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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景自然资字〔2020〕70号
发布时间: 2020-10-28 访问量: 收藏.png


各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是积极应对经济下行风险,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迫切要求。根据中共景德镇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工作的实施方案》(景法委字〔20205号)文件部署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打造稳定、公平、透明、高效、可预期的自然资源和规划法治化营商环境,以专项行动为载体、项目化推进为手段,让市场主体的创新源泉充分涌流、创造活力竞相迸发、创业信心更加坚定,让全社会真切感受到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明显变化,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为全市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强有力的法治支撑。

二、行动时间

为充分发挥法治对营商环境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推动法治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落地落实,决定利用为期1年时间在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

三、重点任务

围绕优化营商政务环境,着力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秉持规范、便利、高效的服务理念,不断增强服务意识,切实转变服务方式,努力为市场主体提供标准化政务服务,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重点落实自然资源和规划2项任务:

(一)出台用地预审与选址办理指南,全面推进市本级用地预审与选址合并。(责任部门:用途管制科,完成时限:20208月底)

(二)实现一窗受理、一次办结。(责任部门:不动产登记中心,完成时限:20208月底)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统筹协调和督导推进。确保专项行动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二)创新方法载体。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的抓手和载体。各部门在推进专项行动中出新招、出好招、出实招,实实在在地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促进企业改革创新、转型升级、健康发展。

(三)勇于担当作为。各部门要以开展专项行动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全面查一查影响自然资源和规划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问题有多少,问一问为什么会出现这些问题;查一查各种问题在工作中有哪些表现,问一问哪些是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查一查群众最迫切、最关注的问题是什么,问一问哪些是能够马上解决的,哪些是经过努力可以解决的,哪些是需要顶层设计才能解决的,努力把短板补得再扎实一些,把基础打得再牢靠一些,以实干笃定前行,持续奋力开创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新局面。

 

 

 

2020826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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