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景德镇市委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共青团景德镇市委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共青团景德镇市委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共青团景德镇市委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共青团景德镇市委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景德镇市委员会的基本社会职能是:
(一)领导全市共青团、青联、学联和少先队工作,对全市性青少年社团组织进行指导和管理。
(二)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组织实施市委、市政府和团省委部署的各项任务。
(三)组织和带领广大团员青年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为景德镇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四)负责全市团组织建设,加强对全市团员队伍、团干部队伍建设和基层团组织建设的领导;向党组织推荐输送优秀青年干部和优秀团员。
(五)调查青少年思想动态和青少年工作情况,研究青少年工作理论和思想教育,为市委、市政府决策青少年事务提供参考和依据。
(六)关心青少年利益,保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协助有关部门处理、协调与青少年利益相关的事务。
(七)开展青年志愿者、希望工程、青年文明号创建等品牌活动,促进社会文明进步。
(八)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团省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机构设置等基本情况
团市委机关设6个职能部室,分别为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青工青农部(希望工程办公室)、学校少年部(中国少年先锋队景德镇市工作委员会)、青联办公室(青少年权益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本部门共有预算单位2个,即部门本级和1个二级单位(景镇市青少年宫)编制数为86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全额补助事业编制78人。实有人数89人,其中在职72人,包括行政8人、全额补助64人;退休17人。
第二部分共青团景德镇市委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预算收入情况
2022年收入预算总额1146.45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增加113.18%,主要原因是本年机构改革,青少年宫预算中增加了文艺小学的预算安排。其中:当年公共财政拨款收入989.85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86.34%;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0%;事业收入133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11.6%;当年其他各项收入23.6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2.06%;上年结余结转收入0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0%。
(二)预算支出情况
2022年支出预算总额1146.45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增加113.18%,主要原因是本年机构改革青少年宫预算中增加了文艺小学的预算安排。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828.3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2.25%,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85.1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9.4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万元。项目支出318.1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7.75%。
按支出功能项目类别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31.2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63.78%;公共安全支出13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1.6%;教育支出12.9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1.9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64%;卫生健康支出58.2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5.08%;住房保障支出65.3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5.7%;其他支出23.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07%。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780.0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68.34%;商品和服务支出366.4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1.66%。
(三)2022年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989.8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6.34%。与上年预算相比增长102.93%,主要原因是本年机构改革,青少年宫预算中增加了文艺小学的预算支出。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31.25万元,占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的73.87%;
教育支出12.96万元,占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的1.3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1.99万元,占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的12.32%;
卫生健康支出58.26万元,占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的5.89%;
住房保障支出65.39万元,占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的6.61%。
(四)政府基金收支情况
无政府基金收支预算。
(五)机关运行情况说明
2022年团市委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46.85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减少了49.32%,主要原因是减少了维修(护)费及人力资源服务费等的支出预算。
(六)政府采购预算
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为16.4万元,其中:部门集中采购2万元、分散采购14.4万元,与上年预算一致,主要原因是本级及下属单位需购置办公及教学设备。2022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均为货物采购。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2022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未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八)整体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2年绩效目标:
1.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先导,持续推进思想政治引领
2.以服务中心大局为主线,大力推动青年建功发展
3.以助力青少年发展为根本,更好服务成长成才需要求
4.以深化改革攻坚为根本内核,不断夯实团的基层组织建设
(1)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2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一级项目0个,其中二级项目2个,涉及资金161.54万元,由团市委本级及青少年宫分别承办。
(2)团市委一级项目中各二级项目情况说明(部门本级)
2022年本部门二级项目为:全市青年发展工作经费27万元,及公办幼儿园保育费130万元。
全市青年发展工作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团组织,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共产主义的学校,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是党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其根本职责是不断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团结带领青年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四项基本职能是组织青年、引导青年、服务青年、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以推动全市青年工作的发展,这也是设立此项目目的。
2、实施主体:共青团景德镇市委
3、实施周期:经常性项目
4、年度预算安排:27万元
5、绩效目标和指标
在市委和团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围绕市委和团省委工作部署,围绕全市青年发展工作,服务中心大局,加强青少年思想政治引领,服务青年成长发展,夯实基层组织建设,团结带领全市团员青年投身打造与世界对话的国际瓷都奉献青春力量。
数量指标:组建青年志愿者人数≥1000人。
质量指标:青年志愿者者出勤率≥90%。
成本指标:总支出控制在单位预算支出内。
社会效益指标:助推青少年成长。
满意度指标:市民满意度≥95%。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原因情况说明
2022年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7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0.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一致,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不增加不必要公务接待支出。
第三部分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景德镇市委员会2022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填列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2021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1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其他共产党事务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其他共产党事务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四)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指反映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五)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六)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