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公安局2022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景德镇市公安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景德镇市公安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景德镇市公安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景德镇市公安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和落实有关公安工作的规定和实施办法;分析研究全市的社会治安状况,对全市公安工作进行决策、部署、指导、检查和监督;对全市公安机关实施组织领导和指挥。
(二)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
(三)组织实施并指导侦查工作,组织、协调处置重大案件、治安事件、治安事故和骚乱。
(四)组织实施并指导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户籍和门牌、流动人口、居民身份证和居民身份证号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
(五)组织实施并指导出(入)境和外国人在我市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并指导全市公安外事工作。
(六)组织实施并指导全市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
(七)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指导机关、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和经济民警、保安队伍的建设。
(八)组织实施并指导、监督全市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工作。
(九)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和监督、考察工作;组织实施并指导、监督看守所、拘留所、强制戒毒所的管理工作。
(十)组织实施并指导全市公安法制建设;指导、检查、监督公安机关执法活动。
(十一)组织实施并指导全市公安机关开展禁毒和缉毒工作以及承办市禁毒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二)组织全市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和行动技术建设。
(十三)规定制定全市公安机关装备、被装配备和经费等警务保障标准、制度。
(十四)指导全市公安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组织实施并指导、管理全市公安教育、培训及技能训练;组织实施并指导公安宣传工作;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人事工作。
(十五)制定全市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分析队伍状况,组织实施并指导全市公安机关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查处或督办公安队伍重大和较大违纪案件。
(十六)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2年景德镇市公安局共有预算单位13个,包括景德镇市市公安局本级和12个二级预算单位,二级预算单位具体包括:景德镇市公安局珠山分局、景德镇市公安局昌江分局、景德镇市公安局乐涌分局、景德镇市公安局南河分局、景德镇市公安局机场分局、景德镇市公安局森林分局、景德镇市公安局特警支队、景德镇市公安局巡警支队、景德镇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景德镇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景德镇市公安局停管大队、景德镇市公安局文员管理中心。
编制人数小计1739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1544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94人,部分补助事业编制人数101人。实有人数小计2093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1591人,行政在职人数1433人,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67人,部分补助事业在职人数91人。离休人数小计1人,退休人数小计492人,遗属人数2人。
第二部分 景德镇市公安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景德镇市公安局收入预算总额为35850.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3247.71万元;财政拨款收入35137.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7842.49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景德镇市公安局支出预算总额为35850.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3247.71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9491.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7846.7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3691.9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860.3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9.68万元,资本性支出789.8万元。项目支出635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59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595.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76.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98万元、资本性支出389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39.0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31.24万元;公共安全支出28385.5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3120.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94.4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59.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32.3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49.0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99.2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8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27287.8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196.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936.4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025.0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47.6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0.24万元;资本性支出1178.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672.2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景德镇市公安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35137.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7842.49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39.05万元,公共安全支出27801.8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54.5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22.3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19.29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8778.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3817.4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3561.9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790.3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9.68万元,资本性支出366.1。项目支出635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97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595.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76.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98万元,资本性支出389。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2年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2年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2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5156.46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减少1017.13万元,下降19.7%。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2120.9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000.9万元, 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2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8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291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实有数291辆。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3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无。
(九)拘押管理场所经费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保证看守所、拘留所依据国家法律对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实行武装警戒看守,保障安全;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进行教育;管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的生活和卫生;保障侦查、起诉和审判的顺利进行。
2)立项依据。赣财政【2017】12号文。
3)实施主体。景德镇市公安局看守所、拘留所。
4)实施方案。按拘押人员实际数量情况执行。
5)实施周期。1年
6)年度预算安排。297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目标:保障看守所、拘留所在押人犯的伙食费,包括粮食、蔬菜、食油、肉、蛋、鱼、豆制品和调味品等足额供应;保障两所用于给流窜犯、经济困难人犯和留所刑犯人购置衣裤、被褥、床单、鞋、袜等所需费用;保障人犯看病、住院的医疗费、药费、体检费,以及看守所医务室购置的药品和一次性消耗(低值易耗品)医疗器械等费用。人犯用手纸、卫生巾、消毒水、理发工具、毛巾、肥皂、牙刷、牙膏、扫帚、拖布等日常生活卫生用品费,水电费、辅警劳务费、人犯食堂煤炭燃料费及炊事员临时工工资。指标:教育改造在押人员,维护社会稳定,做到收押及时、管理安全、保障侦查、起诉和审判的顺利进行。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景德镇市公安局"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1278.29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23.5万元,比上年减5.99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业务安排,因公出国(境)活动减少。
公务接待32.79万元,比上年减9.19万元,主要原因是: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开支,减少招待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817万元,比上年减101.13万元,主要原因是: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开支,减少车辆运行维护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405万元,比上年增85万元,主要原因是:淘汰老旧车辆,更换执法执勤车辆。
第三部分景德镇市公安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各部门结合实际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2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2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对部门预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明细到项级),结合部门实际,参照《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范说明进行解释。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