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派出机构:
根据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集中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为切实履职尽责,确保工作成效,抓好群众反映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助力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结合我市生态环境信访工作实际,特制定专项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按照“三到位一处理”的要求,结合“服务群众接待日”活动,把治理生态环境领域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作为治理生态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助力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助推剂,为描绘好新时代改革新画卷创造和谐稳定的生态环境和社会环境。
二、任务目标
2021年底前,完成梳理和交办重复信访积案化解工作,确保有效减少重复信访,提高积案化解质量,2022年形成长效机制巩固成果,人民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突出矛盾问题明显缓解,推动生态环境信访工作再上台阶,确保不发生因生态环境矛盾纠纷引发规模群体性事件。
三、时间安排
2020年11月上旬全面梳理排查,确定清理范围和重复信访事项清单,建立台账,落实交办和转办,2020年11月中旬至2021年底,各派出机构全面开展重访治理和积案化解:2022年1至8月,巩固成果,全面总结提升,形成长效机制。
四、方法步骤
(一)全面细致梳理排查。各派出机构要把排查工作作为开展治理重复信访化解积案的重要基础,对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登记受理的重复信事项纯案进行梳理核对,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认定准。要细化工作方案,落实责任分工,集中力量抓好排查与登记认定,提高工作成效,真正把问题排查清,防止排查出现官僚主义、形式主义,防止工作蜻蜓点水图形式走过场。排查梳理和上级交办建立的问题台账及时报市支队法制科备案。
(二)有力有效组织化解。一是落实领导包案。排查确定和转办交办的重复信访事项,按照重大疑难复杂信访问题由领导包案办理的制度要求,逐一明确包案领导、责任单位和工作要求。包案领导要带头做好案情研究、协调处理、疏导解释等工作,直至问题解决、矛盾化解。二是坚持分类施策。对认真分析研判的基础上,切实落实“一案一策”,注重成效,精准发力,真正做好“三处理一到位”。对“三跨三分离”信访事项,既要主动承担主办责任,又要积极通过政府协调,做好联系沟通工作,防止案件办理挡土持空档。三是强化分析研判。从案件排查梳理、登记建账、矛盾化解、办结销号全过程加强分析研判,主动了解生态环境重复信访和积案化解问题的焦点、热点和唯点,及时掌握工作规律、掌握工作形势,防止就事论事,切实提高重复信访治理、信访积案化解质量。四是突出工作重点。要重点聚焦利益诉求群体重点人员和重点事项,实行逐人调查,逐事剖析,梳理基本情况、参与维权上访原因与症结、个人具体诉求及诉求合理性分析,制订行之有效办法,强化疏导稳控对策,加强教育转化和依法处理力度,实现群体整体稳定。
(三)积极加强源头预防。落实首办负责制,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积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及时就地解决信访问题,实行“五个要”工作办理思路,即分类要明确、动态要跟踪、办理要规范、答复要及时、对接要明白。建立预防和化解矛盾常态化、长效化工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从根本上减少信访问题发生。
(四)压实责任督察督办。重复信访办理、积案化解要按照时限要求,认真组织,并动态掌握办理或化解进度。对因重视程度不到位、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到位、政策执行不到位、解决问题不到位、人员稳控不到位,不能高质量完成重流治理,信访积案化解工作的,严肃追究责任。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要提高政治站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领导要靠前指挥,亲自抓、具体抓、抓紧抓实,相关工作人员认真履职,确保排查和化解成效。
(二)依法依规。针对需要化解的具体矛盾问题,坚持依法依规,在主动化解的基础上同时依靠当地政府采取多种形式化解,让群众心服口服,息访息诉,问题清仓见底。
(三)强化担当。各级要把化解复杂积案化解作为份内之责,主动担当,迎难而上,发扬真抓实干、求真务实、密切联系群众优良的作风,开展接访下访,扎实做好专项流治理工作。
根据通知要求,各派出机构于2020年11月30日前将全面梳理排查出的确定清理范围和重复信访事项清单上报至市支队法制科。2021年11月1日前报送专项工作落实情况。
联系人:市支队法制科 方莉莉
联系电话:8523073
2020年11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