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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关于解聘洪显和同志市政府参事的通知

景府字〔2020〕5号
发布时间: 2020-02-29 访问量: 收藏.png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参事选聘办法》(景府字〔2019〕4号)第七条:“市政府参事受聘年限为63周岁,凡已满任期或年满63周岁的市政府参事由市长予以解聘”的规定,市政府参事洪显和同志已年满63周岁,经市政府研究同意,解聘洪显和同志市政府参事。

 

 

 

2020年2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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