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资讯 > 专题报道 > 优化营商环境 > 工作推进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期: 长期有效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14544615/2025-17492

市财政局荣获2024-2025年度“政府采购先进监管单位”“八五‘普法’·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来源: 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5-09-15 访问量: 收藏.png

2025年9月4日至6日,第20届全国政府采购监管大会在甘肃省兰州市召开。财政部指定政府采购宣传媒体(政府采购信息报)联合政府采购信息网对全国政府采购相关机构开展了专业度评价,景德镇市财政局在此次会议中荣获“政府采购先进监管单位”称号和“八五‘普法’·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近年来,市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和全面推进财政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以降成本、提质效、强监管为抓手,坚持公开、公平、透明原则,不断提升政府采购监管专业化与法治化水平,为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财政支撑。

一是坚持优化环境,激发市场活力。严格执行预留采购份额、提供评审优惠等政策,推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各项政策落地见效。全面推进“互联网+政府采购”建设,实现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推行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降低供应商制度性交易成本和参与门槛。推广基于政府采购合同的线上融资服务,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资金压力。

二是坚持主动服务,延伸普法触角。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组织开展预决算管理、政府采购等法治培训,创新开展“以案释法”“以案促改”等专题讲座,扎实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普法进社区”“财税法规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等宣传活动,营造“重制度、守规则、明义务”的法治氛围。同时,加强政策解读,及时回应市场主体关切,妥善解决财政领域营商环境问题。

三是坚持重拳整治,维护公平秩序。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及省级关于整顿政府采购市场秩序的决策部署,启动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聚焦采购人设置差别歧视条款、代理机构乱收费、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及供应商围标串标等突出问题,以“零容忍”态度持续压缩违法违规行为生存空间,确保监督无死角、检查无盲区。同时,深化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协作,强化线索移送与信息共享,凝聚监管合力。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聚焦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以“整建促”三年行动为抓手,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健全完善监管机制,切实提高财政法治化建设水平,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把“千年瓷都”这张靓丽的名片擦得更亮贡献更多财政力量。


相关文档: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