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系统2020年度新录用公务员(第一批)名单已经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通过(具体名单见附件1)。现将2020年度新录用公务员(第一批)报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录用通知书
请新录用公务员本人于2020年11月6日前拨打所报考的设区市税务局人事部门电话确认领取录用通知书事宜(联系方式见附件2),并尽快领取录用通知书,以便办理派遣、转递档案等相关手续。
新录用公务员在领取录用通知书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以第二专业报考的需提供两个毕业证或学位证书原件),2020年应届毕业生还应携带教育部统一制作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填好并加盖学校印章),并与江西省税务局签订就业三方协议书。三方协议书有关甲方内容填写如下,单位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60000014500989P;联系人:颜亮;联系电话:0791-86201519;单位类型:机关;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南大道456号;邮编:330038;录用入编√;本人同意录用到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系统工作。
二、办理派遣、转递档案等相关手续
(一)新录用公务员如系2020年应届毕业生,凭《录用通知书》到所在学校或有关部门办理《就业报到证》、转递档案和党团组织关系等相关手续。《就业报到证》抬头必须是本人所报考职位的县(市、区)税务局或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稽查局等(如抬头已填写江西省税务局,请到所在设区市税务局人事科盖章确认)。派到其他单位的,请到学校或江西省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地址:南昌市洪都北大道96号)等相关部门办理改派手续。
(二)新录用公务员如系在职人员(包括大学生村官),凭《录用通知书》到原工作单位办理人事调动、转递档案和党团组织关系、工资关系,单位开具的行政关系介绍信抬头为所报考的设区市税务局。
(三)新录用公务员如系待业人员,凭《录用通知书》到人事代理或档案托管机构开具行政关系介绍信、办理转递档案和党团组织关系等相关手续。如还在两年择业期内的,档案已转到人才交流中心、且报到通知书已派遣到人才交流中心的人员,请到学校或江西省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办理改派手续,抬头改派成本人所报考的县(市、区)税务局或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稽查局等。
三、录用报到
新录用公务员务必于2020年11月15日前办理好派遣、转递档案等相关手续,到报考单位所在的设区市税务局人事科报到,具体报到日期请电话咨询报考单位所在的设区市税务局人事科。
(一)2020年应届毕业生。请持本人身份证、《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复印件)到报考单位所在的设区市税务局人事科报到。
(二)在职人员(包括大学生村官)。请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复印件)、原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行政关系介绍信、工资介绍信原件及其他调转手续,到报考单位所在的设区市税务局人事科报到。
(三)待业人员。请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复印件)、人事代理或档案托管机构出具的相关工作介绍信及其他调转手续,到报考单位所在的设区市税务局人事科报到。如还在两年择业期内的,可凭本人身份证、已改派好的《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到报考单位所在的设区市税务局人事科报到。
四、注意事项
(一)个人档案材料传递。个人档案材料传递到报考单位所在设区市税务局人事科,原则上应由本人所在学校、单位或档案管理部门通过机要途径转寄到设区市税务局人事科,个人自带的应保证密封完好并必须保管好,档案接收地址见附件2。
(二)党组织关系的转移。党组织关系为属地管理,直接转移到所在县(市、区)组织部或县(市、区)直机关工委。
(三)户籍迁移。户籍迁移手续由考生本人自行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