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单位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景德镇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景德镇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景德镇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景德镇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景德镇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市人民政府的直属事业单位,于2003年1月25日组建成立。管理中心主要职能是实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落实国家住房公积金管理政策,负责对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和管理;编制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并组织执行;审批个人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自主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等。
二、单位基本情况
景德镇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设9个科室,包含秘书科、财务科、筹资科、信贷科、稽核科、综合信息科、12329客服中心、乐平办事处、浮梁办事处。其中:实有人数56人,在职人数52人,退休4人。
第二部分景德镇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入情况
2022年景德镇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收入预算总额为1918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增加1918万元,主要原因:2021年以前未进预算化管理。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918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100%;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0%;当年其他各项收入0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0%;上年结余结转收入0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0%。
(二)预算支出情况
2022年景德镇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支出预算总额为1918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增加1918万元,说明情况:2021年以前未进预算化管理。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05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55.21%,包括工资福利支出97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859万元,占支出总额的44.79%,包括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债务利息支出0万元、基本建设支出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859万元、其他相关支出0万元;事业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的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
按支出功能项目科目划分:城乡社区支出171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9.4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01%;卫生健康支出1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78%;住房保障支出11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5.8%;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97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50.88%;商品和服务支出8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3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其他资本性支出85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4.8%。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景德镇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91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0%,与上年预算相比增加1918万元,说明情况:2021年以前未进预算化管理。具体支出情况是:城乡社区支出1715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89.4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7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4.01%;卫生健康支出15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0.78%;住房保障支出111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5.8%;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2年景德镇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2年景德镇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没有安排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本单位非行政参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景德镇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8月31日,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0辆。
2022年本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无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九)整体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2年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单位整体绩效目标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中共江西省委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赣发[2019]8号)、《中共景德镇市委 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景党发[2019]18号)等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编制并报送财政单位,绩效目标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相关内容完整,绩效目标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新增数、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数、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参缴职工覆盖率等方面(含总体目标和年度目标)的设定符合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职能、整体发展规划及项目特点,绩效目标的描述清晰明确,为单位加强预算收支管理,提供了较好的基础。单位预算情况2022年收入预算合计 1918万元,其中本级财政安排1918万元。2022年支出预算合计191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76万元,公用经费83万元,项目经费859万元。
(八)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2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一级项目1个,涉及资金 859万元,其中:二级项目1个,涉及资金859万元。
(九)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专项经费一级项目中各二级项目情况说明(单位本级)
一级项目概述:2022年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专项经费预算总额为859万元,用于提升地区住房公积金智能化管理和服务,保障资金和数据安全等工作。
1.政府公报二级项目--智慧公积金业务系统提升改造专项
1)项目概述
项目主要是数据管控平台升级改造、住房公积金提升“放管服”服务升级改造、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系统托管宅备运维服务、住房供给安全运行维护服务以及服务器采购等整体智能化提升改造,通过提升改造提升地区住房公积金智能化管理和服务,保障资金和数据安全。
2)立项依据
根据省厅和市政府对住房公积金管理智能化要求的相关政策而设立该项目。
3)实施主体
景德镇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4)实施方案
根据提升改造需要,制定了相关改造范围、采购方式、改造质量要求、改造时间和资金需求等内容的实施方案。
5)实施周期
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
年度预算安排859.00万元
7)绩效目标、指标
目标1:服务器购买数量:4台
目标2:主机租赁:12台
目标3:升级改造1个数据管控平台
目标4:升级改造3个住房公积金接口
目标5:建设2个住房公积金APP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景德镇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1万元。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无因公出国(境)支出。
公务接待费1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公务接待支出较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第三部分景德镇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单位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单位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填列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2022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1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二)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单位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三)公务员医疗补助:反映财政单位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四)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五)行政运行:反映单位的基本支出。
(六)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单位涉及的专业名词
(一)“三公”经费:纳入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