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2023年全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2023年6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3年全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
做好全市食品安全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四个最严”为统领,围绕《中共景德镇市委 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景党发〔2020〕14号)既定目标,强化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监管,严防严管严控食品安全风险,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一、持续推动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
(一)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深入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全面加强党委、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党委全会工作报告和政府工作报告,纳入党委、政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党校干部培训内容,列入党委常委会会议、政府常务会议议题,或召开专题会议,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健全完善食品安全治理体制机制,强化各级食安办综合协调作用,健全各级食安办实体化运行机制,完善食品安全应急体系,更好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健全部门间食品安全风险信息交流机制。〔市食安办牵头,市食安委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高新区、昌南新区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以下每项均涉及不再重复列出〕
(二)压实“两个责任”工作机制。落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全面推进落实食品安全地方政府属地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的实施方案》(景食安委字〔2022〕2号),以持续推动食品安全“两个责任”为抓手,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食品安全工作体系,常态化高效运行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科学精准防控风险,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充分运用“三清单一承诺书”,实现所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与包保干部层级对应全覆盖。创新多种形式,对包保干部和企业主体分层分类开展全域全年全覆盖培训,充分发挥包保干部指导帮扶、监督企业作用,实现属地管理责任与企业主体责任两个工作机制相互衔接、贯通运行。深入分析研判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总结提炼经验做法,形成可复制推广的长效机制,真正把食品安全责任压实到最小工作单元、基层一线,确保食品安全。〔市食安办、市市场监管局〕
二、持续强化全过程质量安全控制
(三)强化产地环境治理。加强耕地土壤污染源头防控,深入开展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持续推进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行动。〔市生态环境局〕强化耕地分类管理,采取“基础措施+配套措施”和“五级联防联控”的办法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努力提升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市农业农村局〕
(四)规范农业投入品使用。以实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为契机,继续推进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专项行动,聚焦11个重点品种,严打禁限用药物违法使用,严控常规药物残留超标。开展豇豆农药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加密上市期巡查检查和抽检频次。组织实施养殖规范用药专项整治行动。落实农业农村部对克百威、灭多威、涕灭威、氧乐果等4种高毒农药的禁用管理措施。〔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卫健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严把粮食质量安全关。加大对政策性粮食出入库监督检查力度,全面排查粮食质量安全隐患,深入推进全产业链质量安全监管。强化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提升粮食检验监测能力水平。有针对性地对重点品种和地区实施重点监测。提高收购粮食监测水平,完善超标粮食闭环处置长效机制,严禁超标粮食流入口粮市场和食品加工企业。强化落实粮食收购、储运、加工企业主体责任,督促建立健全粮食进货索证索票、出入库检验和信息追溯等质量管理制度,严把粮食出入库关。压实各地粮食质量安全属地监管职责,建立健全粮食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规范生产者、经营者和安全管理人员行为。〔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大食品生产环节监管力度。加强食品生产监管基础建设,强化食品生产监督检查、许可管理。落实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要求,加强风险隐患排查,按照“一企一档” “一域一档” “一品一策”原则,推动各地建立风险清单、措施清单和责任清单。深入开展体系检查工作,进一步督促提升全市食品企业管理水平。推动贯彻落实《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开展“百企千坊”帮扶行动,促进企业建设高标准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深入开展食品小作坊行业整治和提质行动,巩固乐平市豆芽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区建设成果,推动碱水粑、冷粉小作坊集中加工区创建,促进食品小作坊行业健康规范发展。〔市市场监管局〕
三、持续强化重点领域监管
(七)严格特殊食品监管。推动实施特殊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操作指南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标识指南》。全面实施《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22版)》。推进特殊食品专区专柜经营达标行动。完善特殊食品监督检查员库和经营单位经营名录(库)建设。〔市市场监管局〕巩固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成果,促进保健食品行业规范、健康发展。〔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推进餐饮质量安全提升。支持餐饮服务企业发展连锁经营和中央厨房,提升餐饮行业标准化水平,规范快餐、团餐等大众餐饮服务。鼓励餐饮外卖对配送食品进行封签。指导各地加快推进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进程。〔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城管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督促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建立自查制度、落实生产过程质量控制措施,加大对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全项目覆盖监督检查频次,提高集中清洗消毒餐饮具安全水平。〔市卫健委〕
(九)提升校园食品安全治理水平。组织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治理提升专项行动和春、秋两季食品安全全覆盖风险隐患排查。强化校(园)长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实施食品安全副校长制度,落实校(园)领导陪餐制度,探索家长义务监督员制度,加快推进食材快检技术普及应用,实施学校和校外配餐企业、委托或承包方各自设置食品安全总监的“双总监”制度,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要求,确保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找得到人、查得清事、落得了责。贯彻落实校园配餐服务企业管理指南,提升校外供餐单位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推进校外供餐单位“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达到90%。〔市市场监管局、市教体局、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市公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聚焦重点品种监管。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生产和使用食品添加剂。持续加强超范围和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问题治理,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及生产销售假冒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贯彻落实食用植物油质量安全监管部署要求,开展山茶油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市市场监管局〕按照上级部署,开展食盐专营管理相关工作。〔市工信局〕加强对冷链运输过程监管,提升冷链运输服务品质。〔市交通运输局〕
(十一)推进反食品浪费工作。开展反餐饮浪费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加强餐饮和食品行业管理。〔市发改委、市文明办、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强制止餐饮浪费相关标准的宣贯落实,推动行业自律。〔市商务局牵头,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加强粮食储备流通过程中的节粮减损指导。〔市农业农村局〕推动各地督促食品销售企业严格落实临近保质期食品销售要求。以婚宴、自助餐、餐饮外卖为重点加强监管执法。指导各地采用捐赠、拍卖、义卖等方式,提升食品抽检合格备份样品再利用效率。〔市市场监管局〕加强反食品浪费宣传,倡导节俭风尚,推广典型经验,曝光负面案例。〔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推进公共机构反食品浪费,加强学校食堂餐饮节约。〔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市教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持续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
(十二)压紧压实食品质量安全管理责任。推动各地深入贯彻落实《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督促生产经营者建立主要负责人负总责,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分级负责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建立风险管控清单,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精准防控风险隐患。〔市市场监管局〕对农产品生产主体实施风险分级动态管理。加强畜禽屠宰行业监管,督促屠宰企业严格落实肉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市农业农村局〕全面推行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市场监管局配合〕
(十三)推广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优化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政策环境,鼓励和支持食品企业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推动各地健全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机制,重点引导农村集体聚餐、集中用餐配送企业、学校食堂、大型餐饮、大宗食品配送企业等生产经营企业主动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市市场监管局、景德镇银保监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持续保持高压严打态势
(十四)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深入开展“铁拳”行动,聚焦重点领域查办一批违法案件,严打重处性质恶劣的违法行为。落实“处罚到人”要求,依法实施行业禁入。〔市市场监管局〕开展“昆仑”专项行动,突出打击食用农产品领域多发性“潜规则”、食品非法添加,以及餐饮环节制售劣质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违法犯罪活动。组织非法添加新型化学衍生物犯罪集中破案攻坚。〔市公安局〕开展进口食品“国门守护”行动,严厉打击冻品、农产品等走私违法犯罪活动。〔景德镇海关牵头,市公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严厉打击使用禁限用药物、私屠滥宰、屠宰病死畜禽等违法违规行为。〔市农业农村局〕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监督管理等领域行刑衔接工作机制。〔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法院、市检察院按职责分工负责〕深化在食品安全民事公益诉讼中提出惩罚性赔偿制度研究,积极支持各地开展实践探索。〔市检察院牵头,市法院、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强化信用联合惩戒。建立完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档案。实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将市场主体食品抽检不合格信息及其关联行政处罚信息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按照“谁执法、谁处罚、谁列入” “谁产生、谁归集、谁公示”的原则,依法将相关市场主体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公示。〔市市场监管局〕推动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建设,加强国家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管理标准宣贯。〔市工信局〕
六、持续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十六)提升风险评估与抽检监测能力。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结果部门通报会商,强化风险评估结果运用。〔市卫健委〕市场监管部门食品抽检量达到3批次/千人。选择重点品种项目,探索开展延伸性监测,加快推进食品快检体系建设,推广运用量子点荧光微球快检技术。加强食品相关产品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推动“你点我检”常态化、规范化。〔市市场监管局〕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将小品种纳入监测和整治范围。种养殖环节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检测量达到1.7批次/千人。聚焦粮食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开展专项风险评估。〔市农业农村局〕按照省级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指导性意见,推动提升食用林产品检验检测能力。加大对我市重点林产品主产县(区)的监测力度,逐步推动全市重点食用林产品实现监测品种、监测地域和监测安全指标全覆盖。〔市林业局〕
(十七)推进智慧监管。加快推进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第三方冷库备案信息化能力建设,持续推广“赣溯源”APP运用。〔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继续开展“阳光农安”试点工作,推进生产记录便捷化、电子化。〔市农业农村局〕构建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信息共享机制,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时提前布局互联网和物联网,为建设智慧农贸市场、有效开展快检筛查、推进食用农产品全程追溯夯实基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强化技术支撑。稳定和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深入实施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能力提升三年行动。集成推广绿色防控技术,从源头降低农药使用安全风险。积极推广常规农药快检技术。〔市农业农村局〕支持食品安全智慧监管与控制关键技术研究,助推食品安全科研项目研究成果有效转化应用或相关研究成果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升食品安全精细化主动防控水平。〔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注重能力提升。发挥“食安教育”APP信息化、碎片化远程线上培训、考核作用,加强对食品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和乡镇(街道)、村(社区)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能力培训,提高其风险排查、防范和处置能力。〔市食安办、市市场监管局〕
(二十)加快制度机制建设。修订《景德镇市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完善食品安全事件、事故信息报送等制度,防范缓报、瞒报、谎报、压级报等现象,提高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贯彻《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充分发挥评议考核“指挥棒”导向。〔市食安办〕健全完善全市食品安全风险会商机制,着力构建“非靶向监测、高通量抽检、大数据分析、广覆盖筛查、快法检衔接、处置及溯源”的食用农产品监管新模式。配合实施省级地方标准《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指数》(DB36/T 1572),定期监测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指数,及时防范普遍性、代表性、倾向性、区域性、行业性及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做到对重大风险早发现、早研判、早预警、早处置。〔市市场监管局〕
七、持续助推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十一)配合推进许可认证制度改革。贯彻实施重点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强化食品经营许可数据归集和电子证推广。〔市市场监管局〕推动有机产品认证等食品农产品认证实施工作。〔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二)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建立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目录制度,扩大绿色优质农产品生产。加大对奶牛良种等支持力度,提升奶牛养殖设施装备水平和草畜配套水平。推广先进屠宰加工技术工艺,指导建设一批现代化畜禽屠宰企业。〔市农业农村局〕按照上级部署,推动各地培育传统优势特色食品产业和地方特色食品产区,推动食品工业预制化发展。〔市工信局〕
八、持续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二十三)实施“双安双创”示范引领行动。指导浮梁县政府做好“第二批全省食品安全治理示范城市(县)”评价验收后的工作改进与成果巩固。继续组织县(市、区)参加“全省食品安全治理示范城市(县)”创建。〔市食安办〕贯彻落实《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管理办法》,遴选推荐第四批创建县(市)。〔市农业农村局〕
(二十四)打造食育工作品牌。深入推进全市食育普及三年行动计划,将“食育”打造成食品安全工作强势品牌。推进市级食育场馆建设。〔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科协、市卫健委、市教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在教师继续教育中适时纳入食育培训内容。〔市教体局及相关院校〕减轻基层负担,融合食品安全校园、营养健康食堂等建设内容,形成食品安全、营养健康、农耕文化、价值观教育、传统饮食文化自信、反食品浪费等融为一体的食育体系,并采取自主申报、第三方评价等方式,升级提档食育基地和食育学校。〔市食安办、市教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五)开展宣传引导。举办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景德镇主场活动。〔市食安办牵头,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配合〕组织及时报道食品安全工作成效,宣传先进典型,开展舆论引导,帮助群众增强食品安全风险防范意识和辨别能力。开展食品安全主题科普宣传教育活动,普及食品安全健康科普知识。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在全国科普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活动期间,开展食品安全主题科普宣传教育活动,推动食品安全知识进农村、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市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坚持“重心在乡镇村组、有效手段在宣传教育、重点人群在留守老少,非专业人士不采摘”的原则,防范群众自采自食野生蘑菇中毒事件的发生。鼓励和引导各市县开展禁采禁售禁食野生蘑菇的宣传活动。〔市食安办、市委宣传部、市卫健委、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市教体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持续强化组织实施
(二十六)每半年向市食安办提交本辖区、本部门贯彻落实年度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情况。〔市食安办牵头,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每年11月20日前,各县(市、区)、高新区、昌南新区要向市委、市政府书面报告年度食品安全工作情况,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要向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书面报告年度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报告中应将落实年度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情况作为重要内容。〔市食安办〕