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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景德镇市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

景发改价格字〔2025〕198号
来源: 景德镇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5-10-31 访问量: 收藏.png

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委:

为加强和规范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提高政策透明度,强化社会监督,根据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江西省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赣发改价管〔2025140 号)精神,结合《江西省定价目录》,对《景德镇市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进行了调整,现予以公布。该目录清单将根据经营服务性收费改革进程实施动态调整。

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清理规范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要求,及时更新本级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并向社会公布,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违法违规收费行为,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附件:景德镇市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2025923



附件

景德镇市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类型

序号

一级项目

二级项目

收费标准

收费

文件

依据

定价部门

行业主管部门

是否涉企

是否行政审批前置

是否涉进出口环节

定价方法

备注

交通服务收费

1

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

大型室内或地下全封闭停车场,安装计时系统,进出道口分设有标准的停(行)车标线,配有冲洗及消防设施、配有消防设施及保管人员,管理制度和收费程序规范

1.九座以下(含九座) 客车、二吨(含二吨)以下货车5/2小时,每增加一个小时加收2元。
2.十座至十九座(含十九座)客车、三吨以上至五吨(含五吨)货车6/2小时,每增加一个小时加收2元。
3.二十座至三十九座(含三十九座)客车,六吨至十吨(含十吨)货车7/2小时,每增加一个小时加收2元。
4.四十座以上客车,十一吨至十五吨(含十五吨)货车8/2小时,每增加一个小时加收2元。
5.十六吨以上货车9/2小时,每增加一个小时加收2元。

景发改收费字〔2017174

市发展改革委、授权县(市)人民政府

有关部门

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

对自然垄断经营和公益性特征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管理

露天停车场,安装计时系统,进出道口分设有标准的停(行)车标线,配有冲洗及消防设施、
保管人员,管理制度和收费程序规范

1.九座以下(含9座)客车、2吨(含2吨)以下货车5/2小时,每增加一个小时加收1元。
2.十座至十九座(含十九座)客车,3吨以上至5吨(含5吨)货车6/2小时,每增加一个小时加收1元。
3.二十座至三十九座(含三十九座)客车,六吨至十吨(含十吨)货车7/2小时,每增加一个小时加收1元。
4.四十座以上客车,十一吨至十五吨(含十五吨)货车8/2小时,每增加一个小时加收1

5.十六吨以上货车9/2小时,每增加一个小时加收1元。

公共事业服务收费

2

居民燃气工程安装费


市城区老旧住宅小区(多层、高层)城镇燃气工程安装收费2300/

景发改审价管字〔201996

市发展改革委、授权县(市)人民政府

有关部门

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


3

自来水工程安装配套费


居民生活用水户表改造费:单独新装用户收费标准为900元(水表表径15mm水管管径25mm,管长6㎡)。 如用户需要,进户材料每增加一米给水管加收10元。

景发改收费字〔2011648

市发展改革委、授权县(市)人民政府

有关部门

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


4

污水处理费


1.居民用水每户月用水量40吨以内(含40吨)0.95/吨,40吨以上1.15/吨。居民用水量阶梯收费可按年为周期平均计算;
2.非居民用水1.40/吨;
3.特种行业用水1.60/吨;
4.使用自备水源的用水户,根据用水户的用途分别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景发改收费字〔2018151

市发展改革委、授权县(市)人民政府

有关部门

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


5

生活垃圾处理收费


1.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4元/月·户;2.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文件。

景价费字〔200734号文件

市发展改革委、授权县(市)人民政府

有关部门

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


其他特定服务收费

6

保障性住房物业管理费


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收费:0.42-0.84/㎡·月,具体收费标准详见文件

景发改审价管字〔2015011号、景发改价管字〔201997号等

市发展改革委、授权县(市)人民政府

有关部门

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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