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景德镇市文联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景德镇市文联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景德镇市文联2023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景德镇市文联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的文艺工作路线、方针和政策,对文艺家协会和县(市、区)文联及产业文联做好联络、协调、服务工作。团结全市文学艺术家和文艺工作者,反映和听取文艺界的情况和意见。
(二)组织召开市文联各全市性文艺家协会代表大会、全委会、理事会、主席团会议以及全市文联系统的工作会议。
(三)组织团体会员的文艺创作和评论、学术交流、人才培训和调研工作,组织召开全市文联系统的学术研讨会议。
(四)负责全市文联系统全市性文艺奖项的评奖工作。
(五)协同有关部门组织中外文艺界的国际民间文化交流活动。
(六)维护团体会员和文学艺术家及文艺工作者的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
(七)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基本情况
2023年市文联内设处室3个,包括:办公室、组联部、文化交流科。
市文联共有预算单位1个,即单位本级。编制数为12人,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编制12人。实有人数25人,其中在职11人,包括行政11人;退休14人。
第二部分 景德镇市文联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入情况
2023年市文联收入预算总额为373.43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增加146.26万元,因本年度在职人员绩效、退休人员补贴列入预算。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373.43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100%。
(二)预算支出情况
2023年市文联支出预算总额为373.43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增加146.26万元,因本年度在职人员绩效、退休人员补贴列入预算。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87.4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6.97%,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64.4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1.6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2万元;项目支出86.00万元,占支出总额的20.03%,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86万元。
按支出功能项目科目划分: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10.6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3.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8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74%;卫生健康支出18.2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9%;住房保障支出15.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17%。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264.4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0.81%;商品和服务支出107.6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8.8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35%。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市文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373.4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0%,与上年预算相比增加146.26,因本年度在职人员绩效、退休人员补贴列入预算。具体支出情况是: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10.6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3.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8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74%;卫生健康支出18.2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9%;住房保障支出15.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17%。
(四)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为4.20万元,其中:单位集中采购4.20万元。与上年预算对比减少2.4万元,主要是需采购商品减少。
(五)政府基金收支情况
无政府基金收支预算。
(六)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市文联“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1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七)整体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3年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开展主题创作与文艺活动,鼓励支持广大文艺工作者深入生活、扎根人民、大力推进精品创作生产,广泛开展文艺惠民服务,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单位预算情况收入预算总额为373.43万元。
(八)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3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一级项目1个,涉及资金 86万元,其中:二级项目3个(单位预算中20万元以上的,且进行了绩效评审的项目3个,涉及资金86万元),涉及资金86万元。
(九)景德镇市文联一级项目中各二级项目情况说明
1.景德镇市文艺创作与繁荣工程扶持项目
1)项目概述:根据《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景德镇市文联深化改革方案>的通知》(景办字[2018]82号)文件精神建立文艺创作与繁荣工程扶持机制,由财政预算安排景德镇市文艺创作与繁荣工程扶持专项资金,对“中国梦”主题创作、景德镇地方题材创作实施扶持,关注重点作品创作、文艺思潮和行业发展动态,积极发挥引导作用。
2)立项依据:《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景德镇市文联深化改革方案>的通知》(景办字[2018]82号)文件。
3)实施主体:市文联
4)实施方案:支持景德镇地方题材的文艺作品创作、出版、展演,组织文艺创作采风。
5)实施周期: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2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年度绩效目标 | |||
支持景德镇地方题材的文艺作品创作、出版、展演,组织文艺创作采风。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开展主题创作活动 |
≥1次 |
举办展览、展演活动 |
≥2次 | ||
开展文艺公益大讲堂、文艺志愿服务活动场次 |
≥5次 | ||
开展文艺采风次数 |
≥1次 | ||
质量指标 |
观众(群众)投诉率 |
≤5% | |
时效指标 |
项目计划完成率(%) |
≥90% | |
成本指标 |
活动开支成本 |
≤20万元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市级以上媒体宣传报道数(篇) |
≥2篇 |
文艺活动群众受益人次 |
≥1000人次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文艺活动知晓人次 |
≥1000人次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活动参与者满意度、服务对象满意度 |
≥90% |
- 中国文联“文艺两新”集聚区景德镇实践基地运行经费
1)项目概述:2022年7月,中国文联“文艺两新”集聚区景德镇实践基地(以下简称“实践基地”)已经揭牌运行,实践基地是全国首个落地的“文艺两新”集聚区实践基地。由于实践基地非营利、公益性、服务型平台定位,为加强实践基地的建设管理工作,市财政每年安排预算资金30万元,支持实践基地的运行管理和功能发挥。
2)立项依据: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中国文联“文艺两新”集聚区景德镇实践基地建设管理的实施方案》(景办字〔2022〕41号)和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精神。
3)实施主体:市文联、中国文联“文艺两新”集聚区景德镇实践基地。
4)实施方案:实践基地的日常运行。
5)实施周期: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3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年度绩效目标 | |||
用于中国文联“文艺两新”集聚区景德镇实践基地日常开展工作。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实践基地运行资金拨付率 |
≥90% |
举办文艺展览、采风、培训等活动次数 |
≥6次 | ||
质量指标 |
实践基地各项日常工作完成率 |
≥90% | |
举办文艺展览、采风、培训活动人员参与人次 |
≥1000人次 | ||
时效指标 |
资金拨付及时率 |
≥90% | |
成本指标 |
开支成本 |
≤30万元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保障实践基地运行、完善基地规章制度建设 |
保障 |
社会效益指标 |
提高我市人才培养、文艺精品创作能力 |
提高 | |
生态效益指标 |
提升实践基地在全国影响力、繁荣我市文艺 |
提升 | |
提升我市广大新文艺群体凝聚力 |
提升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群众满意度 |
≥90% |
3.景德镇市文联下属12个文艺家协会工作经费
1)项目概述:景德镇市文联下属文艺家协会有作家、美术家、戏剧家、摄影家、书法家、音乐家、舞蹈家、曲艺家、民间文艺家、新文艺群体、文艺志愿者协会、诗词楹联12个协会,这些协会是对应中央、省级层面有关协会成立的,是党和政府联系全市有关门类文艺家的桥梁和纽带。这些协会在中央、省级层面,均为文联下属部门,配有人员编制,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2)立项依据:解决基层宣传思想文化阵地基础薄弱,市文联下属各文艺家协会均无工作经费问题。
3)实施主体:市文联
4)实施方案:支持12个文艺家协会日常办公。
5)实施周期: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36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年度绩效目标 | |||
用于各文艺家协会日常工作开展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拨付文艺家协会个(家) |
≤12家 |
文艺家协会举办文艺活动总场次 |
≥12次 | ||
开展文艺志愿服务活动总场次 |
≥12次 | ||
质量指标 |
会员(群众)投诉率 |
≤5% | |
时效指标 |
项目计划完成率(%) |
≥90% | |
成本指标 |
活动开支成本 |
≤36万元 | |
|
社会效益指标 |
促进各文艺家协会文艺创作 |
促进 |
发挥协会召集各文艺人才优势 |
发挥 | ||
增强协会会员队伍建设 |
增强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文艺活动传参与人次 |
>=1000人次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活动参与者满意度、服务对象满意度 |
≥90% |
第三部分 景德镇市文联2023年单位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填列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2023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2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三)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反映其他用于文化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
(四)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五)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六)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七)公务员医疗补助: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八)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九)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