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人事信息 > 表彰奖励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期: 长期有效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14544172/2021-29305

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林长制工作考核结果的通报

来源: 景德镇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1-03-09 访问量: 添加收藏.png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2020年,全市各地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积极推进林长制由“全面建立”向“全面见效”转变,全市林长制组织架构全面建立,森林资源源头管理体系全部覆盖,林长制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不断完善,森林质量持续提升,绿色产业快速发展,生态品牌知名度不断提高,各项工作取得预期成效。

根据《景德镇市林长制工作考核办法》精神和《景德镇市2020年林长制工作市级评分办法》规定,市林长办组织开展了全市2020年度林长制工作考核。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20年度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浮梁县107.68分、昌江区101.4分、乐平市98.78分、珠山区97.73分,考核结果均为优秀。

希望各县(市、区)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执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进一步压实责任、强化管理、创新举措,特别要针对2020年度林长制工作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逐条制定整改措施,全面整改落实到位,更加扎实做好2021年林长制各项工作,推动林长制工作全面提升见效,为全省高质量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为我市“打造与世界对话的国际瓷都”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2021年3月9日      



相关文档: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