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落实《江西省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管理规定(试行)》《景德镇市进一步优化房地产规划管理的若干措施(试行)》的相关要求,适应土地供应市场需求,解决房地产市场低迷的情况,推动土地混合利用、促进集约节约用地。按照《江西省国土空间规划公示公开办法》对拟调整地块进行公示,现具体情况如下:
1.项目概况
1.河西片区HX10-A11、HX10-A12地块,位于河西片区详细规划HX10单元,如意湖公园南侧、璟都府西侧,A11/A12地块均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A11地块用地面积为2.76公顷(41.4亩),A12地块用地面积为2.56公顷(38.3亩)。
2.高铁片区GT02-F02 、GT02-D05地块,位于珠山区高铁片区详细规划GT02单元,两个地块均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F02地块位于观山和悦北侧,用地面积为5.99公顷(约89.8亩)。D05地块位于洋湖水厂南侧,用地面积为2.7公顷(40.6亩)。


拟调整地块范围示意图
2.局部调整内容
1、河西片区(HX10-A11、A12地块)调整如下:
(1)用地性质调整:070102(二类城镇住宅用地)调整为070102+0901(住宅混合商业用地),商业计容建筑面积占比≤30%。
(2)指标调整:建筑密度由≤30%调整为≤40%,建筑限高由≤33m调整为≤60m。

2、高铁片区(GT02-F02地块)调整如下:
(1)指标调整:容积率由≤1.3调整为≤1.5。

调整后用地布局
3、高铁片区(GT02-D05地块)调整如下:
(1)地块分割:用地分割为GT02—D05—1地块,用地面积1.17公顷,和GT02—D05—2地块,用地面积1.53公顷。
(2)地块指标调整:
GT02—D05—1地块,用地性质:070102/0901(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兼容商业用地)商业计容建筑面积占比≤10%,调整为0901(商业用地)。容积率:由≤1.3调整为≤2.5。建筑密度:由≤40%调整为≤45%。绿地率:由≥30%调整为≥20%。建筑限高:由36米调整为70米,同时满足航空限高要求。
GT02—D05—2地块,用地性质:070102/0901(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兼容商业用地)调整为0901+070102(商业用地混合二类城镇住宅用地),住宅计容建筑面积占比≤35%。容积率由≤1.3调整为≤2.2,绿地率由≥30%调整为≥20%,建筑限高由36米调整为70米,同时满足航空限高要求。
以上调整均符合《江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导则(2024)》的要求。

3.公示事项
(一)公示时间:公示期为7天,自2025年12月3日至2025年12月9日止。
(二)公示网站:https://gxq.jdz.gov.cn
(三)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联系电话:0798-7127862
2.发电子邮件至:jdzkjghk@163.com
3.监督举报电话:0798-7127803
若需进一步了解论证方案内容,请致电0798-7127862咨询。欢迎广大市民对本次调整提出宝贵意见,并请留下联系方式。感谢您对城市规划工作的参与和支持!
景德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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