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属各部门、各派驻机构、园区相关企业:
《关于开展园区企业分级管理综合评价的实施方案》经2021年第一次主任办公会和2021年第三次党工委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望按照文件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2021年2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关于开展园区企业分级管理综合评价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实施工业强区战略,推动我区工业企业转型升级、 创新发展,引导企业创新转型,有效实施精准培育,加大正向激励力度,加快推进企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评价组织领导
成立以区管委会二级调研员朱晓琴为组长,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科技发展局、区招商局、区税务局、区应急局、区企业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区企业分级管理综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企业服务中心。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实施并负责解读,区各成员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切实做好分级考核工作。
二、评价指标依据
根据所属产业类型、纳税贡献率、就业保障、产值规模、固定资产投资情况、纳税信誉等级、安全达标措施、银行征信等级、入园协议签订及项目实际内容与协议一致性、管理体系建设、科技创新建设、荣誉资质、公益慈善、私下出租和转让等14项指标,全面开展企业分级管理综合评价,将全区企业分成“ABCD”四类,筛选骨干企业进行重点培育,实行分级培育,分层次推进,通过正向激励和反向倒逼,推动企业提质增效。
三、评价安排
(一)所属产业类型,分值为6分,由区科技发展局负责考核,根据企业备案情况与国家产业目录对比判断,按照园区重点打造产业6分、属国家产业目录鼓励类4分、属国家产业目录限制类0分、属国家产业目录淘汰类-2分原则进行综合评判。
(二)纳税贡献率,分值16分,由区税务局负责考核,以企业纳税额为依据,结合用地面积和租赁厂房面积,由税务局综合评判。
(三)就业保障,分值6分,由区人社局负责考核,按照企业参保率、合同用工、欠薪情况进行综合评判。
(四)产值规模,分值16分,由区税务局负责考核,以上年度财务报表数据为依据,结合用地面积和租赁厂房面积,进行综合评判。
(五)固定资产投资情况,分值8分,由科技发展局负责考核,按照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占合同约定的固定资产投资额的比例计算综合评判。
(六)纳税信誉等级,分值9分,由区税务分局负责考核,根据税务系统对比查询按照A级9分、B级7分、M级5分、C级2分、D级不得分的原则进行评判。
(七)安全达标措施,分值5分,由区应急管理局负责考核,根据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情况和现场检查情况判断,按照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企业5分;安全生产条件、设施设备、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到位企业4分;安全生产条件、设施设备、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基本到位企业2分;安全生产条件、设施设备、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企业0分的原则进行评判
(八)银行征信等级,分值9分,由区财政局负责根据企业提供的企业及企业股东的信用报告(人民银行出具)结合企业债务透明度、续贷及借贷偿还的情况进行综合评判。
(九)入园协议签订及项目实际内容与协议一致性,分值4分,由招商局负责根据入园协议签订情况和实际经营项目与合同约定情况进行评判。
(十)管理体系建设,分值5分,由挂点部门负责收集企业相关认证情况,并按照 ISO9001、ISO14001、ISO45001、国际认证、行业认证等每提供一项2分,封顶5分的原则给予相应评分,由企业服务中心汇总。
(十一)科技创新建设,分值7分,由区科技发展局负责,根据企业提供的自证材料,按照科技型中小企业1分、国家高新技术企业2分、每项市级科技计划2分、每项发明专利5分、每项省级及以上科技计划7分,封顶7分的原则进行综合评判。
(十二)荣誉资质,分值5分,由挂点部门负责收集企业相关荣誉资质,所获资质须与生产、经营、合同、发明、创新、贡献等直接关联,并按照每项市级荣誉、资质1分、每项省级荣誉、资质3分、每项国家级荣誉、资质5分,封顶5分的原则给予相应评分,企业服务中心进行汇总。
(十三)公益慈善,分值1分,由挂点部门负责收集企业相关公益慈善情况,根据企业提供的自证材料,近一年参加各类公益慈善活动捐赠10万元以上得1分,1---10万元得0.5分,封顶1分给予相应评分,企业服务中心进行汇总。
(十四)出租转让情况,分值4分,由挂点部门负责根据企业私下出租和转让情况,按照没有私下出租计2分;没有私下转让计2分,并按具体情况给予相应评分,企业服务中心进行汇总。
四、评价程序
(一)信息采集。2月底前,由各考核责任部门根据评价指标,按照“谁主管、谁统计、谁负责”的 原则,收集企业相关数据和指标资料,并就各项指标进行评分,在3月1日前报送至分级管理综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在3月上旬前完成评估汇总。
(二)评估初审。3月中旬前,区企业分级管理综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评价结果进行复核,并提出分级初步意见。
(三)公示纠偏。每年3月底前,区企业分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完成分级评估后,应告知企业进行核对,对个别企业有异议的重新组织复核,进行纠偏纠错。
(四)结果公布。最终的分级结果经区企业分类管理综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报管委会研究确定后正式发文公布。
五、动态调整
原则上在每年2月份启动,按照企业上一年度数据进行综合评价,一年评价一次,根据企业每年综合评价结果,对企业实行动态调整和管理。
六、结果使用
区企业分级管理综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分类结果推送区各相关职能部门,作为要素资源差别化配置、政策兑现、争取项目、融资抵押和行政监管等重要依据。
附件:《高新区投产运营企业分级管理评审表》
附件
高新区投产运营企业分级管理评审表
序号 |
评审内容 |
分值 (权重) |
评审标准 |
评审牵头部门 |
评审数据来源 |
备注 |
1 |
所属产业类型 |
6 |
园区重点打造产业:6分 属国家产业目录鼓励类:4分 属国家产业目录限制类:0分 属国家产业目录淘汰类:-2分 |
区科发局 |
根据企业备案情况与国家产业目录对比判断 |
|
重要数据指标(38分) | ||||||
2 |
纳税贡献率 |
16 |
企业纳税额为依据,结合用地面积和租赁厂房面积进行评判 |
区税务局 |
根据企业纳税额为依据,结合用地面积和租赁厂房面积,由税务局综合评判。 |
|
3 |
就业保障 |
6 |
企业参保率、合同用工及欠薪情况 |
区人社局 |
根据人社局掌握的参保率、合同用工、欠薪情况进行综合评判。 |
|
4 |
产值规模 |
16 |
企业产值为依据,结合用地面积和租赁厂房面积进行评判 |
区税务局 |
以上年度财务报表数据为依据,结合用地面积和租赁厂房面积,由税务局综合评判。 |
|
部门调研指标(35分) | ||||||
5 |
固定资产投资情况 |
8 |
按照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占合同约定的固定资产投资额的比例 计算 |
科技发展局 |
厂房建设投资根据面积进行测算或企业提供厂房建设发票或合同为准,固定设备投资以企业提供的购置发票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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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纳税信誉等级 |
9 |
A级:9分;B级:7分;M级:5分;C级:2分;D级不得分 |
区税务分局 |
根据税务系统对比查询判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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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安全达标措施 |
5 |
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企业5分;安全生产条件、设施设备、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到位企业4分;安全生产条件、设施设备、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基本到位企业2分;安全生产条件、设施设备、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企业0分 |
区应急管理局 |
由应急管理局负责根据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情况和现场检查情况判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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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银行征信等级 |
9 |
A级及以上:5分;A-级:4分 BBB级:3分;BB级:2分 B级及以下不得分;债务透明度高2分,按规定归还银行贷款2分 |
区财政局 |
由财政局负责根据企业提供的企业及企股东的信用报告(人民银行出具)结合企业债务透明度、续贷及借贷偿还的情况进行综合评判。 |
企业如果没有征信等级以法人及及其股东的征信等级为准 |
9 |
入园协议签订及项目实际内容与协议一致性 |
4 |
签订入园协议:2分,实际经营项目与合同约定项目一致2分 |
招商局 |
由招商局负责根据入园协议签订情况和实际经营项目与合同约定情况进行评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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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自荐指标(21分) | ||||||
10 |
管理体系建设 |
5 |
每提供一项:2分 封顶5分 |
企业自证,挂点部门评判 |
挂点部门负责收集企业相关认证情况并给予相应评分,由企业服务中心汇总 |
含ISO9001、ISO14001、ISO45001、国际认证、行业认证均可 |
11 |
科技创新建设 |
7 |
科技型中小企业:1分;国家高新技术企业2分;每项市级科技计划:2分;每项发明专利:5分;每项省级及以上科技计划:7分;封顶7分 |
区科技发展局 |
区科技发展局根据企业自证材料评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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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荣誉资质 |
4 |
每项市级荣誉、资质:1分 每项省级荣誉、资质:2分 每项国家级荣誉、资质:3分 封顶4分 |
企业自证,挂点部门评判 |
由挂点部门负责收集企业相关荣誉资质,并给予相应评分,企业服务中心进行汇总 |
含企业法人荣誉 |
13 |
公益慈善 |
1 |
近3年,参加各类公益慈善活动 10万元以上:1分 1---10万元:分0.5分 封顶1分 |
企业自证,挂点部门评判 |
由挂点部门负责收集企业相关公益慈善情况,并给予相应评分,企业服务中心进行汇总 |
物资捐赠:按该物品市场均价认定 |
14 |
出租和转让 |
4 |
没有私下出租2分;没有私下转让2分 |
由挂点部门负责根据企业私下出租和转让情况,并给予相应评分,企业服务中心进行汇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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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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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票否决项 |
材料弄虚作假:进行降级。 守法经营:市监、税务、人社、城管、建设环保、自然资源规 划局等部门联合认定;处理方式:降级。 安全生产:出现安全生产事故,分情节处理(国家认定标准); 处理方式:降级。 环保:出现环保事故,分情节处理(国家认定标准);处 理方式:降级。 消防:出现消防事故,分情节处理(国家认定标准);处 理方式:降级。 |
注:1.原则上每年定期评审一次,企业级别可上可下;
2.先行在投产和签约企业实行,即列入园区挂点服务企业见景高新〔2020〕25号文件,再逐步全面覆盖;
3.出台相关政策:A级政策倾斜、B、C级重点帮扶引导、D级加强监管和指导;
4.对于新近投产企业,相关经济数据指标按照月均数据指标进行年度数据折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