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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8年度全市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考核结果的通报

景府办字〔2019〕33号
发布时间: 2019-07-29 访问量: 收藏.png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2018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高位推动下,全市上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深入推进河长制,实施湖长制工作,河(湖)长制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根据《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要点及考核方案的通知》(景府办字〔2018107号)要求,我市组织开展了2018年度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考核,考核结果已经市级总河长湖长和总林长会议审议通过。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全市2018年度县(市、区)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全市4个县(市、区)得分均在90分以上,考核等次均为优秀。

二、2018年度河长制工作考核成绩位列第1名的为乐平市,其他排名依次是浮梁县、珠山区、昌江区。

三、问题和不足:乐平市要进一步加大打击河道采砂偷采现象;浮梁县要进一步加大推进城镇污水处理站建设与维护力度;珠山区要进一步加强水源地保护区内环境整治工作;昌江区要进一步加强水域岸线整治工作。

希望考核成绩名列前茅的县(市、区)戒骄戒躁、发扬成绩、再接再厉,继续做好河长制湖长制各项工作。排名靠后的县(市、区)要总结经验教训,针对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制定整改措施,及时整改落实到位。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扎实做好2019年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切实保护好绿水青山,为实现我市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打造与世界对话的国际瓷都提供坚实的生态保障。

 

 

 

2019624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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