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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景德镇市知识产权纠纷快速处理试点方案的通知

景府办字〔2023〕52号
来源: 景德镇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4-01-22 访问量: 收藏.png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景德镇市知识产权纠纷快速处理试点方案》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31229

(此件主动公开)

景德镇市知识产权纠纷快速处理试点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紧紧围绕景德镇国家陶瓷文化传承创新试验区建设,更好地发挥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效能,切实提升纠纷处理速度和质量,满足社会公众和创新主体需求,不断完善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体系,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最重要的内容和提高国家经济竞争力最大的激励,统筹区域内知识产权保护资源,优化完善保护机制和流程,全面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效能和服务水平,激发创新创造活力,以全链条知识产权保护护航创新创业全链条,以高质量知识产权保护助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以高水平知识产权保护促进景德镇市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为打造好景德镇国家陶瓷文化传承创新试验区提供重要支撑和保障。

二、总体目标

按照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的要求,依托知识产权一站式服务平台,集聚多方知识产权资源,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不断强化知识产权保护重点领域以及跨部门跨地域协同保护机制建设,强化知识产权多领域全方位保护,制定景德镇知识产权纠纷调处流程与案件快速处理制度,充分利用数字化、信息化手段,提高纠纷处理和调解效率,丰富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到2025年总体实现知识产权纠纷处理周期相比法定时限压缩50%左右,知识产权保护综合能力不断提升。

三、工作思路

充分发挥知识产权职能部门的作用,确立平台支撑、多级联动、多位协同(国家级平台技术支撑,各县(市、区)局分层联动,多个部门协同保护)工作思路,密织基层知识产权保护网络,搭建相互协作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以景德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为总牵头,充分依托我市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一站式综合保护平台,联合浮梁县、乐平市、珠山区、昌江区、高新区、昌南新区等六个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参与的分层联动知识产权纠纷快速处理体系,通过知识产权纠纷快速处理工作链条,协同多个职能部门单位联合开展知识产权纠纷快速处理试点工作,重点解决专利、商标、地理标志、著作权、商业秘密、植物新品种等领域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案件及纠纷案件,以快速联动服务模式创新知识产权纠纷快速处理规范,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构建良好创新创业生态。

四、主要措施

(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由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牵头,组织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文旅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司法局、景德镇海关、景德镇仲裁委、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等多部门建立景德镇市知识产权纠纷快速处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每个部门选派一名科级干部担任试点工作联络员,形成常态化工作推进机制。

(二)加强政策支持

1.景德镇市委、市政府出台《景德镇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行动方案》(2023—2035年)。强调要完善知识产权纠纷解决与保护机制。健全覆盖全面、层次分明、安排合理的知识产权纠纷解决公共服务机制。加强法院、检察院、市场监管、版权、公安、海关等部门的快保护机制建设。形成以司法保护与行政保护相结合,仲裁调解、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共治为补充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2.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制定《景德镇市十四五知识产权发展规划》。对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作出具体规定,建立健全知识产权调解、仲裁、公证、社会监督等人才的选聘、培养、管理、激励制度。

3.制定《景德镇知识产权纠纷快速处理规范》。进一步压缩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案件办案时限,知识产权行政裁决案件需在45日内办结,同时建立市场执法重点领域知识产权案件快速处理工作机制,规定投诉举报24小时回应,压缩重大、紧急投诉举报处置、办结时限。

4.建立《景德镇市知识产权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对象名单(红黑名单)工作机制》。加快推进知识产权领域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机制,定期发布知识产权红黑名单,对列入红名单的强化诚信行为激励,对列入黑名单的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并将红黑名单信息作为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的重要依据。

5.出台《景德镇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支持企事业单位主动维权,企事业单位作为原告(或请求人)主动维权,解决专利、商标等侵权纠纷,经法院判决或调解、裁定确认被告侵权并已生效的,给予原告(或请求人)维权支出资金补助。

6.制定《景德镇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工作指引》,分析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存在的高危风险,积极探索保护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管理服务机制。

(三)加强资源能力配置

目前全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系统中负责知识产权工作人员有33人,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47名,知识产权陶瓷技术调查官18名,高素质知识产权志愿者31名,为全市知识产权纠纷快速调解提供技术支撑和保障。通过推进知识产权保护队伍人才建设,形成科学的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机制,助推我市知识产权高地建设迈上新台阶。

(四)多部门协同办案

1.聚焦行政保护。景德镇建立了以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为主导,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为技术支撑,浮梁县、乐平市、珠山区、昌江区、高新区、昌南新区等六个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参与的多级联动执法机制;加强行政部门间以及跨区域执法协作,加大开展知识产权保护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力度,形成知识产权保护合力。参与全国知识产权系统电子商务领域专利执法维权协作,成立电商专案小组,落实责任,明确分工,流程化管理,快速响应,确保每件电商案件在72小时内解决,大力健全电商平台知识产权保护机制,优化网络营商环境。〔责任部门: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市文旅局、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景德镇海关、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

2.衔接司法保护。开展知识产权纠纷诉讼案件诉前、诉中委托调解及行政调解+司法确认工作。市法院在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设立知识产权巡回审判庭,不定期开展巡回审判工作,就近解决纠纷,缩短诉讼周期,降低知识产权维权成本。市检察院在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设立知识产权检察联络点,就办理知识产权案件中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专业协作、法制宣传等方面进行合作。〔责任部门: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文旅局、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等〕

3.加大技术支撑。依托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大力开展专利侵权判定咨询工作、技术调查等支撑行政裁决、司法审判工作,为知识产权局等行政部门、景德镇知识产权法庭出具专利侵权判定咨询意见书,积极配合参与行政和司法案件的技术调查工作。〔责任部门: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等〕

4.推进仲裁调解。以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为发起单位,整合跨部门力量,成立景德镇市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专利、商标、著作权、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等知识产权领域的纠纷调解工作。同时进一步将知识产权纠纷化解向基层推进,以各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为基础,下设30个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室,重大疑难案件由市市场监管局协调景德镇市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配调解员。在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成立景德镇仲裁委员会知识产权仲裁中心,在受理大厅设立对接窗口,受理当事人提出的知识产权纠纷仲裁申请,结合各解决途径优势,快速化解知识产权侵权纠纷。〔责任部门: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市法院、市公安局、市文旅局、市司法局、市仲裁委、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等〕

5.推进维权援助。制定维权援助工作开展和管理相关制度。在陶溪川文创街区、景德镇陶瓷协会等创新主体聚集区设立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维权援助工作站,拓宽维权援助服务的覆盖面,提升知识产权纠纷应对能力。加大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经费投入。〔责任部门: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

(五)拓展快速保护模式

1.打造高效、便捷的知识产权快速维权渠道。依托知识产权一站式服务平台,对符合条件的纠纷处理请求予以快速处理,着力破解专利侵权纠纷案件周期长的难题,进一步降低维权时间及成本,提高案件处理速度、办案效率,将原先“3个月的行政裁决案件处理周期缩短至“45,加快专利侵权纠纷案件的受理、调查取证、举证答辩、调解或移送司法办理进程,加强案件审理快速反馈和跟踪,促进专利侵权纠纷快速解决。

2.建立行政裁决+行政调解+司法确认行政调解+司法确认知识产权纠纷快速处理模式。充分运用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衔接机制,大幅缩短维权周期,降低维权成本,提高维权效率,为企业知识产权维权打通了最后一公里。

3.建立联盟+保护站+维权援助工作站快速保护模式。成立陶瓷知识产权联盟,为企业提供陶瓷知识产权信息咨询、维权保护、管理体系构建等知识产权信息基础服务。设立景德镇陶瓷知识产权联盟维权保护基金,开展陶瓷知识产权维权免费托管模式。在景德镇市珠山区陶溪川、乐平工业园区等设立6个知识产权工作站,开展陶瓷知识产权政策咨询和宣传培训、工作业务指导、维权援助等系列服务活动。

(六)提升行政执法能力

各知识产权执法部门要加强执法培训,分层次、分领域、分批次组织开展工作人员业务培训,高水平建设一支相对稳定、专业的知识产权综合执法队伍。开展典型、疑难案例交流研讨,提升知识产权执法水平。

(七)进一步加强宣传

加强典型案件宣传,曝光一批重大典型专利、商标、地理标志、著作权等侵权案件,扩大社会影响,震慑违法分子。对于知识产权纠纷快速处理试点中好的经验做法,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力度,讲好知识产权好故事,传播知识产权好声音,传播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知识产权文化理念,提升公众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

五、进度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38—12月)。由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牵头,组织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文旅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司法局、景德镇海关、市仲裁委、市贸促会、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等多部门成立景德镇市知识产权纠纷快速处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试点工作联络员制度,形成常态化工作推进机制。出台具体工作方案。〔责任部门: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文旅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司法局、景德镇海关、市仲裁委、市贸促会、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等〕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312—20255月)。组织制定《景德镇知识产权纠纷快速处理规范》,进一步压缩知识产权办案时间,规范知识产权办案流程。组织知识产权执法人员参与执法业务能力培训班,专题学习知识产权执法办案。充分利用数字化、信息化手段,提高纠纷处理和调解效率。同时进一步加强部门合作。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加强沟通协调,深入推进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工作。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联合多部门定期举办企业知识产权保护论坛,加大企业与行政司法部门沟通。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文旅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建立联勤联动机制,形成知识产权行政+司法保护的强大合力,初步建立起多方协作、务实高效的纠纷处理模式。〔责任部门: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文旅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司法局、景德镇海关、市仲裁委、市贸促会、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等〕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56—20257月)。全面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形成报告报送国家知识产权局,同时接受国家知识产权局和省知识产权局的考核验收。〔责任部门: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文旅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司法局、景德镇海关、市仲裁委、市贸促会、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等〕

六、组织保障

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强化对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工作的重视,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领导班子中明确专人分管目标任务,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加强协同联动,按照本实施方案目标任务要求,细化措施,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保障知识产权各项工作的落实。

强化责任落实。建立完善知识产权考核评价机制,加强考核激励,将快速处理知识产权纠纷质量纳入知识产权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对在知识产权工作中作出重要贡献的单位和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力者进行问责。

强化政策支持。进一步争取市委、市政府对知识产权纠纷快速处理工作的政策支持。增强与本地其他部门联系互动,建立定期沟通交流机制,帮助解决知识产权痛点、难点问题。

强化宣传培训。加大工作人员培训力度,创新线上线下业务培训、案例研讨、宣讲交流等方式,提升人员业务能力水平。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理念的宣传引导,加大普及专利、商标、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著作权、商业秘密、植物新品种保护等有关专业知识的宣传工作力度,通过经常性答疑解惑,加强正面引导,利用融媒体、微信公众号等多渠道宣传知识产权经典案例,扩大工作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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