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资讯 > 专题报道 > 预决算公开专栏 > 2022 > 部门预算公开 > 市政府机构 > 市财政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期: 长期有效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14544172/2023-25714

景德镇市财政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 2022-03-03 访问量: 收藏.png

景德镇市财政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景德镇市财政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景德镇市财政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景德镇市财政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景德镇市财政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财政、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拟定市财税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定市与县(市、区)、国家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承担国家和省、市相关区域性发展战略相关财政工作。

(二)拟定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等管理办法和市政府规章草案,研究市经济社会中的财税重大问题,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提出改进和完善政府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建议。

(三)负责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编制、管理和全市上述预算的汇总、审核工作。

(四)承担市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市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报告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市对县(市、区)的转移支付制度,指导县(市、区)财政管理工作。

(五)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管理财政票据;制定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管理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六)组织制定全市财政国库管理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负责管理预算单位资金的审核和拨付,对预算单位经费实行预算指标控制管理。负责市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选择及全市公务消费网络监管。

(七)负责政府采购制度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及政府采购资金规范使用,监督政府采购的执行。

(八)负责财政公共支出管理工作;按国家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制定并执行需要全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负责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九)负责行政、事业经费保障和预算管理执行工作,保证政府运转及维护社会稳定支出需要。

(十)负责办理和监督市本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国家和省、市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监督执行国家、省、市财政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执行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十一)参与拟订产业、基建投资、收入分配、价格、经济贸易、科技、教育、文化、住房、医疗卫生、社会保障、三农等政策和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社会保障、就业、医疗卫生等支出,监督执行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编制社会保障的预决算草案;建立和完善市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机制。

(十二)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将政府收支预算、部门和单位预算、政策和项目全部纳入绩效管理,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

(十三)贯彻执行国家、省政府债务及与政府相关的债务管理政策、制度;拟定全市政府债务及与政府相关的债务管理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全市政府债务及与政府相关的债务,按规定管理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赠)款,参与涉外债务谈判。

(十四)负责管理全市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十五)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加强财政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承担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十六)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景德镇市财政局共有预算单位5个,包括景德镇市财政局本级和4个所属二级预算单位,二级预算单位具体包括:景德镇市财会职工中等专业学校、景德镇市财政公共服务中心、景德镇市财政资金运行中心、景德镇市财政绩效评价中心。编制数小计143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107人、全额补助事业编制人数36人。实有人数小计208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127人,包括行政在职人数82人、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45人。退休人数小计81人,离休人数小计0人,遗属人员小计0人


第二部分 景德镇市财政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入情况

2022年景德镇市财政局收入预算总额为2368.1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68.8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68.1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68.89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与上年一致。

(二)预算支出情况

2022年景德镇市财政局支出预算总额为2368.1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68.89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837.0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1100.0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598.9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15.8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52万元、资本性支出16.7万元;项目支出531.1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31.1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3.0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48.09万元、资本性支出150万元。

按支出功能项目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50.5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14.0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8.3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3.1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6.1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1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3.1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0.4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631.9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33.9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5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4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63.9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84.57万元;资本性支出166.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37.7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景德镇市财政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368.1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0,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14.11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50.5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8.3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6.1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3.13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837.0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1100.0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598.9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15.8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52万元、资本性支出16.7万元;项目支出531.1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31.1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3.0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48.09万元、资本性支出150万元。

(四)政府基金收支情况

2022年本部门无政府基金收支预算。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2年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196.94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减少114.49万元,下降36.76%。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为346.4万元,较上年增加285.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46.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08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0辆,执法执勤用车实有数0辆。2022年本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没有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情况。

(九)景德镇市财政局项目情况说明

1.景德镇市财政局全市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实施服务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购买服务方式引进专业技术力量支持全市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

(2)立项依据:照财政部关于2022年1月1日起全国统一启用一体化系统的工作部署,根据《江西省财政厅关于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全面上线的通知》(赣财办﹝2021﹞14号)要求,我市市本级和六个县(市、区)将全部按计划上线运行江西省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启用一体化系统编制2022年度预算、实施2021年度预算执行、并从2022年1月1日起,全面运用一体化系统开展预算管理各项工作。系统上线时间紧、任务重、技术要求高,对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是一个颠覆性的改革任务,为确保上线工作按期、保质完成,经市财政局党组会会议商议决定,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引进专业技术力量支持全市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

(3)实施主体:景德镇市财政局本级

(4)实施方案:①全市账户资金管理模块上线工作;②全市预算执行模块上线工作;③基础信息管理、项目库管理、预算编制模块上线工作;④预算批复模块上线工作;⑤预算调整和调剂模块上线工作;⑥会计核算、决算和报告模块上线工作;⑦全市财政部门、预算单位相关工作人员系统实操培训工作。

(5)实施周期: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75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目标①、确保“江西省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九大模块按期、保质上线。目标②、确保市本级和各县(市、区)“江西省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九大模块顺利运转。目标③、及时处置“江西省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的各种故障和问题,确保因为系统原因影响正常财政财务工作。目标④、加强实操培训,确保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相关工作人员熟练掌握操作方法。"

2.网络信息系统维保及信息安全建设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根据国家网络安全法和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必须对单位网络信息系统硬软件设备进行必要的管理维护,充分利用专业团队技术力量完成维保工作。

(2)立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江西省财政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度国库集中支付等系统运维服务工作的通知》、赣财办发【2018】35号《江西省财政厅办公室关于印发财政电子证书运维服务方案的通知》

(3)实施主体:景德镇市财政局本级

(4)实施方案:一、机房、网络设备维保;二、“国库集中支付大平台”、“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电子印章管理”等应用系统运维;三、ups电池(100节)更换费用,交换机、路由器、防火墙等设备维修、更换费用;四、财政专网、移动办公流量费用;五、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建设(按三级等保标准)、财政内网通讯系统建设。

(5)实施周期: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126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目标①、保障中心机房设备和网络全年正常运转,完善平台相关功能;目标②、及时解决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系统使用过程中的问题、差错,提高工作效率;目标③、逐步实现数据共享,积极推动无缝对接;目标④、完善财务管理,实现财政部门、预算单位提效减负目标。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景德镇市财政局“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23万元。其中:

公务接待费23万元,比上年减少3.1万元,主要原因是:为响应财政过紧日子需求,减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一致,主要原因是:没有因公出国出境交流学习计划,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一致,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后,单位没有公务公车保有量,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与上年一致,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后,单位没有公务公车保有量,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第三部分 景德镇市财政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填列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2022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1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三)卫生健康支出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相关文档: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