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2022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对实施质量强国战略,不断提升产品、工程、服务质量水平,增强人民群众质量获得感、满意度,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提出了指导意见。为此,省委、省政府于2023年9月21日印发《关于深化质量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赣发〔2023〕8号)。为贯彻落实两个文件精神,景德镇市人民政府结合实际,出台《关于深化质量强市建设的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
二、目标意义
《实施方案》将党中央、国务院《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和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关于深化质量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进行了细化落实,提出了工作目标,明确了质量强市建设具体举措,有利于我市健全质量强市工作机制,培育以技术、标准、品牌、质量为核心的经济发展新优势,不断提升产品、工程、服务质量水平,打造先进质量文化,增强人民群众质量获得感、满意度。
《实施方案》提出了2025年近期目标和2035年中长期目标。到2025年,质量整体水平进一步提高,品牌影响力显著提升,人民群众质量获得感、满意度明显增强,质量强市建设取得显著成效,质量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更加凸显。到2035年,质量强市建设基础更加牢固,先进质量文化深入人心,质量和品牌综合实力明显提升。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全文包含三个部分。
一是提出总体要求,明确了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二是制定主要工作措施,在五个方面细化了21条具体举措。主要有:
在增强质量强市建设新动能方面,提出了打造创新驱动质量引擎、强化数字经济质量赋能、推进质量标杆示范;
在提高产业质量竞争力方面,提出了夯实产业基础质量支撑、提升传统产业质量竞争力、提高新兴产业质量引领力;
在加快产品、工程、服务质量提档升级方面,提出了强化农产品食品药品质量安全、优化消费品质量供给、推动工业品提质升级、打造景德镇建造升级版、推动生产服务专业化、鼓励和推动农业社会化服务机构开展专业服务、推动生活服务品质化、推动公共服务便利化;
在提升企业质量管理和品牌发展能力方面,提出了落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提高全面质量管理水平、培育发展景德镇品牌;
在推进质量基础设施和质量治理现代化方面,提高质量基础设施服务效能、优化质量监管效能、构建质量社会共治机制、推进质量法治建设、健全质量政策制度。
三是强化组织保障,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强化考核激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