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各县(市、区)文旅局、局机关各科室、市A级以上景区:
《景德镇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网站及新媒体平台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经由局党组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0年11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景德镇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网站
及新媒体平台信息发布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景德镇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官方网站和新媒体平台的规范管理,建立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更新机制,做好网上信息发布工作,促进网站和平台健康发展,安全高效运行,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网站为景德镇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官方网站(http://wgxl.jdz.gov.cn/)(以下简称“网站”),新媒体平台为“微信公众号” “抖音公众号” “今日头条公众号” “文旅中国号”等新媒体平台(以下简称平台)。
第三条 网站和平台发布的任何信息都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制度》、《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第四条 为规范信息采集、审核和发布机制,实行信息发布审批制度,坚持“先审后上、分级负责、保证质量”的原则,未经审核信息,一律不准发布。
下列信息不得在网上发布:涉密文件,涉及非公开秘密、个人隐私的相关信息,有损单位形象,对单位和社会有负面影响的,以及其他禁止发布的信息等。
第二章 职责划分
第五条 局宣传推广科在局党组的坚强领导下积极开展宣传工作。市各相关职能部门的指导和局属各单位、县(市、区)文旅局、机关各科室、市A级以上景区的协作配合下具体负责网站和平台的建设、维护、协调及日常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
1.负责网站和平台建设及信息发布工作。
2.负责对局网站和平台进行总体规划设计、建设管理、栏目设置、页面版式设计等。
3.负责局网站和平台日常维护、运行管理等工作,并协调解决网站和平台管理中出现的问题,监控网站和平台的运行状况,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网站和平台的正常运行。
4.负责网站平台信息发布管理工作。
5.配合相关部门完成网站和平台栏目及信息的更新和维护工作。
第六条 局属各单位、县(市、区)文旅局、机关各科室、市A级以上景区要相对固定1名责任心强、业务能力突出的人员兼职网站和平台信息员。主要职责是:
1.准确掌握本单位相关活动信息。
2.及时采集或收集信息内容(文字、图片、视频等)。
3.做好信息编辑,填写《信息报送审核登记表》
4.按报送程序做好呈报工作。
5.将信息电子版和纸质报送表报送网管员。
第七条 各信息报送部门应严格审核本部门上报信息内容,对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时效性和准确性负责,未经分管领导审核签字的信息不得上报(凡涉及图片信息必须加带文字注释,即:图片说明)
第三章 审核报送及发布
第八条 局属各单位信息员要认真做好本单位信息的采集、整理工作,撰写校对相关稿件,交单位分管领导审核。
第九条 各县(市、区)文旅局信息员要认真做好本辖区信息的采集、整理工作,撰写校对相关稿件,交局分管领导审核。
第十条 局机关各科室信息员要认真做好本科室信息的采集、整理工作,撰写校对相关稿件,交分管领导审核。
第十一条 市A级以上景区信息员要认真做好本景区信息的采集、整理工作,撰写校对相关稿件,交分管领导审核。
第十二条 上报局网站和平台的信息,需明确标注摘自来源及需发布局内网站或平台具体板块下(原则上3天前的信息不刊用)。
第十三条 网站和平台信息审核及发布基本流程
1.写稿、核稿。
2.由经办人提交并审核签字。
3.由局网络管理员正式发布信息。
第四章 考核
第十四条 局网络管理员每季度对局属各单位、县(市、区)文旅局、机关各科室、市A级以上景区发布、上报的信息进行统计,并将上报和发布信息数量作为年底的考评标准之一。
第十五条 通过考核、评比结果,局机关将对表现突出的部门以通报表彰,对重视程度不够的部门进行通报批评。
第十六条 对上报信息审查不严,因涉密,虚假等原因造成不良影响的,局党组将追究信息报送部门的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 网站新增栏目和改版信息,由机关各科室提出要求,报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实施。原则上网站和新媒体总体设计框架不作修改,专题专栏可根据工作需要增减。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景德镇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