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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 2022-03-03 访问量: 收藏.png

景德镇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景德镇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景德镇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1、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2、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3、经费拨款情况说明

        4、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说明

        5、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6、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7、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8、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二、2022年“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说明

第三部分 景德镇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景德镇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景德镇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主管工作的市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有关规范性文件,编制住房和城乡建设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全市住房保障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和实施方案。指导和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负责全市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负责制定房屋交易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房屋产权管理工作。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评估机构的资质管理。负责商品房预售、预售资金的管理,负责房屋网签备案工作。负责建设房地产市场监测系统。负责房产测绘及成果应用、物业服务行业和房地产中介行业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市住房租赁市场管理、直管公房经营管理、私房政策落实等工作。负责监督管理房屋专项维修基金。

研究拟订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方案及相关的配套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房改资金的筹集、管理和审批使用工作。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指导监督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和管理。

负责建筑市场的监督管理,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负责全市建筑业企业、中介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的资质管理。综合管理全市建设工程报建、工程招标投标、工程造价、城建档案、工程监理、工程建设合同等工作。

负责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负责建设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白蚁防治、房屋修缮改造和安全使用鉴定的管理。

承担城市供水、排水、污水处理、管线等市政公用事业的运行和管理职责。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和地下综合管廊运营。负责燃气市场的监督管理,核发燃气行业经营许可。

负责全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工程设施使用许可、竣工验收和备案工作。承担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牵头组织人防设计审查、人防工程验收和备案工作。

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建筑行业、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负责全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范勘察设计市场。负责设计方案招标投标、设计合同备案、施工图设计审查、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管理。负责全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工作。

负责推进全市建筑节能、城镇减排工作。指导推进全市装配式建筑和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推广工作。

负责指导规范全市村镇建设,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历史文化名城资源的保护管理和利用。研究拟订村镇建设、历史文化名城资源保护和利用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全市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农村危房改造、传统古村落保护、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等工作。

负责管理全市建设行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负责制定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人才培训计划并指导实施。

负责研究提出加快全市城镇化进程的发展战略,推动城市建设发展。参与重点建设项目的选址、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负责市政工程测量和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

(十四)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景德镇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有预算单位7个,包括部门本级和所属6个二级预算单位,部门本级内设13个科室。编制数为267人,其中行政编制36人、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编制23人,全额补助事业编制188人,自收自支事业编制43人;实有人数426人,其中在职人数为237人,包括行政36人、参照公务员管理23人,全额补助事业人员152人,自收自支事业人员26人;离休人员3人;退休人员180人;遗属4人。


第二部分景德镇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入情况

2022年景德镇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收入预算总额为4634.03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57 %。其中:当年公共财政拨款收入4634.03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100%。

(二)预算支出情况

2022年景德镇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支出预算总额为4634.03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57%。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3554.8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6.71%,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864.8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05.2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2.34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82.37元;项目支出1079.23万元,占支出总额的23.29%,包括工资福利支出497.9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56.5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0万元、资本性支出95万元。

按支出功能项目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246.7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5.3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5.0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6.80%;卫生健康支出640.6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3.82%;城乡社区支出3106.4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67.04%;住房保障支出325.1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02%。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3362.7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2.57;商品和服务支出861.57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8.5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32.3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5.01%;资本性支出177.37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83%。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景德镇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4634.0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0%,与比上年预算增加10.52%,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改革,部分自收自支人员纳入预算管理。具体支出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246.7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5.3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5.0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6.80%;卫生健康支出640.6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3.82%;城乡社区支出3106.4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67.04%;住房保障支出325.1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02%。

(四)政府基金收支情况

2022年景德镇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无政府基金收支预算。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151.23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减少26.33%,主要原因是零基预算改革,年初暂未安排非税收入清算资金。其中:办公费9万元、印刷费6.81万元、邮电费5.16万元、物业管理费0.6万元、差旅费5.5万元、维修费3.91万元、会议费2万元、培训费2.2万元、公务接待费2.2万元、劳务费0.5万元、水电费9.5万元、委托业务费5万元、工会经费18.0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5.07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18万元以及其他费用7.7万元。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2年景德镇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采购预算为128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减少50.59%,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预算安排130.3万元采购2辆专用车辆及燃气安全检查专用设备。其中:部门集中采购128万元、部门分散采购0万元。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8月31日,2022年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有车辆3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车辆中的执法执勤用车主要是建筑市场督查执法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是白蚁防治专业用车;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是城建档案馆大幅面彩色工程输出系统。

(八)整体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2年部门整体绩效目标:1.防范风险,保持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2.推动房地产建筑业高质量发展;3.提升城镇困难群众住房保障水平;4.保障建设工程领域方面工作安全规范;5.提高城市基础设施运行维护水平,继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6.打好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三年行动收官战;7.创造部省试点工作的景德镇经验。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收入预算合计4634.03万元,均为本级财政安排。支出预算合计4634.03万元,其中人员类3067.15万元,公用经费487.65万元,其他运转类85万元,特定目标类994.23万元。

1.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2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一级项目1个,即“市住建局专项经费”,涉及资金1041万元,其中:二级项目9个,涉及资金1041万元。

2.一级项目“市住建局专项经费”中各二级项目情况说明

一级项目概述:

一级项目“市建设局专项经费”中含二级项目9个,分别是:建设工程执法及造价编制专项、建设培训费专项、住建档案维护利用整理查询专项、白蚁防治经费、房屋安全技术服务费、地下综合管廊管理经费、地下管线信息平台运行专项经费、排水污水处理专项经费和燃气工作补助经费。

⑴“建设工程执法及造价编制专项”二级项目

1)项目概述

为城镇环境治理、建设工程造价监督管理、质量安全检测检查、规范建筑市场行为等专项治理行动。

2)立项依据

项目立项依据为:建筑内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江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局《关于下达定额委托编制和开展行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项目工作补助经费的通知》(赣建价发〔2018〕11号)。

3)实施主体

项目实施主体为:景德镇市城镇发展服务中心。

4)实施方案

前期准备阶段:提前进行项目谋划,制定专项工作计划,编制实施方案。

组织实施阶段: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开始专项治理行动,形成整治成果。

5)实施周期

项目实施周期为一年(经常性项目)。

6)年度预算安排

项目实施年度预算安排为财政拨款552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绩效目标: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依法行政,改进作风,为城镇环境治理,建设工程造价监督,质量安全检测检查,规范建筑市场行为提供支持保障。

绩效指标:①质量指标:高质量完成治理行动。②时效指标:按时完成年度专项行动。③成本指标:总支出控制在部门预算支出内。④社会效益指标:协助主管部门做好全市建设管理工作。⑤满意度指标:投资方、建筑安装企业、中介机构、资产管理部门等用户满意。

⑵“建设培训费专项”二级项目

1)项目概述

对建筑人员实施技能培训。

2)实施主体

项目实施主体为:景德镇市城镇发展服务中心。

3)实施方案:①完成建设领域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岗位培训继续教育工作。②完成安全培训考核的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三类人员”培训工作。③完成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继续教育工作。④深入我市建筑工地为农民工进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制度,讲授建设工程《建筑法》、《安全生 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计划生育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标准,通过深入建筑工地进行法制宣传,不断提高农民工的法制观念,增强了遵纪守法、文明施工、 安全生产意识。

4)实施周期

项目实施周期为一年(经常性项目)。

5)年度预算安排

项目实施年度预算安排为财政拨款120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

绩效目标:对建筑人员实施技能培训。

绩效指标:①质量指标:对建筑人员培训合格率达到100%。②时效指标:及时完成对建筑人员的技能培训工作。③成本指标:总支出控制在部门预算支出内。④社会效益指标:做好全市建筑人员的培训工作。

⑶“住建档案维护利用整理查询专项”二级项目

1)项目概述

项目主要是负责全市行政区域内在建工程档案的业务指导工作;接收已竣工验收档案资料进馆入库;做好库房“十防工作,负责来馆查阅利用工作,查全、查准率100%;房产档案保管整理;房产档案馆入驻纳税大厅的各项费用。

2)立项依据

项目立项依据为:①国家档案局印发的《关于档案保护经费的通知》;②景德镇市政府2018年市长令第46号规定每卷档案保护费为2元;③《景德镇市档案管理办法》。

3)实施主体

项目实施主体为景德镇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档案馆。

4)实施方案

前期准备阶段:单位按照2022年工作计划,制定今年项目工作任务,分解指标、完成时限、工作措施及责任人,制定项

项目绩效目标表。

组织实施阶段:按照既定的规划和要求,积极实施,有序推进。加强规范管理和质量监督、技术指导,保证按时完成各项任务,达到预期目标。充分发挥房产档案“服务社会、服务经济、服务民生”的重大作用,认真做好档案服务利用工作;落实“放管服”工作,实现涉税协查业务“一窗受理,联合办理”,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路”。充分运用现代化管理手段和精简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做到群众即来即办,即办即结。

评价阶段:年末项目结束后,组织项目评价组,按照项目绩效目标表各项指标进行评分并撰写绩效自评报告。

5)实施周期

项目实施周期为一年(经常性项目)。

6)年度预算安排

项目实施年度预算安排为财政拨款85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绩效目标:城建档案①跟踪服务,维护我市城建档案信息资源的不流失,安全进馆;②全年完成8000至10000卷档案入库; 目标;③按照国家对档案管理“十防”要求,保证档案安全。茶座式服务,查全率、查准率100%;④抓好编研任务,出好《景德镇城建档案》二期,启动科研课题《景德镇老弄旧事》;⑤实现零投诉,获得较好的社会效益。

房产档案①加强房产档案归集力度,完成全部房产交易档案的归集;②完成全部房产交易档案的整理建档;③按照国家对档案管理“十防”要求,保证档案安全;④完成所有申请查询房产档案的信息查询工作;⑤完成全部归集入库后的纸质档案电子化。

绩效指标:①数量指标:城建档案入库8000-10000卷;根据市场需求办理档案移交证;做好接待查阅利用服务8.1万人次;声像档案采集;《景德镇老弄旧事》专题片一部;房产交易档案收集整理3.7万件。②质量指标:档案按国家标准入库;电子化清晰率100%;归集档案的完整率100%。③时效指标:按照在建项目档案工作进程推进;查全、查准率100%。④社会效益指标:利用档案解决一些社会矛盾。⑤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100%。

⑷“白蚁防治经费”二级项目

1)项目概述

该项目主要用于我市2022年度景德镇市地区白蚁防治管理工作。费用包括:本年度购买专业车辆、专业车日常运维费、白蚁防治专用设备维护费、白蚁防治药水费、设备购置费、日常办公用品费、印刷宣传费、培训费等。

2)立项依据

①原建设部《关于修改(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的决定》(建设部令第130号)。②原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房屋交易管理和白蚁防治工作的通知》。

3)实施主体

项目实施主体为景德镇市房屋安全技术服务中心。

4)实施方案

前期调研阶段:根据2021年度白蚁灭治面积,结合2022年度新建住房增加数量,制订2022年度白蚁防治、灭治计划。

组织实施阶段:根据防治面积、白蚁灾害程度购买药水,试用新药品,做好记录,以便对比新旧药水的灭治效果;跟踪已实施灭治的建筑物,以防白蚁复活反弹。

5)实施周期

项目实施周期为一年。

6)年度预算安排

项目实施年度预算安排为财政拨款105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绩效目标:为我市及所属地区范围内新建房屋提供白蚁防治;对我市及所属地区范围内白蚁灾害进行治理;开展白蚁防治工作培训及知识宣传。

绩效指标:①数量指标:包治期内白蚁灭治实施完成率100%;白蚁新建预防实施完成率100%;②质量指标:白蚁灭治质量保障率98%;白蚁新建预防质量保障率97%;③时效指标:预防和灭治按时完成率100%;④社会指标:群众满意度99%。

⑸“房屋安全技术服务”二级项目

1)项目概述

该项目主要用于我市2022年度房屋各项技术咨询提供服务,深入现场解危排险,并对城乡居住房屋维修进行技术鉴定,对其隐患一一排查,保障房屋安全;同时加强宣传,提高城乡居民对房屋安全重要性的认识。费用包括:自收自支事业职工工资及养老保险、绩效奖金等人员经费、聘请专业人员鉴定支出、交通差旅费、设备购置费、日常办公用品费、印刷宣传费、培训费等。

2)立项依据

《房屋安全鉴定收费标准》。

3)实施主体

项目实施主体为景德镇市房屋安全技术服务中心。

4)实施方案

前期调研阶段:根据2021年度房屋鉴定面积,结合2022年度新建住房增加数量,制订2022年度计划为我市4万平方米的房屋提供咨询、鉴定服务。

组织实施阶段: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技术服务水平,深入房屋现场调查,对城乡居住房屋维修进行技术鉴定,排查隐患,保障房屋安全。

5)实施周期

项目实施周期为一年。

6)年度预算安排

项目实施年度预算安排为财政拨款49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绩效目标:为我市4万平方米的房屋提供咨询、鉴定服务,对城乡居住房屋维修进行技术鉴定,排查隐患,保障房屋安全;同时印发宣传图册,提高城乡居民对房屋安全重要性的认识。

绩效指标:①数量指标:危险房屋技术咨询及鉴定面积4万平方米;②质量指标:危险房屋技术咨询及鉴定完整;③时效指标:危险房屋技术咨询及鉴定及时率98%;④社会指标:群众满意度99%。

⑹“地下综合管廊专项管理经费”二级项目

1)项目概述

项目主要是解决现阶段我市地下综合管廊试点项目存在的管线入廊、管廊收费等难点问题,保障地下管廊安全有序规范运行。

2)立项依据

项目立项依据为:①景府办抄字〔2015〕35号;②《景德镇市地下综合管廊项目PPP合同》。

3)实施主体

项目实施主体为:景德镇市地下管网建设管理办公室

4)实施方案

前期调研阶段:综合上年度地下综合管廊管线入廊、运营收费、运行管理相关情况,制订地下综合管廊运营管理的相关工作方案。

组织实施阶段:通过检查、执法、指导、监督、协调、考核等管理手段,促进我市地下综合管廊管线入廊工作进一步扩展、运行管理工作进一步安全有序。

5)实施周期

项目实施周期为一年(经常性项目)。

6)年度预算安排

项目实施年度预算安排为财政拨款3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绩效目标:①完善地下综合管廊收费及管线入廊工作;②进一步促进地下综合管廊安全有序规范运营。

绩效指标:①数量指标:开展绩效考核2次。②质量指标:管廊运维质量提高。③时效指标:管廊事故处理及时率。④成本指标:控制在预算30万元以内。⑤经济效益指标:减少管线漏损率。⑥社会效益指标:管线安全运行。⑦生态效益指标:减少线缆空中蛛网现象。⑧可持续影响指标:对本行业规范对可持续影响提高。⑨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90%。

⑺“地下管线信息平台运行专项经费”二级项目

1)项目概述

项目主要是保证我市地下管线信息化、动态化管理。

2)立项依据

项目立项依据为:《景德镇市地下管线普查及管理系统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景府办字[2012]121号)

3)实施主体

项目实施主体为:景德镇市地下管网建设管理办公室

4)实施方案

前期调研阶段:综合上年度地下管线建设、地下管线信息系统运行、服务人员满意度、现行标准规范等相关情况,制订全市地下管线信息录入的相关工作方案。

组织实施阶段:城市管网信息系统得到进一步完善,覆盖区域进一步扩大,新建、改建的地下管线能够全面录入到景德镇市地下管线信息平台;全面服务各类地下管线工程项目,因地下管线盲目开挖造成的安全事故有效得到控制。

5)实施周期

项目实施周期为一年(经常性项目)。

6)年度预算安排

项目实施年度预算安排为财政拨款3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绩效目标:①信息系统有效运行;②将2022年报备的道路项目地下管线信息全部更新录入信息系统。

绩效指标:①数量指标:平台更新录入里程大于等于30公里。②质量指标:查询出图服务质量提高。③时效指标:查询需求及时办理,小于等于7天。④成本指标:系统运维成本≤30万元。⑤经济效益指标:减少盲目开挖造成经济损失。⑥社会效益指标:减少道路开挖安全事故。⑦生态效益指标:减少马路拉链行为。⑧可持续影响指标:对本行业规范对可持续影响提高。⑨满意度指标:被服务对象满意度≥90%。

⑻“排水污水处理专项经费”二级项目

1)项目概述

该项目主要为提升我市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及污水收集率,采用CCTV/QV等技术手段对市中心城区污水设施建设项目进行竣工图核查,确保新建工程地下排水管网雨污分流。

费用包括:第三方检测单位CCTV/QV检测。

2)立项依据

①《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国务院令641号);②《关于我市中心城区污水设施建设工程开展CCTV相关要求的通知》。

3)实施主体

项目实施主体为:景德镇市地下管网建设管理办公室。

4)实施方案

对市中心城区污水设施建设工程项目日常巡查及专项督查,同时为提高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和污水收集率,对市中心城区污水设施建设工程项目进行竣工图核查,核查资料为排水管网竣工图纸、管道闭水试验报告、CCTV/QV检测报告等。

5)实施周期

项目实施周期为一年。

6)年度预算安排

项目实施年度预算安排为财政拨款5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绩效目标:①推动污水设施建设工程实现管理标准化,提升施工人员建设水平;②对违规擅自排放污水及时处理。

绩效指标:①数量指标:办理城镇排水许可申请表合格率

大于等于90%;检测任务数大于等于2个。②质量指标:市中心城区污水设施建设工程项目监管检查覆盖面≥70%。③时效指标:城镇排水许可申请表及时审批率100%。④经济效益指标:中心城区污水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完成施工产值增长率≥10%。⑤社会效益指标:中心城区在建污水设施工程项目安全态势平稳。⑥生态效益指标:城区水环境质量优良率上升。⑦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率≥90%。

⑼“燃气工作补助经费”二级项目

1)项目概述

该项目主要是为了加强对各企业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确保用气安全,并加强地下燃气管线安全保护工作。

2)立项依据

项目立项依据为:①《城镇燃气管理条例》;②《江西省燃气管理办法》③国务院安委办、应急管理部《关于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方案》。

3)实施主体

项目实施主体为:景德镇市地下管网建设管理办公室。

4)实施方案

组织市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消防救援等部门开展燃气行业综合大检查;针对重大节假日和冬季、高温、汛期雨季等敏感时期开展燃气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加强燃气安全宣传教育,广泛深入宣传燃气使用安全知识,增强全民安全意识;联合燃气企业对全市工商业用户、大型综合体、居民用户开展燃气安全普查工作;组织燃气企业开展专项、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提高协同处置突发生产安全事故的综合应急能力。

5)实施周期

项目实施周期为一年(经常性项目)。

6)年度预算安排

项目实施年度预算安排为财政拨款2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绩效目标:①加强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②加强地下燃气管线安全保护工作。

绩效指标:①数量指标:安全生产无事故。②质量指标:燃气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无事故。③时效指标:置换小区改造开工任务100%。④成本指标:预算控制率100%。⑤社会效益指标:燃气行业平稳发展。⑥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率90%。

二、2022年“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情况说明

2022年景德镇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7.79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费5.2万元,比上年减少1.3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严从紧控制公务接待费用。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9万元,比上年减少4.5万元,主要原因是:2辆执法执勤用车已老化,待报废,故2022年未安排预算。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18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因工作需要,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预算购置车辆18万元。2022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


第三部分景德镇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填列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2021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1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档案馆:反映中央和地方各级档案馆的支出,包括档案资料征集,档案抢救、保护、编纂、修复、现代化管理,档案信息资源开发、提供、利用,档案馆设备购置、维护,档案陈列展览等方面的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反映各级财政部门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缺口的补助。

其他优抚支出:反映除死亡抚恤、伤残抚恤、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优抚事业单位支出、义务兵优待、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以外其他用于优抚方面的支出。

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公务员医疗补助: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反映除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反映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编制与监管:反映拟定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和部管行业标准、监督指导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管理工程造价等方面的支出。

工程建设管理:反映调控建设市场运行、拟定建设市场法规、实施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工程勘察设计监管等方面的支出。

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反映各类建筑工程强制性和推荐性标准及规范的制定与修改、建筑工程招投标等市场管理、建筑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等方面的支出。

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反映除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机关服务、城管执法、工程建设管理等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反映除城市公共设施、城市环境卫生、公有房屋、城市防洪项目以外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支出。

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运营:反映污水处理费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用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方面的公益性资本支出。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反映除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等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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