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民政局2022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景德镇市民政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景德镇市民政局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景德镇市民政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景德镇市民政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草拟有关地方性政策法规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指导民政工作的改革与发展。
(二)拟订全市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参与指导全市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三)拟订全市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牵头负责农村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和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工作。
(四)拟订全市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拟订全市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限、地名管理的政策、标准。负责县(市、区)、乡(镇)行政区域的设立、命名、变更和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驻地迁移审核报批工作。加强地名规范管理,提供地名公共服务;组织设置和管理地名标志,推行、公布标准地名的使用。负责全市标准地名资料的编辑和审定,收集、整理和鉴定地名档案。指导和承办县乡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承担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命名、更名有关工作。
(六)拟订全市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
(七)拟订全市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八)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九)拟订全市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十)拟订全市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拟订全市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十二)拟订全市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三)负责民政系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养老服务、特困供养、儿童福利、未成年人保护、救助管理、殡葬服务等民政服务机构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四)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十六)与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2年景德镇市民政局共有预算单位 6个,包括景德镇市民政局本级和5个二级预算单位,二级预算单位具体包括:景德镇市救助管理站、景德镇市社会福利中心、景德镇市慈善事业发展中心、景德镇市民政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景德镇市养老服务中心。
编制人数小计122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20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67人,机关工勤编制数4人,部分补助事业编制人数30人,自收自支事业编制人数1人。实有人数小计214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109人,行政在职人数19人,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54人,机关工勤5人,部分补助事业在职人数30人,自收自支在职人数1人。离休人数小计2人,退休人数小计102人,遗属人数1人。
第二部分 景德镇市民政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景德镇市景德镇市民政局收入预算总额为3206.3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35万元;财政拨款收入2186.3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49.23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景德镇市民政局支出预算总额为3206.3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35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465.5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99.2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72.5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11.8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3.06万元,资本性支出148.11万元。项目支出1740.7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52.8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50.7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3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6.3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31.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77.7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9.4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9.8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8.6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5.62万元;其他支出68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80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062.5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703.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62.6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437.4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3.0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6.51万元;资本性支出148.1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48.11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景德镇市民政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2866.3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29.86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3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91.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9.4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8.67万元,其他支出680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465.5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00.0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72.5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5.7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3.06万元。项目支出1740.7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740.79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060.79万元,资本性支出68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2年景德镇市民政局市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680万元,支出预算安排680万,其中:项目支出680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2年景德镇市民政局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为0万元。“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2年景德镇市民政局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311.89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55.64万元,增长21.7%。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增加运行经费预算。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162.37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62.37万元, 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8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0辆。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_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与上年保持一致。
(九)市民政局专项一级项目中各二级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
一级项目概述
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指导民政工作的改革与发展;拟订全市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拟订全市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全市社会救助工作,牵头负责农村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和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工作。拟订全市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加强地名规范管理,提供地名公共服务;组织设置和管理地名标志,推行、公布标准地名的使用。推进婚俗改革,推进殡葬改革。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拟订全市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拟订全市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拟订全市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拟订全市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城乡困难群众春节走访慰问二级项目
1)项目概述
2022年春节期间开展全市困难群众走访慰问活动
2)立项依据
2022年市委走访慰问通知
实施主体
市民政局
实施方案
2022年市委走访慰问通知
实施周期
一年
年度预算安排
城乡困难群众春节走访慰问专项预算安排50万元
绩效目标和指标
(见附表:部门公开表10)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景德镇市民政局"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96.75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8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15.8万元,比上年增加1.67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增报了公务接待预算。
公务用车运行42.77万元,比上年增加35万元,主要原因是:新成立市民政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对各县市区的农村公益性公墓、殡葬服务机构开展常态化巡查工作,公务用车预算较上年增加。
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保持一致。
第三部分景德镇市民政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各部门结合实际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2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2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对部门预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明细到项级),结合部门实际,参照《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范说明进行解释。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