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委组织部、科技管理部门,高新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科技管理部门,昌南新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鼓励我市企业加强与科技创新资源富集地对接合作,加快科创(人才)飞地建设,根据《景德镇市“科创(人才)飞地”建设管理办法》(景才字〔2024〕4号)文件要求,组织开展2026年度景德镇市“科创(人才)飞地”申报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景德镇市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新技术企业或专精特新企业。
二、支持类别
本期支持以下两类以企业为主导在市外建设的“科创(人才)飞地”:
第一类:企业在市外独资或控股建设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研究型公司、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科技孵化器、技术转移中心或兼具以上功能的综合型科创平台。
第二类:企业自建或与市外企业、高校、科研单位、行业协会等合作共建的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科技孵化器、技术转移中心或兼具以上功能的综合型科创平台。
三、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须在市外自建或合作共建科创(人才)飞地,飞地按“有技术人员、有固定场所、有研发经费、有科研设备、有具体研究方向”建设,能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有规范的财务管理和技术开发管理制度,科研成果在我市转化应用。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报企业对“科创(人才)飞地”拥有实际控制权(持股超过50%),或合作共建单位必须拥有与申报企业技术需求、研发方向相一致的研发创新平台和相应的科研设备,并确保“科创(人才)飞地”研发成果在我市转化应用。
(二)“科创(人才)飞地”设立并稳定运行1年以上,拥有完整的组织架构和不少于150平方米的固定办公和科研场所。
(三)“科创(人才)飞地”应具备稳定的经费来源,上年度研发投入不低于50万元。
(四)具有一定的研发技术力量,科研人员不少于5人,其中硕士学位及以上人员占比不少于50%,且至少拥有1名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的领军科研人员。
(五)“科创(人才)飞地”研究方向与申报单位主营业务领域密切相关,并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政策。
(六)围绕申报企业技术需求实施研究开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技术,并具有明确的研究开发任务和绩效考核目标。
四、申报材料
(一)《景德镇市企业“科创(人才)飞地”申报书》:
(二)管理制度材料(如合作协议(如有)、人才引培、科研项目管理、成果转化、研发经费核算等制度等);
(三)运营情况材料(包括最近一个年度的工作报告、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上一年度会计报告(如有)、研发人员清单、单价10万元(含)以上的科研仪器设备等);
(四)研发情况材料(上一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情况表、研发活动情况说明、近3年科研项目清单及科技成果清单、成果转化清单等)。
(五)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研发人员学历及职称证明、研发投入证明材料、知识产权证明等。
五、申报程序
(一)各县(市、区)和园区科技管理部门会同当地党委组织部门,组织本辖区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申报。申报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各县(市、区)和园区科技管理部门对材料进行初审,对申报材料的规范性、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报市科技局。
(二)市科技局科技成果与人才科统一受理,并进行形式审查。市科技局和市委人才办负责相关业务管理工作。
六、其他
(一)已入库备案的企业,今年可直接进入专家评审环节。
(二)申报截止时间:请各申报单位于2026年4月17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5份报送至所在县(市、区)或园区科技管理部门。逾期未报送的,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
(三)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科技成果与人才科
联系人:章鑫,联系电话:0798-2182007
市委组织部人才科
联系人:赵师烨,联系电话:0798-8224376
附件:景德镇市企业“科创(人才)飞地”申报书
2026年3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景德镇市科创(人才)飞地认定申报书
飞地名称:
联 系 人:
电子邮箱:
手机号码:
申报单位: (盖章)
主管部门: (盖章)
申报时间: 年 月 日
景德镇市科学技术局
二〇二六年制
一、申报单位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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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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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类型 |
□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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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领域 |
□陶瓷技术□航空航天□精细化工和生物医药□新能源□电子信息□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人工智能□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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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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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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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收入情况 |
2023年 |
2024年 |
2025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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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费用支出情况(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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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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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职务 |
身份证号 |
手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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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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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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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简介(800字左右) | ||||||
二、飞地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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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地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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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申报单位关系 |
□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独立法人) □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 □合作共建研发平台(如联合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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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共建单位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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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地形式 |
□企业独资型□校企共建型□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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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地所在地址 |
设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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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职务 |
身份证号 |
手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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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地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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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单位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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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地及合作共建单位简介(1200字左右,独立建设飞地则无须填写合作共建单位) | |||||||
三、飞地建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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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础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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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地科研、办公场所面积(㎡) |
设施设备固定资产原值(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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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托单位或合作共建单位资质(科研平台、高企等) |
□国家级: □省级: □市级: □其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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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已有知 识产权状况 |
专利授权总数 |
其中:发明 |
实用新型 |
软件著作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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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在景德镇市转化成果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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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人员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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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地人员数 |
专职人, 兼职人。 |
职称:高级人,中级人,特色专业技术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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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博士人,硕士人,学士人,其他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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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运营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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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地年度运营经费投入(万元) |
经费来源 |
(1)依托单位:万元; (2)合作单位:万元; (3)其他:来自渠道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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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飞地未来三至五年建设计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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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主要年度绩效考核指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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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指标 |
2026年 |
2027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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柔性或全职引才层次和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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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开发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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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成果产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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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创新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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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学研合作交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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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成果转移落地 景德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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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投入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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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平台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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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地设施设备投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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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人员队伍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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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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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人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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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出生 年月 |
学历 学位 |
职务 职称 |
研究 领域 |
在该飞地工作时间 |
专职/兼职 |
工作内容 |
五、承诺与推荐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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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承诺: 本单位承诺,在申请认定2026年度景德镇市“科创人才飞地”过程中,向景德镇市科学技术局提供的相关表格数据和佐证材料均真实、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和虚假成分,如有虚假和失信行为,愿意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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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共建单位意见:
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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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推荐)部门审查意见:
主管(推荐)部门盖章:
主管(推荐)部门负责人签章:年月日 |
赣公网安备 3602000200036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