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冬季候鸟等野生动物保护,根据当前野生动物保护形势和候鸟迁徙动态,现将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保护候鸟等野生动物是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维护生态安全的重要内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做好候鸟等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保护措施,切实保障候鸟等野生动物安全。
二、落实保护责任,抓好巡护监测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划定保护责任区,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具体责任人,加强对辖区内候鸟越冬地和其他野生动物集群活动区巡护排查。在巡护监测过程中,要改进巡护方法,充分利用无人机、视频监控、遥感探测等现代科技,提高巡护监测效率,做到早发现、早处理。
三、注重协调配合,严格执法监管
充分发挥野生动植物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公安、市场监管、林业等部门联合依法开展打击滥捕滥猎候鸟等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要将林区等自然保护地范围布设猎捕夹和餐馆、饭店等售卖野生动物作为执法检查重点,严查违法猎捕、食用野生动物和非法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行为。对非法猎捕、布设捕兽夹、布设鸟网等违法行为,要依法严惩,形成强大威慑作用。
四、加强宣传教育,支持志愿服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通过电视、报纸、广播等各种渠道,广泛普及候鸟等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切实增强公众遵法、守法意识。积极开展以案释法,对典型案例要及时报道曝光,发挥警示教育作用。支持公益组织、民间团体和志愿者等社会各界力量参与保护行动,努力开创“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共同保护”的新局面。
2024年1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