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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景德镇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 2025-02-18 访问量: 收藏.png

一、修订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要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加强污染物协同控制,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重大决策部署,按照《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环大气〔2022〕68号)、《关于进一步优化重污染天气应对机制的指导意见》(环大气〔2024〕6号)以及《江西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赣府厅字〔2024〕23号)有关工作要求,结合地区实际,制订《应急预案》。

二、编制目的

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作为出发点、保障民生和安全为前提,进一步提升我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水平减轻重污染天气对生产生活的影响程度,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

三、主要内容

《应急预案》共包括八个部分:

第一部分为总则,介绍了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预案体系和工作原则。

第二部分至第五部分为重污染天气应急的具体要求,规定了重污染天气应急组织机构以及职责,明确了预警分级标准、发布、调整以及解除条件要求,提出不同预警等级下应采取的差异化应急管控措施以及总结评估的开展。

第六部分至第七部分明确了应急保障、监督管理相关工作要求。

第八部分为附则,解释了相关名词,规定了预案管理要求以及预案实施时间。

四、修订前后主要变化

本次修订的《应急预案》重点针对预警启动条件、应急指挥体系、差异化管控等方面进行了优化调整。

一是优化预警启动条件。调整了预警分级标准,将城市预警由红色预警和橙色预警两个等级调整黄色预警、橙色预警、红色预警三个等级,同步调整了不同级别预警启动条件。

二是完善应急指挥体系。组建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明确了指挥部的成员单位构成,进一步厘清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强化重污染天气应对合力。

三是落实差异化管控。增加了开展绩效分级工作要求,明确了不同响应级别采取的差异化应对措施,确保应急减排措施科学、精准,严禁“一刀切”

五、关键词

重污染、预报预警、应急响应、减排。

六、涉及范围

适用于发生在景德镇市行政区域内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不适用于因沙尘、山火、局地扬沙、境外传输等不可控因素造成的重污染天气。

咨询单位:景德镇市生态环境局

咨询电话:0798-8529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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