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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现代种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景府办发〔2020〕7号
来源: 景德镇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1-01-29 访问量: 收藏.png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现代种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1846号),为加快现代种业发展,增强我市农业核心竞争力和综合生产能力,助推乡村振兴,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下决心把民族种业搞上去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六稳” “六保要求。种业是国家战略性、基础性核心产业,是促进农业长期稳定发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根本。我市现有种子(种禽)企业存在数量少、规模小、有竞争力的品种少、专业育种创新人才严重缺乏的现状。水稻种子生产机械化程度低,生产成本高,种子质量提高难度大。目前全市只有一家育繁推一体化的现代化种子企业。蔬菜方面,全市没有专业性的育种企业,我市主要栽培作物的优质种苗尤其是蔬菜种苗严重依赖外调。为彻底改变这一现状,把主要栽培作物的种苗供应权掌握在自己手中,加快我市现代种业发展显得迫在眉睫。

二、发展目标

力争到2022年我市现代种业发展取得突破性进展,种业育种创新能力、市场竞争力、种业监管服务能力明显提升。杂交水稻的制种能力有一个大提高,蔬菜基地用苗基本上达到自给自足,基本建成与现代畜牧业相适应的良种繁育体系。

(一)种业创新能力得到提升。水稻主要应用品种基本实现本市选育,良种对农业增产的贡献率达到50%以上。

(二)种业保障能力得到加强。建设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机械化的水稻种子生产基地1万亩以上,较大的蔬菜基地都有自己的育苗场所。保障全市畜禽良种供给,畜禽种源自给率达到100%,地方畜禽遗传资源有效保护率达到100%

(三)种业竞争实力不断增强。重点培育现有种业企业,打造国家级育繁推一体化种业企业1家,着力培育1-2家育繁推一体化省级农作物种子骨干企业;重点培育壮大一批畜禽种业企业,建立种畜禽原种场(保种场)2家,一级种畜禽良种扩繁场1家,二级畜禽良种扩繁场10家以上。

三、重点任务

(一)构建产学研紧密结合的商业化育种体系。依托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的科研资源优势,发挥其在基础性、公益性研究以及地方种质资源搜集、鉴定保护和创新利用等方面的作用,为种业企业提供技术支撑。鼓励种业企业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深度合作,充分利用公益性研究成果,提升种业企业在育种、成果转化、市场开发等方面的能力,支持种业企业加大研发投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种业研发,增强种业企业发展实力和核心竞争力。〔市农业农村局、市农科所等〕

(二)加强种业生产基地建设。科学规划种业生产基地区域布局,着重建设一批设施化、标准化、集约化、机械化的优势种业生产基地,扩大种业生产规模。利用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设乐平市蔬菜主导品种良种繁育基地,面积1000亩,解决种子质量问题。建设特色蔬菜良种繁育基地,面积200亩,保纯或改良地方种质资源。在西湖乡、江村乡、黄坛乡、鹅湖镇、瑶里镇分别建设一个10-30亩的特色高山蔬菜良种繁育基地。发挥特色产业优势,建立完善茶树、食用菌等良种繁育基地,基本保障区域范围良种更新需要。提高畜禽、水产的供种能力,加强种畜禽场、区域性家畜改良站以及特色畜禽繁育场建设。〔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各县(市、区)政府〕

(三)加强优良品种推广。加强良种试验示范工作,加快优良品种引进、示范推广步伐。各县(市、区)要加强良种试验示范基地(场)建设,其中建立优质稻油试验示范基地不少于1个、50亩,重点农业乡镇要建立稻油新品种示范展示点;建立特色作物(含茶树、水果)、特色水产、特色畜禽示范基地(场)分别不少于1个。各县(市、区)同步建立一批水稻品种区域安全性试验示范基地,基本覆盖水稻生产主要区域,对当地主要推广水稻品种的种性变化进行跟踪调查、风险评估,防止种性退化品种给水稻生产造成重大损失。〔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政府〕

(四)提升种业监管和服务水平。完善县级种业管理机构种子质量检测装备,提高县级快速检测种子质量的业务水平。巩固南繁工作站的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种子鉴定能力。加强对进出境种子、种苗、种畜禽的检验检疫。完善种业全程可追溯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督和日常执法,严厉打击套牌侵权、无证生产、制售假劣种子(种苗)等行为。建立农业生产用种安全固定监测点制度,拓展市场监管面,保障农业生产用种安全。〔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

(五)建立种业纠纷处理应急机制。各地要全面落实属地责任,建立种业纠纷应急处理机制,依法规范纠纷调处程序,构建种业纠纷调处快速通道,客观公正调处种业纠纷,确保农村社会稳定。设立种业纠纷鉴定专家库,实行专家组实地评估鉴定制度。〔市农业农村局〕

(六)建立救灾备荒种子储备制度。在国家、省救灾备荒种子储备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建立健全主要农作物(以水稻为主的粮食作物)救灾备荒种子储备制度,是构建和强化粮食安全体系的有效措施。种子储备任务确保储备种子的数量稳定在全市农业生产用种规模的10%以上。优化主导产业种子风险储备结构,储备种子品种由专家论证后确定,报同级人民政府备案,同级人民政府要确保储备种子所需的资金。保障灾后恢复生产和市场调剂。开展救灾种子栽培技术研究,提高灾后农作物单产水平,确保市场有效供给。建立种业信息的收集、分析制度,指导种子市场调控,保障良种供应。〔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

(七)加强地方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依托地方科研院所技术平台,开展种质资源普查,进行系统整理分类、保存和性状鉴定,建立我市地方农作物、畜禽和水产种质资源名录。加强种质资源原生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多形式开发建设综合性种质资源科普园,加大财政扶持,吸引社会投入,建立完善乐平花猪保种场、保护区,大力推动产学研一体建设,促进地方种质资源有效保护和有序开发利用。〔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科技局、市科协等〕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现代种业发展列入现代农业发展领导小组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市政府重点事项督导考核,各县(市、区)要切实加强对种业工作的领导,形成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合力推进的工作机制,统筹协调现代种业发展各项工作开展。

(二)加大政策支持。各地要积极争取财政、税务等部门的有关涉农优惠政策。水稻制种县(市、区)要尽快实施杂交水稻制种保险费财政补贴政策,并将符合条件的种子播种、收获、加工等机械纳入农机购置补贴范围。

(三)强化监督管理。各地农业农村执法部门要与种子管理、畜牧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大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严厉打击套牌侵权、制(繁)售假劣种子(种畜禽)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要完善种业全程可追溯机制,加强事中和事后监管,建立种业纠纷处理应急机制,全面落实属地责任制,客观公正调处种业纠纷,确保农村社会稳定。

20201231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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