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2019年 > 市直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市商务局

发布时间: 2020-01-16 访问量: 添加收藏.png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进行编制。报告内容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六部分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有统计数据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景德镇市商务局行政办公室联系,地址:景德镇市瓷都大道571号,联系电话:8520784,邮编:333000,电子邮箱:573059398@qq.com。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景德镇市商务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市政府办公室的精心指导和帮助下,在局党组的高度重视下,联系商务工作实际,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制度保障,规范公开内容和程序,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信息公开机制

景德镇市商务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步部署、同步推进。为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明确景德镇市商务局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局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并指定党委副书记分管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具体负责本科(室)相关信息公开的审核把关,局行政办公室全面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具体负责主动公开、受理申请、答复等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切实做到有领导分管、有责任机构、有专人承办,做到了机构、责任、人员的“三落实”。

    (二)加强制度建设,规范信息公开运转

一是建立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机制。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公开制度,明确各科(室)职责、公开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二是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制。指定专人负责受理公开的申请,明确了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三是建立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完善了景德镇市商务局政务信息管理工作实施意见,对应该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要求按照拟稿人—核稿人—分管领导—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的程序逐级审批后予以公开,确保不发生泄密问题。

    (三)完善配套措施,强化信息公开监督

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范围、职责、办理流程、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等,深入推进景德镇市商务局政务信息公开。及时公布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并开通电话、设立电子邮箱等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同时建立健全了相关工作制度,实行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投诉处置、结果反馈制度,使政务公开工作更加规范化。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2019年底,景德镇市商务局主动公开的2019年度信息共825条。其中政府公开信息53条,通过网站、报纸等媒介公开信息772条。所有信息在局机关公共信息查阅点、局机关网站均实行公开。另外,我局还通过网站、报纸、电视、广播、杂志等媒体发布部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我局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条,网站申请0条。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接到申请,也未进行任何收费,不存在向申请人进行收费的情况。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9年,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中未接到监督投诉情况;未发生针对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1

 2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0

12000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着信息公开内容更新不及时,相关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等薄弱环节。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紧密结合商务工作实际,着力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工作:

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考核机制。在现有的考核机制上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等工作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期高效地持续开展。

二是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的各项程序。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紧密结合,确保及时公开。规范保密审查程序和申请公开程序,提高申请处理效率,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既定工作程序高效运作。

三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通过落实机构、落实专人,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组织保障。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培训,对信息公开审查、依申请回复、网络技术等方面进行培训和指导,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

四是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根据商务系统工作实际,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各种有效手段(如网站、媒体、报纸、两微一端等)直接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商务信息。

 

2020年1月16日


相关文档: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