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委组织部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景德镇市委组织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景德镇市委组织部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景德镇市委组织部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市委组织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市委组织部是主管全市党建、干部、人才和公务员管理工作的市委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党中央有关组织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实施上级有关组织、干部工作的法规及党员、干部管理规划。研究和指导党组织建设,探索和指导基层组织中党组织的设置和活动;加强和完善党内生活制度建设,协调、规划和指导党员教育工作和党建理论研究,主管党员的管理和发展工作。考察各县(市、区)和市直各单位以及其他列入市委管理的领导班子,提出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办理市管干部的任免、工资、待遇、退(离)休审批手续;审核乡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任免之前的任职资格、任免程序等;监督、检查和指导乡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的选拔、任用、培训、教育、管理等方面;指导县(市、区)和市直各单位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备案审核和宏观管理全市各级党组织管理的干部;承办部分干部的调配、交流及安置事宜;协助做好中央、国家部委、省驻景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管理的有关工作。贯彻落实干部队伍建设的政策,综合管理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后备干部、妇女干部、党外干部和少数民族干部工作。指导和落实党的组织制度和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制订或参与制订组织、干部、人事工作的制度。制订全市干部教育培训的规划和有关制度,协调、指导、检查全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市管干部和一定层次的中青年干部以及组织系统干部培训。检查、指导、协调人才工作;检查落实人才政策;选拔管理市管优秀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统一管理公务员录用调配、考核奖惩、培训和工资福利等事务,指导全市公务员队伍建设和绩效管理等。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本部门共有预算单位1个,即部门本级。编制数为38名,其中行政编制37名、工勤编制1名。实有人数46人,其中在职人数为38人,包括行政人员32人、工勤人员1人、派驻纪检监察组3人、全额事业2人;退休7人、遗属1人。
第二部分 市委组织部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入情况
2023年市委组织部收入预算总额为1311.82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增加44.92万元,上涨3.55%,主要原因是:增加基础性绩效工资。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311.82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100%;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11.82万元。
(二)预算支出情况
2023年市委组织部支出预算总额为1311.82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增加44.92万元,上涨3.55%,主要原因是:增加基础性绩效工资。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867.8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66.20%,包括工资福利支出747.8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3.0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83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5.00万元;项目支出444万元,占支出总额的33.80%。
按支出功能项目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20.41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的85.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1.31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的7.7%;卫生健康支出32.40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的2.5%;住房保障支出57.70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的4.4%。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市委组织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311.8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0%。具体支出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20.41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的85.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1.31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的7.7%;卫生健康支出32.40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的2.5%;住房保障支出57.70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的4.4%。
(四)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为10.00万元,其中:部门集中采购10.00万元,与上年预算对比减少196万元,下降95.15%。主要原因是:减少干部人事档案专审及数字化建设工作专项政府采购。
(五)政府基金收支情况
无政府基金收支预算。
(六)整体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详见附表)
(七)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3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一级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其中:二级项目6个(部门预算中100万元以上的,且进行了绩效评审的项目1个,涉及资金182万元),涉及资金444万元。
(八)一级项目中各二级项目情况说明(部门本级)
市委组织部二级项目(公务员管理工作)年度预算安排:182万元。绩效目标和指标:目标1:省、市、县、乡四级公务员统一考录工作,以及市直机关公开遴选;目标2:面试考官培训;目标3:公务员初任培训。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市委组织部“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25.0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9万元,与上年相比持平;公务接待费13.50万元,比上年减少6.50万元,主要原因:公务接待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9万元,与上年相比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没有使用公务用车购置费的支出。
第三部分景德镇市委组织部2023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1-8)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填列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2023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2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组织部门的事务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六)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八)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维持部门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