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28日,全市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组长会议召开。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市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组长胡春平出席并讲话。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市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副组长邹永胜,市中级人民法院代院长、市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副组长汤媛媛,市检察院检察长、市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副组长涂平贵等出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全国扫黑办第一次主任会议精神,听取了侦查打击组、执纪检监察组和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关于今年以来扫黑除恶斗争工作情况汇报,审议通过了《关于省常态化扫黑除恶督导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等事项。
就做好下一步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
胡春平强调
——要认清形势,进一步增强做好扫黑除恶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在看到成绩的同时,要清醒看到线索核查、深挖彻查、行业整治等方面存在的短板。各级各部门要坚定政治方向,坚持长期斗争不动摇,清醒认识当前形势,聚焦区域性、阶段性特点,深入分析研判扫黑除恶工作面临的形势,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期盼,准确洞察黑恶犯罪新动向、新特征,坚持依法治理,保持严打高压态势,把工作触角延伸到老百姓最需要的地方,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地见效。
——要聚焦重点,进一步增强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的精准性实效性。要强化对群众举报线索、各类信访事项和涉黑涉恶警情的排查梳理、串并分析、关联比对,同步核查,不断提高对黑恶势力的发现打击能力。要强化大案攻坚,落实纪检监察、政法机关协同办案机制,推动案件一查到底,查深查透。要深入学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完善全流程办案质量管理机制,依法推进案件办理,全面提升案件办理质效。
——要压实责任,进一步推动扫黑除恶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要全面加强各级扫黑办自身建设,聚焦工作常态化,加强统筹协调,强化部门联动,明确阶段重点,有序推动各项措施落地。要统筹推动督导工作,紧盯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抓好整改落实不放松,使督导工作真正取得实效。要完善考核评价机制,统筹扫黑除恶各环节,突出精准性、规范化、导向性,科学设置考评维度和分值,形成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体系,以考核工作助推扫黑除恶工作高质量发展。
稿件(信息)来源:专项治理科、景政宣
编辑:吴嘉玥
校稿:徐佳莉
一审:张 宇
二审:胡金谊
三审:翁韶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