我市对外贸易、投资和经济技术合作活动。

(二)承办市委、市政府在境内外开展的重大经贸活动和市领导出访的工商对接活动。参与对外开放高地建设,协同建设高质量经贸合作平台,扩大景德镇工商界对外交流合作。

(三)参加有关国际组织及其活动;组织、参加或与国外相应机构联合召开有关经济贸易技术合作和法律方面的国际会议;安排和接待国外来景举办的经济贸易与技术展览会;负责与国外对口组织在华设立的代表机构以及外国在华成立的商会进行联络;推进在国外组建中资企业商协会。

(四)促进引资、引智和引技工作。对接国内外大产业、大企业,举办、参加投资促进活动,组织开展项目对接,推动有关重点产业园区建设,促进银企对接,参与我市营商环境监测,促进对外投资健康有序发展,帮助企业有序合规走出去、防范和化解投资风险,组织企业参与有关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

(五)促进货物、服务进出口贸易。宣传进出口促进政策和自由贸易区优惠政策,运用市场化等方式整合社会资源、创新方式方法,帮助企业扩大出口市场份额、健全海外营销网络,为外贸企业提供融资、通关、退税、物流、保险等综合服务,促进跨境电子商务等外贸新业态发展。

(六)促进会展经济高质量发展。负责主办或承办有关国际专业性或综合性展览会;积极参与世界博览会、世界园艺博览会、中国进口博览会、中国景德镇国际陶瓷博览会等相关工作。

(七)负责景德镇国际商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对我市各贸促机构及景德镇国际商会会员的服务和培训工作;在境外设立代表处和派遣驻外代表。协调景德镇市国际商会与江西国际商会、中国国际商会、国际商会(ICC)交往的有关事宜。

(八)开展经贸信息的收集、整理、传递和发布工作,开展国际贸易领域研究,提供贸易投资信息综合服务,向企业提供外经贸信息和咨询服务。

(九)按授权负责商事出证认证工作,出具出口商品原产地证明书,出具人力不可抗拒证明、代办涉外商贸文件的领事认证业务,签发、认证对外贸易和海上货运业务的文件和单证,承担暂准进口货物单证册(ATA)的出证和担保工作。

(十)组织、帮助或代理我市企业和个人在海外维权,处理法律事务,为企业提供风险防范、经贸摩擦应对、商事调解与仲裁、法律咨询和顾问、出证认证等服务,开展资信调查、敦促履约、诉讼代理、跨境破产、反垄断索赔等服务,组织涉外商事法律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一)建立健全委员会制度,指导、协调县(市、区)贸促机构的工作,负责境外贸促工作网络建设。

(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贸促会授权或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3年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景德镇市委员会共有预算单位1个,包括1个部门本级和0个二级预算单位。

编制人数小计7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0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7人,部分补助事业编制人数0人。实有人数小计3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3人,行政在职人数0人,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3人,部分补助事业在职人数0人。离休人数小计0人,退休人数小计0人,遗属人数0人。



第二部分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景德镇市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景德镇市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入情况

2023年市贸促会收入预算总额为90.2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0.2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0.2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0.20万元;教育收费资金收入 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事业收入 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0收入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其他收入 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较上年预 算安排增加0万元。

(二)预算支出情况

2023年市贸促会支出预算总额为90.2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0.20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40.2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0.2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8.3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1.8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5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0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0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0万元,资本性支出 0万元,对企业补助 0万元,其他支出 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8.3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8.39万元;国防支出 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 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教育支出 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 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2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5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51 万元;节能环保支出 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 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农林水支出 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 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1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10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其他支出 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38.35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8.3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1.8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1.8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万元;资本支出 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万元;对企业补助(基本建设)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 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 其他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市贸促会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90.2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0.2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8.39万元,国防支出 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 0万元,教育支出 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 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51万元,节能环保支出 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 0万元,农林水支出 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 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金融支出 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10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0万元,其他支出 0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40.2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0.2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8.35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1.8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资本性支出 0万元。项目支出5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0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0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 0万元,资本性支出 0万元,对企业补助 0万元,其他支出 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3年市贸促会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0万元,支出预算为 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0万元,项目支出 0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3年市贸促会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为0万元,支出预算为 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 0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3年市贸促会机关运行费预算1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上年无预算。

(七) 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市贸促会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 15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5万元, 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上年)7 月 31 日(各级财政编制部门预算基础信息上报截止时间), 部门共有车辆 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 0辆。

2023年市贸促会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0万元。

(九)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

项目名称:经贸活动专项经费,市贸促会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开展促进我市对外贸易、投资和经济技术合作活动,促进会展经济高质量发展;服务外资外贸专班,促进引资、引智和引技工作;对接国内外大产业、大企业,举办、参加投资促进活动,组织开展项目对接,推动有关重点产业园区建设;促进银企对接,参与我市营商环境监测,促进对外投资健康有序发展;帮助企业有序合规走出去、防范和化解投资风险,组织企业参与有关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

2)立项依据: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联系和服务经贸界人士、企业、团体,根据有关对外经贸工作的方针政策,开展促进我市对外贸易、投资和经济技术合作活动;承办市委、市政府在境内外开展的重大经贸活动和市领导出访的工商对接活动;帮助企业有序合规走出去、防范和化解投资风险,组织企业参与有关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

3)实施主体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景德镇市委员会

4)实施方案 :我会组织企业“走出去”拓展市场,先后组团参加江苏南京国际电商产业博览会、山东青岛北方国际茶产业博览会、广西北流国际陶瓷博览会、四川成都国际茶业博览会、广东佛山国家陶瓷与卫浴展览会等,下半年还将参加“中国国际供应链促进博览会”、“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庐山全球商界领袖大会”,并筹备组团参加2023年日本东京秋季国际礼品及消费品展、第五届中国-马来西亚(吉隆坡)商品展及中国(淄博)国际陶瓷博览会。组织企业参加业务流程培训,深入了解《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新形势下的国际贸易规则及知识产权》、《海关程序及关税减让政策解读会》;积极参加培训,包括服务外资企业工作专班信息采集工作培训会、贸促系统调解工作培训等。

5)实施周期 :1年

6)年度预算安排:年度预算50万。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市贸促会"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1.37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费 1.37万元,比上年增加1.37万元,主要原因是:瓷博会招待。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增 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各部门结合实际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填列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2023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2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事业运行

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1.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

(三)其他商贸事务支出

1.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商贸事务方面的支出。

(四)公务员医疗补助

1.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五)事业单位医疗

1.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医疗基本医疗保险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六)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1.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地方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七)住房公积金

1.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八)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

1.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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