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景德镇市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制度(试行)》和《江西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景德镇市安委会印发通知,定于4月上旬,开展安全生产巡查督查。
本轮安全生产巡查督查,组建6个巡查督查组,对全市4个县(市、区)党委、政府和2个园区党工委、管委会开展巡查督查。重点检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落实情况以及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事故查处结案、责任追究和吸取事故教训等方面落实情况。
市安委会要求,各巡查督查组要站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切实担负起安全生产工作巡查督查责任,从严从实对所负责片区党委、政府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开展巡查督查。市安委办要健全完善信息交流、调度统计、跟踪督办等工作机制,及时向市安委会报告巡查督查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向巡查督查组传达市安委会的部署要求,确保巡查督查各项工作有序高效开展。各县(市、区)、园区要紧密配合,扎实推进各项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落地落实,坚决守牢兜住安全发展底线,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