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政府关于扩内需、促消费的决策部署,大力提升景德镇市主城区消费水平,促进传统商业数字化转型升级,激发消费市场潜力,做旺春节商贸消费。经研究,制定了《景德镇市2023年春节商贸消费促进月活动实施方案》,现予以印发你们,请县(市、区)抓好春节商贸消费活动。
2023年01月05日
景德镇市2023年春节商贸消费促进月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政府关于扩内需、促消费的决策部署,大力提升我市居民新年消费水平,促进传统商贸领域提质升级,激发消费市场潜力,做旺春节商贸消费。现就我市开展“2023年春节促进商贸消费月”活动,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活动时间
2023年01月06日-2022年02月28日
二、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景德镇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景德镇市商务局
协办单位:中国农业银行景德镇分行
三、活动参与主体
本次活动参与主体为市中心城区主要餐饮类企业和大型商场超市,旨在促进居民潜在消费和增量消费。活动参与商户采取自愿报名的方式,请珠山区商务局、昌江区商务局等城区商务主管部门积极动员辖区内知名的餐饮商贸企业参加到活动中来,优先选择诚信、规范经营、配合政府工作的商家企业,同时要求参与商家签署承诺书,承诺保证商品质量、无虚假宣传、无变相加价、无套利套现行为。若发现商家和个人有非法套现的情况,将移交有关部门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企业人员责任。活动商家参与资格最终由承办单位审核确定,报名有关要求如下:
报名时间: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10日上午11点。
报名联系人及地址:景德镇市商务局市场建设科李阳烨、陈秋林,电话:0798-8517897。中国农业银行景德镇市分行(珠山大道1800号)张丽、孙忠景,电话:0798-2181110。
报名需提供材料: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食品流通许可证(商超企业提供)、卫生许可证(餐饮企业提供)、法人身份证等复印件和《商户诚信参与消费券活动承诺函》,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四、活动模式
本次活动由市商务局委托中国农业银行景德镇分行安排本项目消费券投放和宣传运营工作。消费券券样由市商务局统一设计,面额为100元和200元,100元面额单笔消费满200元(含)以上可使用,200元面额消费满400元(含)以上可使用。
消费券通过线上和线下两种方式投放,其中线上采取电子券模式,线下采取纸质券模式。
线上电子券通过农业银行掌上银行领取,具体领取细则详见附件。
五、资金安排
本次活动总资金300万元,由市财政解决。
六、核销方式
消费券一券一码,消费券的核销培训工作由农业银行景德镇分行负责,并建立微信服务群。各商家按照要求在微信端核销电子消费券,每日日终由农业银行景德镇分行在微信群内发布核销明细,待活动结束后,经商务局对核销明细核对无误后,统一结算。
七、活动注意事项
本次活动消费券活动指定餐饮企业、超市使用,不得重复使用,有效期至2023年2月28日止。不找零、不提现、不重复使用。
附件:1.线上电子券领取说明。
2.商户诚信参与消费券活动承诺函。
景德镇市商务局
附件1:
线上电子券领取说明
线上分二个时间段发放消费券。第一个时间段为活动启动日1月16日10:00发放电子券和纸质券,该时间段消费券有效期至2月19日;第二批2月20日10:00发放电子券,有效期至2月28日,发放额度为第一时间段未消费完成的额度。
一、消费券发放和领取使用
1.用户可在中国农业银行掌银APP指定活动页面参与活动领取消费券;
2.凭消费券可到指定商家消费,消费时达到券面满减金额时,出示电子券二维码给店家进行核销;
3.电子和纸质消费券不找零、不兑现、不重复使用,每笔消费限用一张,但可以同时叠加活动商户的其他优惠活动。消费券至领取之日起至有效期截止日内有效,过期自动失效。
二、商家核销
1.商家通过微信访问指定的核销平台,使用注册的手机号+密码登录;
2.在核销平台内点击扫码,进行验券核销。
附件2:
商户诚信参与消费券活动承诺函
致景德镇市商务局、中国农业银行景德镇分行:
我方(商户)与政府合作开展“景德镇市2023年春节商贸消费促进月”,其活动细则已充分知晓。为提高效率,配合政府顺利组织活动实施,现就有关事宜承诺如下:
本商户自愿申请参与“景德镇市2023年春节商贸消费促进月”,一切活动都将依法合规经营,并将严格遵守消费券活动运作规定,确保所有消费券使用都真实有效。该消费券不叠加、不找零、不提现、不重复使用,每笔消费限用一张,不得进行预付充值,但可以同时叠加我方的其他优惠活动。
本商户承诺用户使用优惠所购买的商品(或服务)质量有保证、协助宣传物料布放、客户消费引导等工作;不通过活动进行虚假宣传和变相加价;在操作中不进行分单操作、不提供优惠套利操作、并对恶意套利行为及时反馈景德镇市商务局。如有虚拟交易、虚拟验证、自买自卖、配合外部欺诈组织或伪造网络客户消费、体验、刷单、分单、恶意套利、一卡多付等违反规则、损害政府利益的行为,景德镇市商务局和中国农业银行景德镇分行有权随时终止本商户的消费券活动参与资格,所涉及核销金额无需兑付,本商户愿意承担由此产生在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本商户已充分了解活动费用的支付流程,活动结束后相关款项请汇至我方用于本次活动结算的账户。
户名: , 账号: ,开户银行名称: 。
承诺单位(签章):
负责人(签字且加按手印):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