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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景德镇市2025年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规定》的通知

景教体办字〔2025〕19号
来源: 景德镇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5-06-30 访问量: 收藏.png

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昌南新区社会事业管理局,市直各学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29号)文件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切实做好我市2025年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根据《江西省2025年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规定》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景德镇市2025年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规定》,经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5610

(此件主动公开)


景德镇市2025年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规定


为切实做好我市2025年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

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采取志愿兼报,一考多功能,为普通高中和各类高、中等职业院校选拔人才。

(一)报名

按照《关于做好2025年景德镇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考)报名工作的通知》(景教考字〔20252号)执行。

2026年开始,初三年级和初二年级学生报名参加我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考)均应核验二代居民身份证。

(二)志愿填报

611日至616日,考生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www.jxeea.cn填报志愿。考生填报志愿时,重点高中志愿栏内只能选择一个志愿,市直考生景德镇一中、景德镇二中不得兼报,珠山实验学校、昌江实验学校(非昌江区户籍)、白鹭学校和市五小初中部考生可在景德镇一中、景德镇二中、昌江一中三所重点高中选报一所,不得兼报。重点建设高中和一般高中(含一般高中、特色班和综合高中普高班)志愿栏内可填报两个志愿。中职类志愿(含高职和高专、普通中专、职业高中和技工学校),可填报两个志愿。乐平市考生能否兼报辖区内的重点高中,由乐平市中招委自行决定。

报考高中类的考生可以兼报高职和高专、普通中专、职业高中和技工学校志愿。考生报名类别按考生第一志愿划定,并按第一志愿进行统计、划线。

非师范定向中高职一体化长学制和普通中专志愿填报时间安排在8月上旬,具体填报时间另行通知。

考生填报志愿必须规范、慎重,学校必须认真负责地引导学生理性、自愿填报志愿,不能包办代替,志愿应由考生和家长自主决定。

(三)考试

1.考试时间、科目及分值:


时间

5月下旬

63-12

617

618

619

上午

下午

上午

下午

上午

科目

理、化

实验操作

地理、生物

机考

语文

英语

数学

物理

化学

道德与法治、历史

分值

5

等第

120

120

120

150

160

考试时间

10分钟

100分钟

8:30

-

11:00

14:30

-  

16:30

8:30

10:30

14:30

-  

17:00

8:30

-

11:00

1)道德与法治和历史实行同场合卷、开卷考试,其中道德与法治80分,历史80分。

2)英语听力测试20分,考试时间为15分钟。

3)物理、化学实行同场分卷考试,其中物理80分(不含实验)、化学70分(不含实验)。

42023级现初二学生的地理、生物学科实行机考,地理和生物(含实验)考试成绩合并以ABCD四个等级呈现,等第达到 C 等以上(含 C 等)才能够在 2026年录取普通高中学校。

5)物理、化学实验操作,各以5分的分值计入招生录取总分。物理、化学实验操作由市教育考试中心和市教研所共同组织实施。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方案另行下发。

6)体育与健康考试按照《关于认真做好2025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景教考字〔20254号)要求执行,以60分的分值计入招生录取总分。

7)信息技术(上机考试)、音乐、美术采取学校考查的方式,成绩报市教育考试中心审核后确定。

8)英语听力测试时间为15分钟,在全省统一规定的英语考试时间内,各考点统一播放录音光盘。听力残疾的考生可凭听力残疾证明或三级以上的医疗机构专项鉴定证明选择英语听力免试,其英语科目总分按考生笔试成绩×1.2计算。听力残疾的考生如选择参加英语听力测试,以英语听力测试成绩计入总分。

2.考点设置及监考

初中学考人多面广时间长,考点设置要坚持以生为本,以确保考生安全和考试安全为前提,各县(市、区)要遵循合理设置、严格认定、动态调整、注重实效的原则,科学谋划、因地制宜、一县一策设置考点。初中学考原则上安排在标准化考场进行,统一使用金属探测仪安检入场,实行循环交叉监考。初三年级考生凭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入场考试。

残疾考生需要在考试过程中提供合理便利服务的,可向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具体办法参照教育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教学〔20174号)执行。

(四)录取  

1.招生计划和录取分数线

2025年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分别为:普通高中16439人(含综合高中普高班160人),中等职业学校6250人。根据年度目标管理和中小学办学条件,对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进行了分解,分解后的招生计划见附件1

今年全省开展综合高中学校试点工作,景德镇第一中等专业学校和景德镇市昌江区高级职业学校作为我市首批试点学校,设立普通高中部。录取为普通高中部的学生,入学后注册本校普通高中学籍(具体实施方案另行下发。)

市直普通高中各批次录取的最低控制分数线,由市教体局划定;各县(市、区)属普通高中各批次录取的最低控制分数线,由县(市、区)教体局划定,报市教体局备案。

中高职一体化长学制的录取工作按照省有关文件执行。

2.录取办法

各类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新生原则上按普通高中类、中职类的顺序进行。

1)普通高中类

坚持属地招生。持续巩固普通高中招生改革成果。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实行属地招生,严格按照市教体局批准的招生计划、范围、标准、批次和方式同步招生。县域普通高中应在本县域内招生,城区普通高中应在所在城区或若干城区内招生,具体招生范围由市教体局统筹确定。

普通高中录取工作由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组织实施。市直各普通高中由市教育考试中心按考生所填报的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县(市、区)各普通高中由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按考生所填报的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普通高中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一经划定,原则上不得突破。

市直普通高中录取顺序

1.重点高中统招生

2.昌河中学人文实验班

3.重点高中均衡生

4.重点建设高中

5.一般高中、各校特色班和综合高中普高班

普通高中均衡招生

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西省2025年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规定〉的通知》文件精神,今年景德镇一中、景德镇二中从统招计划中划出70%的计划分配到中心城区初中学校,实行均衡招生;乐平中学、乐平三中、浮梁一中、昌江一中从统招计划中划出70%的计划分配到其区属各初中学校(景德镇市五中、景德镇市实验学校除外),实行均衡招生。

均衡招生对象:连续三个学年均在学籍所在学校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及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本校正常休学或因家长工作调动、军人转业从外地转入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在本市转学及外校借读的考生不得参加均衡招生。

均衡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参照辖区内各初中学校符合均衡条件的初中毕业生占所在辖区符合均衡条件的初中毕业生总数的比例进行分配。具体分配方案另行下达。

景德镇一中、景德镇二中只分配本校的均衡招生计划。昌河中学原则上不分配景德镇一中、景德镇二中均衡招生计划。

县(市、区)所属省重点高中的均衡招生计划由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按比例分解到辖区内各初中学校。

均衡招生志愿的填报和录取原则:符合享受均衡招生条件的考生必须在初中学考报名时通过网上填报重点高中的均衡志愿才能参加均衡招生。凡符合均衡招生条件并填报相关省重点学校均衡招生志愿的考生,如未按志愿录取到重点高中的统招,则可按照学校所分配到的均衡招生计划及填报的均衡招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景德镇一中、景德镇二中均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均衡招生学校统招分数线下降90分划定。县(市、区)均衡招生最低控制分数线由县(市、区)自行划定。

城区初中学校未完成的均衡招生计划,其中的50%在一中、二中、五中、十三中符合均衡招生条件且填报了相关省重点高中均衡志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调剂录取。另外50%在除以上学校外的初中学校符合均衡招生条件且填报了相关省重点高中均衡志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调剂录取。

科学编制计划。各县(市、区)教体局要加强本区域学龄人口变化监测,综合考虑本地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目标、普职融通协调发展、普通高中教育资源等因素,科学编制本行政区域内公办、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并报省教育厅。普通高中学校起始年级不得新增大班额。

规范自主招生。各县(市、区)要积极推进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可以选择外语、艺术、体育、科技等特色办学相对成熟的学校以及经省教育厅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校,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赣教基字〔202417号)要求分配一定数量的自主招生计划。各校自主招生计划应控制在当年该校招生计划总数的5%以内,国家、省、设区市确定的普通高中特色学校可适当放宽。自主招生需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后进行,招生结果要在官网公示,时间不少于1周。自主招生的学生应独立编班,就读期间不得转入普通班级。今年我市景德镇市第四中学(外国语学校)体育班自主招生18人,景德镇市第十六中学篮球班自主招生19人,具体实施方案已报市教体局审核通过,待省教育厅同意备案后向社会公布。各县(市、区)所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方案经省教育厅同意备案后由县(市、区)自行公布。

规范随迁子女招录。各县(市、区)要认真落实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流入地参加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政策,对回户籍地参加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的随迁子女,户籍地和流入教体局要妥善做好考试招生报名服务工作,保障随迁子女能在户籍地顺利参加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并按照我省有关政策要求,妥善做好符合条件随迁子女的录取工作。对在省外以及跨设区市参加高中阶段学校考试,回户籍所在地录取的随迁子女,由市教育考试中心根据学生考试所在地录取分数线、学生分数、本地录取分数线等制定具体招生录取办法。(本地户籍要求:以家庭为单位的居民户籍,且3年内未办理户籍迁移手续。学校或其他单位集体户籍、投靠亲属户籍、与户主无亲属关系户籍等不作为普通高中招录的户籍依据)

严格落实学籍管理规定。各县(市、区)学籍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江西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修订)》(赣教规字〔20228号),督促指导所有学校在春、秋季开学后定期核查学生入学、返学情况,规范办理学籍异动、流转等业务,确保人籍一致。严禁违规办理转学,严禁招收借读生(旁听生),收取借读费。普通高中要严格按照江西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电子化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管理平台)录取名单建立学籍,确保招生计划、录取名单、学籍注册、实际就读学校相一致。对没有平台录取信息的学生一律不得发起或审核通过,严禁超计划招生。未注册初中学籍的,不得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不得注册高中学籍。

严格落实招生政策九个严禁。严禁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免试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严禁学校间混合招生、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严禁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以公办学校名义招揽生源;严禁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招收已被中等职业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严禁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考状元和升学率。

3)中职类

全省中高职一体化长学制招生计划由省教育厅编制下达;省属中职学校三年制招生计划由学校根据办学条件自主确定后报主管部门和省教育厅;市、县属中职学校三年制招生计划由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分县(市、区)或分校下达;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招生计划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确定。

中高职一体化长学制和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技师学院)的录取工作按照权限分别由省教育考试院、设区市教育局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统筹安排实施。其中,中高职一体化长学制和普通中专的录取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市、县属职业高中录取工作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录取工作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中职类学校原则上应在管理平台按照志愿批次进行录取,志愿批次录取结束后,如未完成招生计划,可实行自主招生,并统一在管理平台办理录取手续。录取至普通中专和职业高中的学生原则上应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考)。

省中招委划定全省中高职一体化长学制录取的最低控制分数线。

④2025年中高职一体化长学制的录取由省教育考试院按照招生计划、考生院校志愿、考生专业志愿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对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后未完成的招生计划,进行网上征集志愿,征集志愿后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可由招生院校按照有关要求自主招生录取。录取至中高职一体化长学制的初中毕业生必须参加当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考)。

普通中专招收应届、历届初中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由普通中专学校将考生报名序号、准考证号等基本信息录入管理平台,在系统中进行本省和外省学籍核查并办理录取。

高中转录生的录取。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教职成〔20107号)规定,普通高中在校生如需转入三年制普通中专、职业高中非师范专业就读的,普通高中一年级学生直接转入一年级跟班就读,二年级及三年级学生转录应在校学习满2年。本省普通高中毕业生转录到三年制普通中专、职业高中非师范专业就读的学制为一年,且不得参加三校生高考。职业高中转录到普通中专参照普通高中办理。

各职业院校严禁招收外省户籍高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力人员就读一年制中职,停止二年制高中转录师范类专业招生。严禁在管理平台之外招生;严禁以任何形式提前招生;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强迫应届初中毕业生放弃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填报志愿、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严禁强制填报指定院校志愿。

本科高校不得招收各类形式的中职教育学生,不得招收初中毕业起点的五年制高职教育学生,高职院校不得招收初中毕业起点的三年制中职教育学生(江西艺术职业学院部分艺术类专业除外)。

职业高中录取时间和录取工作由市、县(市、区)教体局统筹安排各相关职能部门组织实施。

(五)优惠政策

根据省中招委文件精神及我市的实际情况,优惠加分政策如下:

1.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按照《江西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赣公字〔201858号)具体规定执行。

2.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人民警察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按照《江西省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人民警察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赣司人字〔20209号)具体规定执行。

3.军人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参照《关于印发〈江西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赣政〔2022302号)具体规定执行。

4.烈士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按照《关于印发〈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的通知》(民办〔2004192号)具体规定执行。

5.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参照《关于印发〈江西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赣应急字〔201949号)具体规定执行。

6.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过程中牺牲被认定为烈士的一线医务人员的子女,在入学升学方面参照公安烈士子女优待政策执行。

7.农村二女不再生育和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子女加10分。(201611日后出生的农村二女和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子女,不再享受中考优惠加分政策)  

8.华侨子女、归侨及其子女、港澳同胞子女、台籍青少年考生加10分。

9.少数民族聚居乡(村)的少数民族考生加10分。少数民族考生优惠加分对象,根据江西省民族宗教事务局、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少数民族考生民族成份审核确认办法(试行)〉的通知》(赣民宗字〔201020号)文件审核确认。散居的少数民族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考生能同时享受几种优惠时,只能享受其中最优惠的一种。享受优惠的考生均应按有关规定,向所在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或市教育考试中心交验原始证件并交影印件(影印件须经教育考试机构负责人签字、盖章)进入档案。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考生录取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六)其他事项

1.我市城区仍坚持重点高中不兼报的原则,报重点高中的考生可以同时兼报重点建设高中、一般高中或职业高中,考生也可直接报考重点建设高中、一般高中或职业高中。

2.已录取普通高中的考生,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报到时间到录取学校报名,如未按时报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普通高中的录取资格,一律不予办理普通高中学籍,只能录取职业高中。

3.乐平市、浮梁县和昌江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政策在不违反省、市中招政策的前提下,由乐平市、浮梁县和昌江区教体局根据具体情况自行制定并报市教体局备案。

4.凡于2022年通过第一志愿和电脑派位后调剂录取到三中、田家炳外国语学校、十七中、二十中、十二中(昌南学校),且在上述学校就读满三年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中考时按录取线降10分录取普通高中、省重点高中,其他情况一律不享受。

二、录取改革实验区的考试与招生

昌江区是全省招生录取改革实验区,要科学确定招生录取计分科目,在将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体育与健康作为录取计分科目的基础上,积极探索“8+N”模式,同时要将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依据和参考。

三、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组织与监督管理

中招和学考涉及千家万户,是社会关注的热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考试机构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赣教发〔20185号),严格规范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办好人民更加满意的教育考试。

(一)深入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促进高中阶段教育健康发展

各县(市、区)要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的通知》(赣教基〔202044号)要求,加强统筹谋划,完善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指导初中学校做好评价工作。要进一步完善本地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实行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按照考生填报志愿,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和规范有序、监督有力的管理机制,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维护教育公平。

(二)优化高中阶段教育结构,构建职普融通协调发展的办学新格局

各县(市、区)要按照教育规划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要求,根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对技术技能型人才的需要和本地初中毕业生的实际数量等,按照本地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教育资源现状,优化教育结构,科学配置教育资源,因地制定、推进职普融通、产教融合,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

(三)明确招生管理责任,确保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规范有序

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实行省级统筹、市级组织、县(市、区)实施的管理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各地要层层落实考试招生管理责任,依据本规定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地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市教育行政部门要完善招生工作机制,统一组织实施。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实施环节。强化监管责任制,保证全程、全方位监管,在考试组织、招生录取和学籍注册等关键环节加强精准监管。

(四)加强数据安全管理,提升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信息化水平

各县(市、区)要健全数据安全责任体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营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遵循报名、考试、评卷、录取数据安全和考生个人信息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按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要求落实相关数据安全保障措施,提升防入侵、防泄漏、防滥用、防窃取能力。

要用好管理平台,将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全过程纳入平台统一管理,提升考生报名、志愿填报、考务管理、计划管理、录取管理、数据统计上报等招生录取全过程信息化水平,切实保障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正。各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须按照管理平台的要求和统一的信息报送标准,按时、准确上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考试成绩、录取等信息,录取数据须于1020日之前上传至管理平台。

(五)加强考务管理、精心组织考试,严肃考场纪律

1.考务是中招和学考的关键环节之一,人多面广,工作量大。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在设置考点时要依据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统筹安排,杜绝人为的干扰。考试实行循环交叉监考,考点实行封闭式管理、滚动式监考,初中学考阅卷采取全市统一网上阅卷。

2.各级教育考试中心务必精心组织考务工作,加强考务管理,千万不可粗心大意,更不能徇私舞弊。若有违纪者,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3.初中学考正值汛期,县(市、区)教体局、教育考试中心和各学校一定要认真研究,周密安排,精心组织,采取切实措施做好初中学考的组考工作,确保师生安全、试卷安全、考试安全,杜绝任何事故发生。

4.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要建立试卷保密室、答卷保管室。初中学考试卷、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在启用前属国家机密材料,试卷的保密和答卷的保管不容出现任何纰漏。各级试卷保密、答卷保管人员要认真学习《保密法》,学习《试卷保管工作人员守则》,认真做好试卷保密和答卷的保管工作,做到安全可靠,万无一失。

(六)严格控制大班额

各县(市、区)和各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和江西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江西省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的通知》精神,严格按照《景德镇市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实施方案》和《景德镇市消除普通高中大校额大班额专项规划方案》要求,切实解决大班额问题,保障学校满足教育教学和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基本需要。

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的监督管理

(一)压实管理责任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招生管理责任,认真落实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考试机构和学校一把手负责制。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地考试招生工作方案,会同相关部门健全协调机制,完善应急预案,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二)加强宣传引导

各县(市、区)要大力推进阳光招生,积极做好宣传引导,不断完善考试招生信息公开制度,多形式、多渠道做好政策宣传和解读服务工作,建立健全信息发布机制,公布举报电话,畅通举报申诉受理渠道,做到招生政策公开,招生资格公开,招生计划公开,考生资格公开、录取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等,积极主动接受考生、学校和社会的监督。要印制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招生相关宣传材料,张贴至每所初中学校、每个初三毕业班级。认真做好风险评估,加强舆论引导,引导广大家长树立科学教育观念。

(三)严肃执纪问责

1.按照隶属关系,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适时开展逐校排查,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招生行为。教育督导部门要将招生入学工作纳入责任督学日常督导范围,适时对招生入学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督导。要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对招生工作把关不严、监管不力、违规建立学籍的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考试机构,依规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及当事人、责任人的责任。要完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加强对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和招生录取等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2.加强录取、学籍管理。凡录取到普通高中学校的新生要按时到录取学校报到注册;920日之前各普通高中将新生报到注册名单报市教育考试中心审核,930日之前市教育考试中心将录取名单统一报市教体局基教科,以便建立高一新生学籍库,1015日之前市教体局基教科将高一新生学籍库报省厅基教处审核确认新生学籍。未经市教育考试中心录取的学生一律不办理学籍,不得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

3.健全招生工作责任制。县(市、区)教体局局长是本辖区学校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校长是本校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教育行政部门要和所属学校签订规范招生行为责任书,把责任落到实处,并作为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凡由于招生管理不善、措施不力而引发不安定因素的,相关县(市、区)教体局要承担责任,并对相关学校进行查处。

(四)强化服务意识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机构要优化服务环境,始终把为招生学校和考生服务放在工作首位,全面实行首问责任制,形成顺畅、便捷、高效的办事机制,做到办事手续从简、程序从快、质量从优,讲究效率,遇事不推诿、办理不拖拉,认真对待群众投诉,及时、公正地解决考生疑难,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市纪委市监委驻市教体局纪检监察组电话:8576301

市教育考试中心: 85760028576228

附件:2025年景德镇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

附件

2025年景德镇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

一、县(市、区)招生计划

县(市、区)

普通高中

中等职业学校

乐平市

8185

1950

浮梁县

2090

860

昌江区

1260

660

市直

4904

2780

全市合计

16439

6250

二、市直普高招生计划

单位

班级

人数

单位

班级

人数

一中

20

1000

二中

16

800

三中

5

250

七中

文化班

6

300

四中(外国语学校)

文化班

7

332

艺术班(含6个美术班、1个书法班)

7

350

体育班

自主招生

18

十六中

文化班

6

300

昌河中学

文化班

9

450

音乐传媒班

1

53

人文实验班

1

50

篮球班

自主招生

19

十九中

8

400

二十六中

7

350

百树学校

4

170

特教学校

1

12

一专(普高班)

1

50

4904

三、部分中职学校招生计划

单位

人数

单位

人数

单位

人数

650

600

景德镇陶瓷技师学院

840

1380

150

景德镇振兴文理技工学校

400

4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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