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审计局2022年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景德镇市审计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景德镇市审计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审计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景德镇市审计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景德镇市审计局成立于1983年,受市委审计委员会的直接领导,同时也是景德镇市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负责全市的审计工作,市审计局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审计厅关于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工作职能为:对全市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对国家、省、市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起草地方性审计法规草案,制定审计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向市委审计委员会上报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情况审计报告及重大事项;指导和监督社会和内部审计工作;指导县(市、区)审计机关开展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审计厅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审计局共有预算单位2个,局本级和审计技术保障中心。编制数为57人,其中行政编制34人、全额补助事业编制23人、部分补助事业编制0人、自收自支事业编制0人;实有人数53人,其中在职人数为53人,包括行政人员34人、全额补助事业人员19人、部分补助事业编人员0人、自收自支事业人员0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33人。在校学生0人,其中:高等学校0人、中等专业学校0人,其他0人。
第二部分审计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审计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033.55万元。其中:当年公共财政拨款收入1033.55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100%;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0%;当年其他各项收入0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0%;上年结余结转收入0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0%。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审计局支出预算总额为1033.55万元。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033.5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0%,包括工资福利、商品和服务支出828.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6.45万元、卫生健康及住房保障支出118.6万元。债务利息支出0万元、基本建设支出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其他相关支出0万元;事业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的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
按支出功能项目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828.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6.4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卫生健康支出52.8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6%;住房保障支出65.6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6%。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审计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033.5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0%。具体支出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828.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6.4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卫生健康支出52.8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6%;住房保障支出65.6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6%。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2年市审计局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安排94.95万元。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部门共有车辆0辆。
(九)整体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2年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是完成当年所有审计计划项目,部门预算情况是按规定使用资金。
(十)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市审计局“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16.8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费16.8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运行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第三部分景德镇市审计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2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2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对部门预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明细到项级),结合部门实际,参照《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范说明进行解释。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