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近年来,我国经济迅猛发展,房地产行业迅速崛起,为拉动我国经济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随着国家、省多项支持政策出台实施,我市房地产市场总体呈现回暖趋势,市场信心持续恢复。根据《自然资源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实施妥善处置闲置存量土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104号)、《关于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指导意见》(赣房商联〔2024〕34号)、《关于进一步推动景德镇市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实施意见》(景房联商〔2024〕1号)相关文件精神,为满足人民群众对“好房子”的刚性需求和“好生活”的改善性需求,进一步优化房地产规划管理,坚持规范与发展并重的原则,促进房地产市场稳中向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印发了《景德镇市进一步优化房地产规划管理的若干措施(试行)》。(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二、《若干措施》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根据房地产管理流程分为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针对“合理放宽用地规划指标,满足市场多样化需求”方面,制定了“优化商住混合用地的比例” “优化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要求以及容积率计算方式” “优化商品住宅项目阳台面积要求” “细化停车位配建要求”等4条措施。重点在商住混合比例、住宅地块社区配套服务设施不计容、阳台进深、客厅挑空以及停车位配建等方面进行了优化。
第二部分针对“科学改进土地供应方式,提升房地产营商环境”方面,制定了“合理确定住宅用地供应规模以及出让价格” “适当放宽出让金缴纳时间” “优化出让地块开工建设条件”等3条措施。重点在土地竞买保证金、延迟土地出让金缴纳时间以及非工程施工性事务进场时点等方面进行了放宽。
第三部分针对“允许用地规划适度调整,保障企业合理性诉求”方面,制定了“优化规划设计条件非核心内容调整” “支持调整住房套型结构” “允许住宅项目土地分割处置和分期开发建设”等3条措施。重点在非核心规划指标调整、住房套型结构调整、按缴纳出让金比例分割发证等方面进行了优化。
最后,明确了《若干措施》有效期自印发之日起试行,期限至试行两年后止。
三、关键词
房地产、规划管理、优化措施
四、涉及范围
景德镇市辖区范围内。
咨询单位:景德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咨询电话:0798-71278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