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公报 > 2021年 > 第1期(总第25期) >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学校食堂食材供应安全实施办法的通知

景府办发〔2020〕6号
来源: 景德镇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1-01-29 访问量: 收藏.png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关于加强学校食堂食材供应安全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20201229

(此件主动公开)

关于加强学校食堂食材供应安全实施办法

为加强我市各级各类学校食堂食材供应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江西省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办法》《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学校食堂食材供应安全工作意见》(赣府厅发〔201849号)有关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的要求,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宗旨,构建便捷、畅通、高效、稳定、安全的学校食堂食材供应渠道,建立健全学校食堂食材采购管理制度,保障全市学校食堂食材供应安全。

二、重点工作

(一)严格招投标程序,确保食堂食材供应安全

招标优选大宗食材定点企业,确保食材源头可控。凡是学校自办食堂,依法依规探索实行大宗食品定点采购制度,分别由市政府部门(负责市直学校)、县(市、区)政府部门(负责辖区学校)、在景各高校后勤部门组织招投标,择优选定具有相关合法资质的大宗食材定点采购集中配送单位,并与配送单位签订供货协议,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和义务,以及食材定价、费用结算、配送流程、服务承诺等具体办法,建立和完善食材采购登记和查验制度,保证原料可靠、过程可控、问题可查、源头可溯、责任可究。学校食堂自行采购的零星食材,要坚持采购定点、渠道正规的原则,查验供货方有关资质证明、产品检验合格证明,留存购货凭证,防止三无食品和假冒伪劣、腐败变质及过期食品进校园。

招标优选食材配送企业,实行食堂食材统一配送。按照有资质、有实力、有业绩、专业化的要求,确定学校食堂食材原料、半成品、净菜(可以直接下锅烹饪的食材)配送企业,并与学校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配送企业必须建立配套的食材配送中心,推行统一食材采购、统一农残检测、统一食材加工、统一冷链配送,确保学生统一用餐食材安全。有条件的高校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建立自己的食材配送中心,或招标选择食材配送企业。

对未实行学校食堂集中供餐而选择外购集中供餐的地方,由市、县(市、区)政府教育部门组织统一公开招投标,在具备集中供餐配送资质的企业中择优选定优质大型供餐企业,供餐企业食材必须实行统一采购,统一检测,统一加工统一烹饪,学生用餐统一配送。供餐企业承担食品安全直接责任,并与学校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

(二)开展劳动实践活动,拓宽食堂食材供应渠道

各地各校要结合中小学校劳动实践场所建设工作,有条件的农村学校可以建立蔬菜种植和禽、畜、水产品养殖基地,把勤工俭学同素质教育、劳动实践有机结合起来,组织学生开展蔬菜种植和养殖体验活动,既培养学生热爱劳动的习惯和艰苦奋斗的精神,又实现学校安全绿色食材自给供应。

(三)完善应急保障机制,维护食堂食材供应稳定

要按有关规定程序选定大型批发市场、大型连锁企业作为学校食堂食材应急调运集散地和供应点,完善应急供应体系,保证学校食堂食材有稳定的供应渠道和充足货源。

(四)建立产销对接机制,保障食材供应安全可靠

要充分调动各方面资源,最大限度减少农产品流通中间环节,降低采购成本,建立可追溯源头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探索建立农校对接企校对接农超对接等产销对接机制,大力推广学校+公司+基地+贫困户的农产品产销有机对接模式,在拓展农民增收渠道的同时拓宽学校食堂食材供应渠道,从源头保障食材的质量与安全。

(五)建立责任追究机制,严格落实学校主体责任

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各地各校要全面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完善以学校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食品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工作机构,健全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明确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岗位职责,层层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

健全财务公开制度。实行教职工用餐与学生用餐账目分账管理。学校自办食堂应在学校账目下设立食堂科目,对食堂收支业务进行核算,每月公开一次账目。严禁以任何形式挤占学生伙食费,确保学生用餐数量充足、质量合格、营养均衡。

强化安全检查。各地各校要加大学校食品安全检查力度,把日常监管与集中整治、学校自查与监管部门巡查有机结合起来,对春秋季开学、高考、中考、重要节假日等重点时段,组织开展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要严把原料采购关,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台账记录、采购公示、库房管理、加工制作、清洗消毒、健康检查、食品留样、垃圾处理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措施,有效预防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

(六)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处置食材供应安全问题

各地各校要畅通投诉渠道,建立家长委员会代表陪餐制度、参与监督管理制度,要认真听取学生家长对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群众的监督作用,及时核查处置媒体和群众反映的学校食堂食材供应安全问题。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将加强学校食堂食材供应安全工作作为服务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内容,压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学校食堂食材安全供应与学生营养用餐相结合,依法依规引入优质食材供应企业和优质集中供餐配送企业,并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校园食品安全和食堂食材供应监督检查,指导学校规范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工作。各级各类学校要切实履行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食品安全校长(园长)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好校园食堂食材安全供应日常管理工作。

(二)加强安全监管

各有关部门要把学校食堂食材供应安全监管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信息通报、定期会商和联查联动工作,推动落实各方责任,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要建立起从农田到市场到食堂全链条安全监管体系,对学校、食材配送企业和集中供餐配送企业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依法进行查处,坚决防止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要加大抽检力度,以大型食材供应企业、集中供餐配送企业为重点,运用快速检验和实验室检验相结合的方法,及时全面掌握学校食堂食材安全现状。要加强对学校负责人、食堂管理人员、食堂关键岗位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和操作规范培训,督促、指导学校切实加强食品安全法制教育、专业知识教育和日常管理,不断提高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三)加强应急处置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学校食堂食材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建立完善食材应急供应、安全预警体系及应急处置机制。对发生的食堂食材安全问题,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果断采取有效措施,做到反应灵敏、响应迅速、处置有效,最大限度减少危害和影响,并按规定及时上报。要严肃学校食品安全事故行政问责,对于因学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不落实不到位导致食物中毒事故发生的,追究其行政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加强督查考核

各地要将学校食堂食材供应安全工作纳入学校食品安全年度考核指标、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和教育督导的重要考核内容,完善党政同责督查工作机制,建立学校食品安全督查整改验收销号制度,督促学校落实主体责任,对发现的问题要督促整改到位,确保各项工作不留盲点、不留死角。

(五)加强宣传教育

各地要加大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力度,使广大师生充分掌握食品安全知识,增强师生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



相关文档: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