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人民政府驻上海联络处2022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景德镇市人民政府驻上海联络处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景德镇市人民政府驻上海联络处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景德镇市人民政府驻上海联络处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景德镇市人民政府驻上海联络处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我市在上海的重大政务、经济以及其他活动的组织、联络、协作工作。
(二)建立信息网络,接受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委托进行专题调研和信息采集及咨询,沟通两地信息,为市领导及其他有关部门科学决策,提供信息参考和咨询服务。
(三)同驻在地上海的外商、外资机构进行业务联系,广泛联络上海各方面人士,发挥景德镇籍和曾在景德镇工作过人士的作用。
(四)负责我市领导及离退休老同志来沪的接待服务及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2年景德镇市人民政府驻上海联络处共有预算单位1个,包括景德镇市人民政府驻上海联络处本级和0个二级预算单位。
编制人数小计7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4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3人,部分补助事业编制人数0人。实有人数小计_11_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_8_人,行政在职人数_4_人,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4人,部分补助事业在职人数0人。离休人数小计0人,退休人数小计3人,遗属人数0人。
第二部分 景德镇市人民政府驻上海联络处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景德镇市人民政府驻上海联络处收入预算总额为_260.92_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151.6万元;财政拨款收入_260.92_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57.19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景德镇市人民政府驻上海联络处支出预算总额为260.9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51.6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91.6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26.4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68.3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7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6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69.2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76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69.24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6.2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26.6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2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7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6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3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5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37万元。(单位按照自身使用科目填写)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68.3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73.0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7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3.9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6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景德镇市人民政府驻上海联络处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260.9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7.19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6.2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2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6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52万元。(单位按照自身使用科目填写)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91.6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26.4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68.3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7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6万元。项目支出69.2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76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69.24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无政府基金收支预算。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无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2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22.73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53.95万元,下降70.35%。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0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 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8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2辆。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未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九)招商引资一级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为配合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在上海的招商引资活动。
2)立项依据:参加进口博览会等;配合市各单位 在上海召开的推介会;为各县(市、区)做好招商项目的牵线搭桥工作;拜访并服务长 三角企业等产生的各项费用。
3)实施主体:单位名称:景德镇市人民政府驻上海联络处
4)实施方案:1.对外宣传推介景德镇,做好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和对外投资项目的跟踪服务。2.按有关规定做好市领导到驻地的接待服务。
5)实施周期:2022-01-01至2022-12-31。
6)年度预算安排:69.24
7)绩效目标和指标:对外宣传推介景德镇,做好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和对外投资项目的跟踪服务。指标:接待领导干部 60 批次,接待领导干部 200 人,拜访长三角知名企业 10 家,举办推介活 动 3 场,引进投资项目 5 个,公务接待达标率达到 90%以上,引进项目入驻率达到 90% 以上,推介活动成功率达到 100%,通过本项目实施,能促进本市经济增长,拉动就业率 增长,提升景德镇知名度。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景德镇市人民政府驻上海联络处"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18.68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没有出国计划。
公务接待11.5万元,比上年增10万元,主要原因是:增挂市政府驻上海招商引资办公室牌子,工作任务加重。
公务用车运行7.18万元,比上年增加2万元,主要原因是:增挂市政府驻上海招商引资办公室牌子,工作任务加重。
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
第三部分景德镇市人民政府驻上海联络处2022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各部门结合实际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2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2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对部门预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明细到项级),结合部门实际,参照《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范说明进行解释。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