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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 2022-03-03 访问量: 收藏.png

景德镇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景德镇市应急管理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景德镇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景德镇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景德镇市应急管理局部门概

一、部门主要职责

景德镇市应急管理局是市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地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贯彻执行国家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拟定全市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规定,组织编制市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组织制定相关规程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三)负责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和综合监管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资源,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落实、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我市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依规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市应对较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较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按规定权限协调管理国家、省、市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指导县(市、区)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负责消防管理工作,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指导协调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按权限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驻景中央企业总部、驻景省属企业集团和市属企业集团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组织指导并监督职责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工作。

(十三)依法依规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四)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对外救援工作。

(十五)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六)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七)承担防震减灾监管职能。

(十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九)转变职能。市应急管理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全市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一是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提高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较大及以上安全风险。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知识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是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二十)有关职责分工

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等部门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

(1)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组织协调较大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照权限做出决定;承担市应对较大灾害指挥部工作,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较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相关部门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气象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依规统一发布灾情。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负责森林火情监测预警工作,发布森林火险、火灾信息。

(2)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3)市水利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4)市林业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

(5)必要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等部门可以提请市应急管理局,以市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景德镇市应急管理局共有预算单位4个,包括局本级和3个所属二级预算单位(市安全风险预警中心、市应急保障中心、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编制数为92人,其中行政编制29人、全额补助机关工勤编制3人、全额补助事业编制60人;实有人数106人,其中在职人数为78人,包括行政人员29人、全额补助机关工勤人员3人、全额补助事业人员46人;遗属人员3人;退休人员25人。


第二部分 景德镇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 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景德镇市应急管理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663.8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68.82万元,增长11.2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相应的人员收入预算增加。其中:当年公共财政拨款收入1663.84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景德镇市应急管理局支出预算总额为1663.8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68.82万元,增长11.2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相应的人员经费支出预算增加。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184.8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1.21%,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068.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0.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64万元;项目支出47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8.79%,包括农林水支出125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54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90%;卫生健康支出64.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85%农林水支出12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51%;住房保障支出79.6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7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247.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4.95%。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068.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0.20%;商品和服务支出110.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3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6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48%。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景德镇市应急管理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1663.84万元较上年增加168.82万元,增长11.2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相应的人员经费支出预算增加。具体情况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90%;卫生健康支出64.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85%农林水支出12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51%;住房保障支出79.6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7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247.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4.95%。

(四)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3年景德镇市应急管理局目前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采购需求,后期会进行核定项目支出采购预算调整。

(五)政府基金收支情况

2023年景德镇市应急管理局没有政府基金收支预算。

(六)整体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详见附件

(七)一级项目目标设置情况

2023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个,涉及金额479万元。

1、景德镇市应急救灾专项资金

1)项目概述

为切实提升我市自然灾害防治、受灾群众救助、应急抢险救援、应急物资装备设备保障以及解决制约应急管理工作的突出问题。依据《景德镇市应急管理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文件要求,同意安排景德镇市应急救灾专项经费400万元。

2)立项依据

《景德镇市应急管理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3)实施主体:景德镇市应急管理局本级

4)实施方案:

1、组织开展地震和地质灾害知识科普,提高群众对地震和地质灾害应对能力;强化地震监测预警,组织开展地震和地质灾害演练,及时组织人员抢险救援,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减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  

2、防汛抗旱物资储备充足,防汛抗旱宣传教育培训及演练及时到位,汛期能够及时抢险救援,能够及时为受灾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困难,确保洪水不倒坝、不决堤、不发生因洪涝灾害人员死亡。  

3、建立健全森林火灾应对机制,加强森林消防队建设;加强森林防火物资储备,确保装备数量充足,种类齐全;组织开展森林火灾扑救,最大限度减少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4、通过防灾减灾知识科普,市民在灾害来临时能有效避险,避免发生因避险能力不足造成较大事故;打造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做到标杆引领作用;提高救灾物资储备,做好受灾群众生活补助和转移安置。

5)实施周期:一年

6)年度预算安排:40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详见附表

2、景德镇市安全风险预警中心国有资产出租经费

1)项目概述

根据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抄告单(景府办抄字【2017】7号)文件精神,市国控集团将曙光路400号办公楼的资产移交景德镇市安全风险预警中心使用管理,同时,市安全风险预警中心与曙光门诊部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因此核定景德镇市安全风险预警中心国有资产出租经费列入2023年其他运转类项目经费,市财政局同意安排经费预算19万元。

2)立项依据

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抄告单(景府办抄字【2017】7号)

3)实施主体:景德镇市安全风险预警中心

4)实施方案:主要承担房屋出租期间的水、电、通信、房屋维护等。

5)实施周期:一年

6)年度预算安排:19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详见附表

3、景德镇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其他一般罚没收入经费

1)项目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行政执法,景德镇市应急管理局决定依法委托景德镇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实施部分应急管理行政权力,因此核定景德镇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其他一般罚没收入经费列入2023年其他运转类项目经费,市财政局同意安排经费预算60万元。

2)立项依据

景德镇市司法局关于市本级行政执法主体的公告

3)实施主体:景德镇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4)实施方案:主要承担全市有关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矿山、工贸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以及地质灾害、水旱灾害、森林火灾等有关应急抢险和灾害救助、防震减灾等方面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工作。

5)实施周期:一年

6)年度预算安排:6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详见附表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景德镇市应急管理局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23.76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没有因公出国任务;公务接待13.4万元比上年增加10万元,主要原因:各项检查、督导、巡视组较往年显著增多;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36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控制公务出行;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没有公车购置任务。


第三部分景德镇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填列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2023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2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二)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四)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反映应急管理事务支出。

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的基本支出。

安全监管(项):反映安全生产监管方面的支出。

应急救援(项)反映安全生产、自然灾害应急救援方面的支出。

其他应急管理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外的其他应急管理方面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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