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出资监管企业:
现将《市国资委开展侵占国有集体资产资源专项清查集中攻坚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0年12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市国资委开展侵占国有集体资产资源专项清查集中攻坚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精神,进一步深化侵占国有集体资产资源专项清查活动,着力解决侵占资产资源历史遗留问题,根据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2个月的专项清查集中攻坚行动,本委结合实际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好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精神,强化使命担当,攻坚克难,把专项清查攻坚行动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结合起来,坚决铲除侵占国有集体资产资源利益链条和滋生土壤,切实补齐行业领域监管短板,不断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净化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目标任务
一是梳理问题线索。广泛宣传发动,兑现群众举报奖励,落实举报人保护制度,不断激发群众参与热情。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梳理摸排侵占问题线索。对应发现未发现、应处理未处理的实行责任倒查,确保底数清、情况明。
二是坚决打击遏制。坚持城乡全覆盖、零容忍,重遏制、强高压,形成有力震慑,集中破获一批有广泛影响的侵占国有集体资产资源案件,依法严惩一批侵占国有集体资产资源违法犯罪分子。
三是收回侵占资源。运用法律手段,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相互配合,形成合力,集中解决一批侵占资产资源问题,收回一批被侵占资产资源。
四是强化责任追究。严格落实一案三查,严厉查处侵占行为背后的腐败、失职渎职、玩忽职守、滥用职权,以及充当“保护伞”等问题。对在处理侵占问题的过程中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阻挠等行为,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五是完善制度规范。通过倒查剖析,及时发现资源管理中的薄弱环节,深入剖析问题原因,提出对策及措施,形成长效监管机制,彻底铲除滋生土壤。
三、 攻坚行动重点
(一)长期霸占、侵占、盗取、无偿占有、非法利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国有企业所有的建筑物及厂房、仓库、门面、机器、办公设备、生活设施以及国有、集体所有自然资源行为。
(二)侵占资产资源行为背后暴露处理的内部监管缺失以及干部违法违纪问题。
(三)涉嫌构成违法犯罪的各类侵占资产资源行为,以及各类“行业霸” “市场霸” “资源霸”。
(四)已经进入司法程序,起诉未立案,立案未审结、判决未执行的各类案件。
四、工作步骤
(一)谋划部署阶段(2020年12月底前)。成立专项清查攻坚行动办公室,由市国资委主任余华平担任办公室主任,市国资委四级调研员王新龙担任办公室副主任,成员分别是市国资委产权科科长江虹、市国资委产权科科员章慧琳、陈武林以及各出资监管企业扫黑工作联络员;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重点,细化任务目标,开展动员部署,全面启动专项清查集中攻坚行动。
(二)梳理自查阶段(2020年12月底至2021年1月上旬)。对侵占国有、集体资产资源问题进行全面梳理,摸清存在的问题情况,并将自查自纠的问题线索情况梳理上报全市专项清查集中攻坚行动办公室。
(三)联合整治阶段(2021年1月上旬至1月下旬)。对前期梳理问题进行会商研判,查找工作中的堵点难点,采取针对性措施,通过开展联合整治,打通专项清查“最后一公里”,收回一批被侵占资源。
(四)建章立制阶段(2020年2月上旬前)。在推进专项清查攻坚行动过程中,坚持整建结合,边整边建,总结提炼国有集体资产资源管理方面成熟的经验和做法,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形成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要强化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专项清查攻坚行动,把开展专项清查攻坚行动作为落实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精神的重要抓手和突破性举措,及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要求,细化工作措施。专项清查攻坚行动的主要负责同志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要强化联合整治。要积极主动加强与本市公检法、城管等部门的工作对接,加强沟通协调,加大对专项清查的线索沟通交流,积极推动公检法、城管等部门加大对侵占国有资产的立案、起诉、判决工作力度,实现信息共享,形成打击合力。
三要强化信息报送。按照市专项清查攻坚行动办公室的要求,及时报送专项清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和成立工作专班情况。要严格情况报送制度,特别是工作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报送,每周四向市专项清查攻坚行动办公室报送一次行动进展情况,重大行动、重大战果以及好的经验做法随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