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委市政府为民服务热线受理中心单位预算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市为民服务热线受理中心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市为民服务热线受理中心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1、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2、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3、经费拨款情况说明
4、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5、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说明
6、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7、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8、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市为民服务热线受理中心2022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市为民服务热线受理中心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定期通报热线运行情况,及时分析、汇总热(难)点问题,为领导提供决策参考;负责热线管理中心日常运行管理;
负责热线管理中心诉求事项的受理、分办、核实、检查,负责诉求承办职能单位及县(市、区)热线中心工作上报工单的协调督办;负责热线管理中心派发工单的回访及满意度调查;负责热线管理中心工作人员的业务指导、考核、管理及业务范围的扩展、培训;督促热线成员单位及时补充、录入、更新政务服务热线知识库信息。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市为民服务热线受理中心共有预算单位1个,即单位本级。编制人数7人,均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实有人数6人,其中:在职人数6人。
第二部分 市为民服务热线受理中心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入情况
2022年市为民服务热线受理中心收入预算总额为298.68万元,因历年本单位预算纳入信访局本级合并申报,无上年预算数。其中: 当年公共财政拨款收入298.68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100%;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0%;当年其他各项收入0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0%;上年结余结转收入0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0%。
(二)预算支出情况
2022年市为民服务热线受理中心支出预算总额为298.68万元,因历年本单位预算纳入信访局本级合并申报,无上年预算数。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91.7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0.73%,包括工资福利支出77.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484万元;项目支出206.8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69.27%。
按支出功能项目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5.0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2.09%,包括事业运行68.15万元、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206.8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3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47%,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9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4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1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4%,包括事业单位医疗2.8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3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0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0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04%。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77.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5.88%;商品和服务支出14.48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85%;项目支出206.89万,支出预算总额的69.27%。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市为民服务热线受理中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98.6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0%。因历年本单位预算纳入信访局本级合并申报,无上年预算数。具体支出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5.04万元,占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的92.0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37万元,占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的3.47%;卫生健康支出4.19万元,占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的1.4%;住房保障9.08万元,占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的3.04%。
(四)政府基金收支情况
2022年本单位无政府基金收支预算。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2年本单位运行经费预算安排14.484万元。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2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2年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整体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2年单位整体绩效目标是切实为市为民服务热线受理中心工作正常开展提供足额的经费保障,确保各项工作运行高效,保证网络线路畅通,办理和协调处理重要的来电事项,并对落实情况时行督促检查。
(2)“12345”政务服务热线运营经费项目情况说明
1、 项目概述:根据全省、全市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统一部署,整合全市各类政务服务热线,打造全市一号式受理热线。
2、 立项依据:景府办字[2020]47号
3、 实施主体: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管理中心
4、 实施方案:根据实际发生的情况,按月据实支付聘用人员工资、五险、餐补等费用。
5、 实施周期:2022年1月-12月
6、 年度预算安排:206.89万
7、 绩效目标和指标:整合全市非紧急、非警务类热线,打造全市政务服务“12345”一号式受理热线,以及集电话、短信、电子邮箱、传真、微博、微信、手机APP等受理功能于一体的全媒体政府服务平台,着力解决好政府服务热线号难记、事难办、服务差、没结果等问题,为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非审批类公共服务,全面提升政府形象和服务水平。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原因等情况说明
2022年本单位“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未安排人员公务出国(境)。
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公务接待。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未安排购置公务用车。
第三部分 市为民服务热线受理中心2022年单位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3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结余):填列2022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四)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指反映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五)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六)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