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本次会议报告全市2025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市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请予审议。
一、2025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全市财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精神,坚持以政领财、以财辅政理念,聚焦依法组织收入、优化支出结构、强化风险防控、兜牢“三保”底线重点任务,恪尽职守、担当作为,预算执行情况基本平稳。
(一)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上半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6.67亿元,同比下降4.1%。上半年全市完成全年收入预期目标91.5亿元的51%,实现了“时间过半、目标过半”。其中:税收收入完成27.64亿元,同比增长2.9%,完成全年预期目标的50.7%。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59.2%,较去年底上升0.1个百分点。非税收入完成19.03亿元,同比下降12.7%,完成全年预期目标的51.4%,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去年同期入库一次性非税收入。
上半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03.71亿元,同比下降11%。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持续优化支出结构,压减一般性支出;二是去年同期乐平水利枢纽建设工程支出相对较多。其中:民生支出79.74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为76.9%,同比上升1.5个百分点。
上半年,市本级(不含高新、昌南,下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3.45亿元。其中:税收8.25亿元,非税5.2亿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6.21亿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
上半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23.08亿元,同比下降73.1%,完成全年收入预期目标198.46亿元的11.6%。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完成13.94亿元,同比下降83%。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房地产市场活跃度不高,土地出让收入不及预期。
上半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52.56亿元,同比下降62.2%。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入安排的支出完成31.36亿元,同比下降69.1%;专项债券资金安排的支出完成6.67亿元,同比下降71.8%;专项债付息支出10.16亿元,同比下降15.2%。
上半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0.96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完成4.89亿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22.87亿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上半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79亿元,完成全年预算的50.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03亿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9%。支出进度较慢的主要原因是加大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统筹力度,增加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比重,该部分调入资金按规定不在支出中统计反映。
上半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2.39亿元,支出完成202万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上半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2.37亿元,支出22.03亿元。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5.03亿元,支出15.44亿元。
(二)上半年财政重点任务落实情况
上半年,面对财政运行形势严峻复杂、收支平衡矛盾突出的挑战,全市财政部门坚决贯彻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有关决议,科学研判经济形势,统筹谋划并落实开源节流措施,全力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风险,有效保障财政运行的基本安全和可持续性,为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夯实了财政基础。
1.开源节流并重,坚定不移稳住财政基本运行。持续增强组织收入力度,严把财政支出关口,努力做到“颗粒归仓、精打细算”。一是积极组织财政收入。在组织收入、盘活“三资”、争资争项、收缴专项债收益等方面激活存量、扩大增量、催生变量,多次召开专题会商会,科学分析经济运行情况,紧盯财政收入年初预期目标,强化组织调度,细化目标任务,压紧压实责任,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顺利实现“双过半”。二是创新推出纳税“红榜”制度。制定《纳税“红榜”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建立企业和艺术大师纳税“红榜”荣誉制度,充分发挥正向引导作用,将依法纳税纳入相关评定审核的重要指标,提升企业纳税遵从度,引导陶瓷艺术行业从业人员规范纳税,完善企业和陶瓷艺术行业的纳税社会信用体系,持续营造全社会诚信纳税氛围。三是从严从紧压紧财政支出。严控财政供养人员规模,严格遵循“退一收一”原则,核销31家行政机关52名工勤空编。累计清理非编人员1159人,预计可减少财政支出4000余万元。清退违规发放的各类津补贴资金509.39万元。规范政府购买服务行为,建立政府购买服务正负面清单,严控部门委托第三方“花钱办事”行为。更大力度压减非刚性、非重点支出,强化整合资源,避免无序建设、重复建设。从严审批公务用车更新购置,除医疗救护车外,其他购置公务用车申请一律不予批准。统筹规范社会化培训,推行“多事一训”,有效遏制“培训浪费”。
2.加力争资争项,用好用足用活财政金融工具。综合利用可统筹的财政资金资源,尽己所能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一是强化政策研究争取资金支持。积极争取按因素法分配的资金,上半年全市争取到因素法、申报制转移支付资金106.16亿元,其中:市本级财力性补助资金已达13.34亿元(含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资金3.01亿元)。成功争创国家级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获批中央财政补助资金3亿元;成功申报重点区域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预计获批中央财政项目资金3亿元。二是高效争取地方政府债券限额。截至6月,省财政厅已下发我市全年新增债务限额124.05亿元(较2024年的66.69亿元增长86%),其中:专项债务限额112.56亿元(较2024年的56.13亿元增长100.53%),一般债务限额11.49亿元(较2024年的10.56亿元增长8.8%)。我市占全省比重较全省占全国比重多3.03个百分点,与四小地市相比,我市总量和占全省比重均列第一,有效发挥债券资金稳投资、扩内需、补短板的作用。三是全力推进专项债项目申报工作。梳理上报130个专项债项目进行需求评审,已通过61个,总投资294.47亿元,总需求112.34亿元。加上往年通过需求评审项目,全市2025年已有21个项目(总投资70.85亿元,发债需求22.23亿元)通过国家部委审核,55个项目(总投资283.12亿元,总需求107.48亿元)待国家部委审核。四是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评价体系,在住房公积金、维修基金、医保基金等政府性资金存放及对公账户设置方面,充分运用评价结果,显著撬动金融资源向实体经济、重点项目倾斜,有力支撑全市地方经济大盘稳定。
3.持续深化改革,真抓实干提升财政统筹能力。推进零基预算、盘活国有资产资源资金等领域改革,着力提升管理效能。一是持续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将深化零基预算改革作为提升财政治理效能、服务高质量发展全局的关键抓手,紧扣全市发展实际,系统谋划、攻坚克难、务实笃行,在2020年启动试点,2023年全面覆盖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出台了《景德镇市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实施方案》,统筹谋划了42条重点改革举措。目前零基预算改革工作正在稳步推进,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可持续性显著增强。二是推进国有“三资”清查处置与管理改革。制定出台《景德镇市国有“三资”清查处置与管理改革方案》和《市本级国有“三资”清查处置与管理改革工作方案》,全市各县(市、区)和市本级14个专项工作组依据工作方案的要求,积极履职,已完成“三资”清查摸排并初步梳理形成2025年度首批可盘活国有“三资”重点项目清单,将科学论证、精准评估,逐项制定切实可行的运作处置方案,推进全市国有“三资”清查处置与管理改革工作取得实质性成效。
4.守住安全底线,持续加强财政领域风险管理。把财政可持续放在更加突出位置,竭尽所能、拼尽全力稳风险、守底线。一是防范债务风险。严格执行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制度,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化解存量,稳定债务规模。二是防范库款风险。落实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对逾期未清算的数据实行日跟踪监测。做好民生类资金和日常的资金预警和调度工作,兜牢基层“三保”。截至6月底,全市各级财政库款余额均在合理范围内。三是防范平台风险。严防平台关联风险,压降融资平台数量3家,截至6月底,在监测平台系统内已将融资平台符合置换要求的存量隐债全部化解完毕。
5.坚持量力而行,在发展中保障基本民生需要。坚持量入为出、量力而行,以最基本民生需要为重点,保障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一是支持乡村振兴保障粮食安全。财政更大力度向“三农”倾斜,保障粮食安全,及时下达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1.21亿元;继续支持粮油储备保管、轮换,年初预算安排专项经费1185万元,较去年增长15.1%。二是支持科教文事业发展。推动财政科技支出提质增效,下达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1099.78万元,用于支持公共文化服务建设,其中各级博物馆纪念馆和“三馆一站”免费开放资金498万元。三是全力支持申遗工作。下达申遗有关资金1.86亿元、国家文物保护资金937.81万元,助力推进全市申遗工作。2025年安排申遗工作经费1980万元,用于申遗日常工作的开展;安排世界遗产基金捐款经费2.5万美元。
6.强化财会监督,切实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能。一是扎实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开展殡葬领域、医保基金管理、基层交通运输执法、工程项目招投标等专项整治,稳步推进“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工资发放问题”等民生实事工作,上半年已完成整改金额601.27万元,涉及行政村、连队个数388个,涉及人员389人,全市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报酬均未低于上年度全市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全部达标。二是扎实开展违规套取资金专项整治工作。聚焦违规套取资金、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等重点领域,遵循“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总结提升、整改落实”五阶段工作机制,科学统筹、有序推进各项任务,上半年违规套取资金问题专项整治共发现问题19214个,涉及违规资金3.86亿元,移送问题线索49条,下发整改通知书255份,已收回违规资金2088.78万元。三是强化预算绩效和投资评审管理。深化成本预算绩效评价,完成7个项目评价工作,核减支出约1938万元,显著提升政府运行和公共服务的成本管控力与性价比。完成市消防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公安大数据智能化建设项目等重点工程项目评审7个,报审金额4.13亿元,定审金额3.24亿元,审减0.89亿元,审减率21.54%,有效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能。四是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全市政府采购领域公开及非公开招标项目电子化交易占比100%,不见面开标率100%,采购项目意向公开率100%。对2024年审计移送项目供应商涉嫌围标串标、2025年供应商擅自终止合同的违法违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共计10件,助力2家企业通过信用修复重塑良好信用,营造了公平公正法治化的营商环境。
二、下半年重点工作
2025年已经过半,实现全年财政高质量发展目标已有比较扎实的基础,但面临的压力也仍然不小,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财政收入增长乏力。缺少持续稳定的税源,财政收入不稳定、结构不优的问题一直存在。上半年全市土地出让进度明显偏慢,难以形成财力支撑。二是财政平衡压力持续加大。收支紧平衡已成为财政运行的常态。在收入波动和支出刚性增长双重影响下,“三保”及重点刚性支出的保障压力增大。三是债务风险防控压力持续累积。当前政府债务已进入还本付息高峰期,而可用于偿债的统筹资源相对有限,风险防控任务更加艰巨。部分专项债项目建设情况滞后,没有进入运营期,收益不及预期。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和要求,紧扣兜牢“三保”底线、守住债务风险底线的核心目标,坚定信心、迎难而上、担当实干,高效统筹发展与安全,全力确保财政运行总体平稳、刚性支出有效保障、债务风险整体可控。
(一)全力以赴抓好财政收支工作。依据全年收入预期目标按月调度预算收入,确保预算收入及时足额征管到位。依法依规严格预算调整调剂行为。强化对预算执行情况的分析,全力落实平衡方案。积极挖潜增收,继续抓好“三资”盘活工作,推动专项债收益尽快入库,努力形成更多可用财力。
(二)驰而不息深化财政体制改革。纵深推进零基预算改革,资源统筹上再深化,支出标准上再细化,提高预算编制精准性和有效性。深化有关领域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建立健全规范化、制度化的市以下转移支付机制,推动市、县两级财政体制管理更趋科学合理。
(三)持之以恒积极向上争资争项。持续加大“跑部入厅”力度,全力争取各类资金向我市倾斜,提升争资争项争政策工作质效。认真研究好财政相关资金政策,支持做好竞争性评审项目各项工作。
(四)一如既往防范化解财政风险。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切实兜牢“三保”底线。通过分层分类精细化管理,确保资金精准投向关键领域,大力削减非重点、非刚性支出。努力降低我市全口径政府债务率,确保完成我市2025年年度化债任务。
三、2025年市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
市第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审查批准了2025年市级预算,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发生了必须进行预算调整的事项,为此我们编制了如下市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
1.调整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江西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以及《财政部关于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的实施意见》等规定,地方政府债券收支实行预算管理,纳入政府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市财政依照省财政厅下达的限额,提出政府债务安排建议,编制预算调整方案,经市政府同意报市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
2.全市和市级新增政府债务限额情况
省财政厅下达我市2025年新增政府债务限额124.0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1.49亿元(含政府外贷限额1.12亿元),专项债务限额112.56亿元(用于项目建设92.07亿元,用于补充政府性基金财力20.3亿元,用于解决地方政府拖欠企业账款0.19亿元)。在2024年全市债务限额的基础上,加上2025年新增政府债务限额124.05亿元后,我市2025年政府债务限额为898.87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218.41亿元,专项债务限额680.46亿元。
2025年市级(含高新区、昌南新区,下同)新增政府债务限额89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6.88亿元(含政府外贷限额0.53亿元),专项债务限额82.12亿元(用于项目建设62.03亿元,用于补充政府性基金财力20.03亿元,用于解决地方政府拖欠企业账款0.06亿元)。在2024年市级债务限额的基础上,加上2025年新增政府债务限额89亿元后,2025年市级政府债务限额为618.10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55.17亿元,专项债务限额462.93亿元。
3.市级新增债券资金的安排情况
2025年市级申报发行一般债券6.36亿元,其中:本级6亿元,转贷昌南新区安排0.36亿元。申报发行专项债券23.63亿元,其中:本级23.63亿元。具体项目情况详见附表。
4.预算收支调整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调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增一般债务转贷收入6.36亿元,同时支出总额调增6.36亿元,其中: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增6亿元,向昌南新区专项债转贷支出调增0.36亿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调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调增专项债务转贷收入23.63亿元,同时支出总额调增23.63亿元,其中: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调增23.63亿元。
我们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自觉接受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审议意见,担当作为、锐意进取,系统推进财源拓展、结构优化、改革深化、民生保障和风险防范等重点任务,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瓷都,把“千年瓷都”这张靓丽的名片擦得更亮贡献财政力量!
附件:1.2025年上半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执行情况表
2.2025年上半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情况表
3.2025年市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附表
附件1
2025年上半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执行情况表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
2025年1-6月份 |
2024年1-6月份 |
增长(%) |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合计 |
466,680 |
486,592 |
-4.1 |
一、税收收入 |
276,369 |
268,547 |
2.9 |
增值税 |
111,410 |
97,918 |
13.8 |
企业所得税 |
22,828 |
20,490 |
11.4 |
个人所得税 |
8,569 |
6,911 |
24.0 |
资源税 |
1,785 |
2,614 |
-31.7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5,692 |
13,208 |
18.8 |
房产税 |
23,301 |
24,548 |
-5.1 |
印花税 |
8,800 |
8,345 |
5.5 |
城镇土地使用税 |
24,482 |
18,482 |
32.5 |
土地增值税 |
24,212 |
22,671 |
6.8 |
车船税 |
4,544 |
4,458 |
1.9 |
耕地占用税 |
5,636 |
9,293 |
-39.4 |
契税 |
24,873 |
39,344 |
-36.8 |
环境保护税及其他税收收入 |
237 |
265 |
-10.6 |
二、非税收入 |
190,311 |
218,045 |
-12.7 |
专项收入 |
21,201 |
9,240 |
129.4 |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
15,599 |
12,740 |
22.4 |
罚没收入 |
31,144 |
27,564 |
13.0 |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 |
515 |
1,553 |
-66.8 |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
111,842 |
163,185 |
-31.5 |
捐赠收入 |
59 |
28 |
110.7 |
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及其他收入 |
9,951 |
3,735 |
166.4 |
附件2
2025年上半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情况表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
2025年1-6月份 |
2024年1-6月份 |
增长(%) |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合计 |
1,037,134 |
1,165,415 |
-11.0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98,821 |
125,527 |
-21.3 |
二、国防支出 |
1,213 |
2,125 |
-42.9 |
三、公共安全支出 |
49,418 |
45,936 |
7.6 |
四、教育支出 |
192,281 |
197,412 |
-2.6 |
五、科学技术支出 |
17,665 |
25,240 |
-30.0 |
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
48,939 |
16,414 |
198.2 |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49,204 |
158,721 |
-6.0 |
八、卫生健康支出 |
98,293 |
143,552 |
-31.5 |
九、节能环保支出 |
16,615 |
18,320 |
-9.3 |
十、城乡社区支出 |
80,176 |
94,911 |
-15.5 |
十一、农林水支出 |
104,858 |
118,336 |
-11.4 |
十二、交通运输支出 |
35,659 |
56,398 |
-36.8 |
十三、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
20,800 |
40,940 |
-49.2 |
十四、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11,624 |
3,900 |
198.1 |
十五、金融支出 |
137 |
107 |
28.0 |
十六、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
9,126 |
5,367 |
70.0 |
十七、住房保障支出 |
31,720 |
39,305 |
-19.3 |
十八、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1,231 |
1,252 |
-1.7 |
十九、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
8,408 |
8,176 |
2.8 |
二十、其他支出 |
242 |
173 |
39.9 |
二十一、债务付息支出 |
60,704 |
63,303 |
-4.1 |
附件3
2025年市级财政预算收支调整情况表
金额单位:万元
调整内容 |
调整金额 |
一、一般公共预算调整 | |
(一)收入预算调整 |
63559 |
一般债务转贷收入 |
63559 |
(二)支出预算调整 |
63559 |
1.本级一般债务转贷收入安排的支出 |
60000 |
景德镇市地下综合管廊PPP项目 |
46600 |
景德镇市公安局大数据智能化建设项目 |
2900 |
景德镇市委党校改扩建项目 |
4500 |
景德镇市消防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建设项目 |
6000 |
2.转贷昌南新区支出 |
3559 |
昌南新区500吨生活污水处理站及提升泵站运维服务项目 |
90 |
昌南新区伯然陶瓷边坡治理工程 |
305 |
昌南新区酒店用瓷项目北侧边坡治理工程 |
316 |
昌南新区罗家桥乡旸府滩分场乡村振兴综合提升改造项目 |
100 |
昌南新区农村道路维修建设项目 |
100 |
昌南新区水库安全监测设施提升工程 |
100 |
昌南新区西河应急处置设备运维服务项目 |
110 |
洪源镇石岭村如心亭组地质灾害点滑坡治理工程 |
46 |
洪源中心学校教育设备采购工程 |
800 |
景德镇市昌南新区车管所迁建工程 |
1292 |
罗家学校及石岭小学食堂提升改造及罗家学校实验楼拆除重建项目 |
300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 | |
(一)收入预算调整 |
236300 |
专项债务转贷收入 |
236300 |
(二)预算调整(本级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
236300 |
景德镇建国瓷厂老旧厂区更新改造项目 |
15000 |
景德镇市老粮库片区城市更新项目 |
21000 |
化解存量隐性债务 |
200300 |
(来源:景德镇市财政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