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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 2022-03-03 访问量: 收藏.png

景德镇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2022年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景德镇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景德镇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景德镇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景德镇市市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赣厅字〔2018〕96 号)、《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景德镇市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景办发〔2019〕2号)精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正县级。加挂市文物局、市版权局牌子。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关于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化事业、广电、新闻出版、旅游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起草相关地方规范性文件。

(二)统筹规划全市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广电事业、新闻出版业、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负责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领域体制机制改革,推进文化和旅游强市建设。 

(三)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活动和旅游活动,指导全市重点文化和旅游设施建设,组织全市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市场推广,制定全市旅游市场开发规划并组织推进、实施全域旅游,协调假日旅游、红色旅游和陶瓷文化特色旅游工作。 

(四)指导、管理全市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各品种艺术发展。 

(五)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智慧旅游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组织实施全市广播电视领域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扶助全市贫困地区广播电视建设和发展。指导全市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 

(六)指导、推进全市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七)负责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八)统筹规划全市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指导推进广播电视领域产业、新闻出版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九)指导全市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实施依法设定的行政权力事项,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十)指导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组织查处全市性、跨区域文化、文物、广播电视、电影、出版、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十一)指导、管理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对外及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港澳台交流活动,推动陶瓷文化走出去。 

(十二)指导、管理全市文物保护、文物考古、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开展文物、博物馆安全督察工作,负责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的监督工作。 

(十三)负责对全市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监督管理审查全市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指导、协调广播电视重大宣传活动,指导实施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 

(十四)负责推进全市广播电视科技发展和促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监督管理全市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指导和推进全市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广播电视系统安全和保卫工作。 

(十五)承担电影行业管理和市场监管,指导和组织实施农村、社区电影公共服务工作,指导基层电影队伍建设,监督管理电影专项资金。 

(十六)负责对全市新闻出版行业进行监管。负责对全市出版物市场和印刷业经营活动进行监管。负责全市著作权管理,调解著作权纠纷,依法组织查处全市著作权侵权案件。负责受理出版物的鉴定。组织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 

(十七)指导、协调、组织全市“扫黄打非”工作。 

(十八)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共有预算单位9个,包括局本级和所属8个二级预算单位,二级单位分别为:景德镇御窑博物院、景德镇市陶瓷馆、景德镇市文化馆、景德镇市群众文化活动中心、景德镇市图书馆、景德镇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景德镇市陶瓷陶瓷文化创新传承中心、景德镇美术馆。

编制数小计:368人,其中行政编制42人、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编制31人、全额补助事业编制253人、部分补助事业编制42人;实有人数809人,其中在职人数为435人,包括行政人员34人、参照公务员管理20人、全额补助事业人员339人、部分补助事业编人员42人;离休人员2人;退休人员367人。


第二部分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入情况

2022年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收入预算总额为6829.41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减少12957.31万元,主要原因:由于预算一体化系统的原因,本年年初预算没有把2021年底结转资金纳入,造成年初收入总额减少很多,再则,就是机构改革,本部门预算单位相比去年减少5个。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6589.58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96.5;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0;当年其他各项收入239.84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3.5;上年结余结转收入0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0

(二)预算支出情况

2022年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支出预算总额为6829.41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减少12957.31万元,主要原因:由于预算一体化系统的原因,本年年初预算没有把2021年底结转资金纳入,造成年初收入总额减少很多,再则,就是机构改革,本部门预算单位相比去年减少5个。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5262.1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7.1,包括工资福利支出4675.3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11.0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2.26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3.5万元;项目支出1567.29万元,占支出总额的22.9,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29.3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09.4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0万元、债务利息支出0万元、基本建设支出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58.5万元、其他相关支出0万元;事业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的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

按支出功能项目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148.6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8.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5.2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6。卫生和健康支出452.3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6.9。住房保障支出353.3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5.4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4804.6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0.35;商品和服务支出1720.4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5.19;个人与家庭支出232.2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4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6589.5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6.48,与上年预算相比减少2877.92万元,主要原因:项目支出减少,免费开放市级配套资金没有纳入年初预算,还有减少了2021年度全省旅发大会项目资金。具体支出情况是: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148.65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78.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5.21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9.6;卫生健康支出452.38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的6.5%;住房保障支出353.33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的5.4%。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2年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2年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2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143.05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81.02万元,下降36.16%。主要原因:2021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把临聘人员经费纳入运行经费。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820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95万元, 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25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831日,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1辆。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1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本部门年度没有购置大型设备预算。

(九)文化和旅游一级项目中各二级项目情况说明(部门本级)

一级项目概述:我部门共有一级项目3个,分别是文物经费,场馆运行经费,文化市场管理。

1.文物保护二级项目

1)项目概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相关条例,按照市委的“复兴千年古镇、重塑世界瓷都、保护生态家园、建设旅游名城,打造一座与世界对话的城市”要求,进一步加大文物资源保护力度,提升文物的利用力度,提升文物的利用水平,切实保障文物安全,着力改造文物保存状况,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支持。

2)立项依据:详见《文物专项资金投入情况》、《市级文物保护项目经费》、《关于申请5.18国际博物馆日和中国文化遗产日活动经费的请示》《“镇窑”主体消防设备日常维护申报》

3)实施主体:景德镇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

4)实施方案:按照“抢救第一、保护为主、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方针,分批对部分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进行抢救性修复,改善保护状况,加强文物保护工作检查,开展年度文物安全状况评估工作。普及文物法律法规宣传,提升全民文物保护意识。

5)实施周期:一年

6)年度预算安排:100万

7)绩效目标和指标:详见附表

2.景德镇市图书馆运行经费二级项目

1)项目概述:市图书馆新馆开馆运行以来,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维护费提高,为更好的做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推动我市公共文化发展,提高我市公共文化服务水平,保障全市人民对阅读的需求,使图书馆服务成为政府的重要民生项目和公共文化服务品牌,同时树立公共图书馆的良好社会形象。

2)立项依据:根据《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市长专题办公会议会议纪要(24)》2019年4月20日精神、景德镇市财政局《关于对图书馆<关于请求解决市图书馆公用经费请示>的办理意见》景财文[2019]26号文件精神。

3)实施主体:景德镇市图书馆

4)实施方案:确保图书馆新馆大楼全年开放365天,积极开展文化活动、公益讲座以及培训服务。项目经费还将用于物业、水电、设施维护、网络、计算机设备等维护费以及人力资源经费。

5)实施周期:一年

6)年度预算安排:150万

7)绩效目标和指标:详见附表

3.景德镇市中国陶瓷博物馆运行经费二级项目

1)项目概述:景德镇中国陶瓷博物馆开馆以来,市政府作为重点项目,由财政列入每年预算的市级专项。

2)立项依据:市政府作为重点项目,由财政列入每年预算的市级专项。

3)实施主体:景德镇市中国陶瓷博物馆

4)实施方案:依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有《财务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预算管理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等各项制度,为项目实施提供了财务制度保障,博物馆共有预算单位1个,编制数为45人,编外人员38人,内设有8个部门,分别为:办公室,物业管理部,财务科,安全保卫科,藏品保管部,陈列展览部,社会教育部,档案资料室。

5)实施周期:一年

6)年度预算安排:970万

7)绩效目标和指标:详见附表

4.景德镇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运行经费二级项目

1)项目概述:扫黄打非”专项经费,强化文化市场日常监管,开展集中行动和专项治理,严密查堵各类非法出版物和网上有害信息,坚决打击各类非法出版活动和侵权盗版行为,有效地维护了文化市场和新闻出版行业秩序,为营造我市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提供有力保障。

2)立项依据:1、赣办字〔2018〕6号 2、景办发电〔2019〕26号  3、赣扫黄打非办字〔2020〕22号

3)实施主体:景德镇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

4)实施方案:强化文化市场日常监管,开展集中行动和专项治理,严密查堵各类非法出版物和网上有害信息,坚决打击各类非法出版活动和侵权盗版行为,有效地维护了文化市场和新闻出版行业秩序,为营造我市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提供有力保障。

5)实施周期:一年

6)年度预算安排:20万

7)绩效目标和指标:详见附表

5.景德镇美术馆运行经费二级项目

1)项目概述:该项目经费主要用于保证我馆各岗位工作人员匹配到位,日常运转正常,小型修缮得以进行,各项工作开展顺利,本项目系免费开放配套辅助性项目。

2)立项依据:《江西省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中央补助地方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3)实施主体:景德镇美术馆

4)实施方案:征集代表性突出、工艺特色鲜明的景德镇当代陶瓷艺术作品“走出去”举办精品展,并配套举办专题学术研讨会、学术讲座、艺术家交流笔绘等学术活动;维护美术馆全年度正常运行,保证各岗位设置完善,各项工作开展正常;冬夏两季为市民提供全天中央空调服务;开展常年性馆藏品征集与收藏,并利用自身优秀馆藏精品开设相关主题展览和学术活动。

5)实施周期:一年

6)年度预算安排:60万

7)绩效目标和指标:详见附表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市市文化广电新出版旅游局“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45.7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27万元,比上年减少1万元,主要原因:精简一般性支出。

因公出国27万元,比上年减少1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出国经费支出预算。

公务接待费16.2万元,比上年减少6.7万元,主要原因: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减少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9万元,比上年减少3万元,主要原因: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减少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第三部分景德镇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各部门结合实际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填列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2022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1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 207)文化和旅游(款 01)文化和旅游(01项 至19),文物(02项至99):反映用于人员经费、机构运转经费以及开展专业业务活动的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05):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0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06):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四)卫生健康支出(类 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11)事业单位医疗(项 02):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五)卫生健康支出(类 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11)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03):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六)卫生健康支出(类 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11)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 99):反映除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七)住房保障支出(类 221)住房改革支出(款 02)住房公积金(项 01):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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