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人事信息 > 表彰奖励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期: 长期有效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14544172/2020-360645 发布机构:  人社局

我市2020年上半年度及时奖励评选工作启动

来源: 人社局 作者: 付小丽 发布时间: 2020-06-16 访问量: 添加收藏.png

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担当作为,大力营造比学赶超、砥砺奋进的良好氛围,日前,市人社局下发通知,正式启动我市2020年上半年度及时奖励评选工作。

一、评选范围

本次评选范围为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在职在岗工作人员。紧扣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围绕市委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市政府工作报告、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要点等确定的重点任务,聚焦打赢三大攻坚战,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突出精准扶贫、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双创双修”、国家试验区建设、陶瓷产业创新发展和复兴、招才引智、金融改革创新发展、创新驱动发展、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建设、工业强市战略、国资国企改革、文化和旅游发展、乡村振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放管服”改革、保障和改善民生、应对突发事件、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等19个重点领域。其他领域也可申报评选。

二、奖励条件和方式

各重点领域奖励条件由市直牵头部门负责制定。市直牵头部门要结合各自重点领域特点,科学合理设定奖励条件。

奖励方式分为通报表扬、通报嘉奖和资金奖励,其中资金奖励又分:三等奖、二等奖、一等奖。

三、申报评选

各地各部门要准确把握评选方向,严格评选标准,围绕开拓性、创新性、引领性的工作,尤其是受新冠病毒疫情影响下各个领域“两手抓、两促进”的工作,积极推选敢于担当、攻坚克难、善作善成的集体和个人。各地各部门要始终以业绩贡献为主要衡量标准(主要反映在2020年上半年度),突出实绩实效,推荐、选树真正经得起检验在全市、全省乃至全国有影响、走前列、获好评的典型。

各地各部门按程序分别向重点领域市直牵头部门报送申报材料。其中,各县(市、区)人社部门负责部署、收集审核本地有关部门申报材料,并报当地党委、政府同意后,由各地有关部门分别报市直牵头部门;市直单位直接向市直牵头部门报送。

四、报送要求

7月3日前各地各部门向市直牵头部门完成申报,7月10日前市直牵头部门将本领域的评选推荐材料(含评选推荐报告一份,评选推荐对象审核表、汇总表各一式三份,纪检监察意见书、佐证材料一份)报市人社局表彰奖励科。


相关文档: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