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解读近期出台的政策性文件,包括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标准以及新旧政策文件差异等;重点介绍高频的民生相关的政务服务事项,包括办理途径、材料清单、审批时长等;重点回应社会公众对本地区、本部门最为关切的问题,在线解疑答惑。
Q:餐饮店分类、小餐饮小食杂店食品经营登记。
A: (一)我要开办餐饮店(面积≤45㎡、不含娱乐功能)
1.小餐饮小食杂店食品经营登记
(二)我要开办餐饮店(45㎡<面积≤300㎡、不含娱乐功能)
1.食品经营许可证;
2.大型户外广告设置审批。
(三)我要开办餐饮店(面积>300㎡、不含娱乐功能)
1.食品经营许可证;
2.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3.大型户外广告设置审批。
Q:小餐饮小食杂店食品经营登记具体材料。
A: 1.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2.我要开餐饮店“一件事一次办”申请表(45及45平方米以下、不含娱乐功能);
3.经营场所主要设备设施布局平面示意图或照片;
4.《申请委托办理书》(委托代办提供)。
Q:以公司注销为例,提交以下材料:
A: 1.《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解散的决议或者决定,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者公司被撤销的文件。
3.清税证明材料(登记机关和税务部门已共享清税信息的,无需提交纸质清税证明材料)。
4.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备案、确认的清算报告
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变更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6.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申请简易注销登记的,提交《简易注销全体投资人承诺书》和第1、6项材料。
Q:注销公告的几种类型。
A:普通注销需发布清算组、债权人公告,公示期为45天;
简易注销需公示全体投资人承诺书,公示期20天,个体工商户按照简易程序办理注销登记的,无需公示,并且在公示期内无相关部门、债权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的,市场主体可以于公示期届满之日起2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