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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景德镇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 2023-01-30 访问量: 收藏.png

中共景德镇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中共景德镇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中共景德镇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说明

第三部分中共景德镇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一、《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中共景德镇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中共景德镇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市编办)作为市委工作机关,归口市委组织部管理,承担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有: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方针、政策以及机构编制管理法规,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部署,拟订全市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组织实施并落实市直党政群机构改革方案。 

2、在市委、市政府和市编委的领导下,建立健全机构编制日常管理制度,统一管理市本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审判、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及其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工作,并对县(市、区)机构编制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实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和财政统一发放工资的机构编制审核工作,承担中文域名注册管理的职责。 

3、协调市委各部门之间、市政府各部门之间,市委各部门和市政府各部门之间以及市直各有关单位与县(市、区)之间的职责分工及其调整,对经协调后仍有争议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并报市委、市政府和市编委决定。 

4、审核市委、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和市人大、市政协机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机关,市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设置、职责配置、人员编制与领导职数调整方案;审核全市党政群机关副科级以上行政机构设立、撤销、合并或变更规格和名称;审核县(市、区)、乡镇(街道)机构编制的分类及其党政群机关人员编制总额。  

5、拟订全市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方案并组织实施;审核市委、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和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职责配置、人员编制与领导职数调整方案;审核全市副科级以上事业单位的设立、撤销、合并或变更规格和名称;组织实施并落实上级机构编制部门制定的各级各类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标准,管理并按照规定程序调整实行省一级总量控制的各级各类事业编制;加强对全市各级各类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管理职责,指导协调全市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6、负责贯彻落实国务院《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开展全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承担市直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县(市、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7、负责全市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以及机构编制管理政策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县(市、区)政府机构改革方案落实情况和市直各部门“三定”规定执行情况评估工作,报告市编委并上报市委、市政府。 

8、完成市委、市政府、市编委和省编办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等基本情况

本部门共有预算单位2个,即部门本级和1个二级单位。编制数为24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编制10人。实有人数26人,其中在职21人,包括行政12人、参照公务员管理7人、全额补助2人;退休5人。


第二部分中共景德镇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收入预算总额491.55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增长59.65%,主要原因是:新增了奖励性绩效工资以及新增人员。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91.55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91.55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支出预算总额491.55万元,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446.9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0.9%,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01.9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4.3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60万元。项目支出44.6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1%。

按支出功能项目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390.2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9.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7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74;卫生健康支出18.2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71;住房保障支出30.2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6.15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401.9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1.77;商品和服务支出89.0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8.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6万元,占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12

(三)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91.55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90.29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的79.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79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的10.7%;

卫生健康支出18.24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的3.7%;

住房保障支出30.22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的6.1%。

(四)政府采购预算

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为2.00万元,其中:部门集中采购1.40万元,分散采购0.60万元。

(五)政府基金收支情况

无政府基金预算。

(六)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6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60万元,与2022年持平。

(七)整体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详见附表)

(八)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3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一级项目2个,涉及资金44.65万元,其中:二级项目2个,涉及资金44.65万元。

(九)本单位一级项目中各二级项目情况说明(部门本级)

一级项目概述

1、改革工作经费二级项目


2、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中文域名运行费二级项目


第三部分 中共景德镇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各部门结合实际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填列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2022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2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本部门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本部门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本部门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五)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为本办干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六)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购房补贴(项):指本部门向符合条件干部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七)三公经费:是指反映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租赁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照规定开支的种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公”经费支出统计口径为本办财政拨款支出“三公”经费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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