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解读近期出台的政策性文件,包括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标准以及新旧政策文件差异等;重点介绍高频的民生相关的政务服务事项,包括办理途径、材料清单、审批时长等;重点回应社会公众对本地区、本部门最为关切的问题,在线解疑答惑。
Q:景德镇市目前低保标准是多少?
A:今年连续第23年提高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达到了每人每月950元,月人均补差水平605元;连续第17年提高了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达到了每人每月725元,月人均补差水平480元。
Q:如何申请最低生活保障?
A:一是窗口申请。申请人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填写《江西省社会救助申请及核对授权书》,并出示本人及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非共同生活的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及其配偶的居民身份证原件。二是网络申请。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使用实名账号登录“赣服通”社会救助线上服务平台,如实填写申请信息。参照窗口申请,提交本人及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非共同生活的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及其配偶的身份证件,并在线进行电子授权。
Q:申请对象纳入低保的具体条件是什么?
A:家庭经济状况评估之后,申请对象及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同时符合以下七个条件的,可以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一是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户籍所在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照今年的标准,城市的要低于每人每月950元,农村的要低于每人每月725元;二是家庭金融资产总额低于户籍所在地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倍(含2倍)。2023年景德镇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万5左右,农村为2万1左右,所以申请人家庭金融资产总额城市的不得超过9万,农村的不得超过4万2;三是家庭成员名下没有机动车辆、船舶、工程机械和大型农机具(机动车辆不包含残疾人功能性补偿代步机动车辆、二轮和三轮摩托车);四是家庭成员名下没有工商登记,不存在雇佣他人从事各种经营性活动的行为;五是家庭成员名下拥有的住房不超过1套,且名下没有商铺、办公楼、厂房等非居住用途不动产;六是家庭成员没有买卖有价证券或者其他商业投资行为;七是县级民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针对非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存在以下五种情形的,原则上不得纳入低保:一是拥有2套及以上产权房,且家庭人均建筑面积,高于户籍所在地上年度居民人均建筑面积的;二是有非经营性机动车辆、船舶、工程机械或者大型农机具(残疾人功能性补偿代步机动车辆除外),且交易价格高于户籍所在地当年度城市低保标准15倍的;三是家庭人均金融资产超过户籍所在地上年度居民可支配收入1.5倍的;四是在各类企业中认缴出资额累计超过10万元的;五是县级民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Q:哪些情况下会停止低保?
A:停止一般有8种情况:一是主动提交退出声明的;二是家庭经济状况不再符合相关规定的;三是申请最低生活保障之前一年内或者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期间,存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相关部门认定的高消费行为,且无法说明正当理由的;四是拒绝配合对其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生活情况进行核查的;五是采取虚报、隐瞒、伪造、转移财产等手段,骗取最低生活保障的;六是正在服刑(不含司法行政部门认定的社区矫正人员)的;七是被民政部门认定为特困救助供养人员、孤儿,并获得相应救助的;八是县级民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Q:景德镇市社会救助服务热线:
A:市本级:0798-8221222,乐平市:0798-6567138,昌江区:0798-8338037,珠山区:0798-8501956,浮梁县:0798-2623630,昌南新区: 0798-8252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